他没开灯,象牙色的月光在他身上流淌,美得令人窒息,像那种自带柔光的精灵。
他住酒店顶层(我们在出差),车水马龙的噪音被隔绝,星光还没有被路灯和霓虹污染,我们就坐在窗台上边吃边聊。
他感慨,我们已经认识快8年了,问我:你刚做我助理的时候,有多讨厌我?我要听实话。
我承认了,说我眼中的他,就是个任性、矫情、无理取闹的小恶魔,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表里不一、当面一套背地一套、虚伪虚荣的人。上帝捏了他的脸,又把世间所有缺点一股脑塞进这副皮囊。
他没有不开心,而是说:好吧,谢谢你喜欢这么讨人厌的我。
我说:嗨,我只是芸芸颜狗中的一员罢了。
本来气氛大好还互相喂东西,眼看就可以窗帘一拉、大被一蒙共赴巫山,忽然就吵起架来。他坚决不要跟我公开关系,也就是说,就算一起开客栈,我的身份也永远都是他的助理or员工。
我:之前不是这样说的吧?咱们都谈到要去国外登记了。
他把脸一扬,反驳说:我说过登记没问题,但不能被别人知道。
我还以为,只有登记这件事要藏着掖着,其他的就顺其自然公开了。
他很干脆地否定:你理解错了。
我:两个光棍儿,谁也不急着找对象,一起浪迹天涯,这难道不是明摆着的事吗?
他撇撇嘴,像小无赖似的说:既然明摆着,又何必说出来?有必要捅破这层窗户纸吗?
我们两个各执一词,在斗嘴中吃完夜宵,结果全都胃疼。果然,人在生气的时候,是不适合吃东西的。冷静下来想想,我还是有点幼稚和自私,于是主动道了歉。
其实,只要两个人能朝朝暮暮,哪怕对外宣称是伟大的革命友谊,我也能乐在其中。
都说高处不胜寒,那里的风到底多狂多冷,我只能竭力想象。虽然他淡泊了,心态也变了,可他依然是最美的鸟,当然要爱惜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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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小川在举办地停留三天,因为赚了笔广告费,他觉得自己阔多了,冒着变胖的风险,把当地小吃尝个遍,还买了许多特产。每次点开微博,都欣喜地看到粉丝在数以万计地增加,过百万指日可待。
不少人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生活与他有过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