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样,那就不要一个人!
陆陶然离开了家,准备去寻找一下来自夜晚的安慰。
当然,他并不是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陆总虽然总是想给自己营造一个风流浪子的形象,但实际上是朵娇羞的白莲花。
此白莲花非污名化后的白莲花。
他只是睡不着觉,又不想继续一个人背着一只鬼在家里受惊吓,出门找人喝酒罢了。
晚上最热闹的是什么地方?
是酒吧。
陆陶然一边往外走一边广撒网给自己的狐朋狗友,叫他们一起来喝酒,然而很可惜,事业有成的陆总的朋友们也都是专心搞事业的年轻人,这个时候不是在出差就是在工作,要么就:“然哥,我跟我对象刚躺下。”
陆陶然气得差点儿直接把手机丢到马路对面去。
怒火攻了心的陆总气得头晕目眩,觉得天要亡他。
陆陶然站在路边灵魂出窍,说了这么一句让他都觉得得慌的话他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厉鬼兄,没想到漫漫长夜还是只有你陪着我度过。”
妈的。
吓惨了好么!
陆陶然说完自己一个激灵,赶紧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酒吧而去。
他得去全市最热闹的那一家,不能去gay吧,十个基佬九个0,gay吧阴气太重,他得去直人的酒吧。
直男是金刚,直女是菩萨,陆陶然要混入其中,在阳气和佛气都很重的地方度过这个夜晚。
身子在,心飞扬。
陆陶然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看见酒吧门口站着好多青年男女,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果然人是群体动物,就算是撞鬼的人到了人堆里也能笑着活下去。
他步履从容地走进去,帅气的陆总自然是人群中的焦点。
酒吧鱼龙混杂,音乐声震耳欲聋。
他来到吧台,点了杯酒,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来得太晚,只有吧台这边还有空位了。
那就坐这儿吧。
陆陶然坐下,喝了口酒,然后皱起了眉。
这酒不行,还不如他自己调的。
一百八十块钱一杯,钱白花。
陆陶然又开始怨念,并记住了这家酒吧,决定以后再也不来了。
其实,就算没有这杯酒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因为三分钟之后,他的世界又被掀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