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句话,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徐彦之发誓,这是他活了二十年来第一次当舔狗。
之前他一向自诩天之骄子,可遇到牧遥之后,他把自己放得太低了。他没有生气,只是觉得自己有点好笑。
餐厅订在一个高端的燕州本地菜餐厅,一般是燕州人不计成本请客吃饭的地方。
他到得早,包厢里还没人。
徐彦之把之前牧遥交给他的电脑拿了出来,也许这是最后一次见她了吧。他悲哀地想。
大概坐了十分钟左右,包厢的门被打开。
牧遥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她今天穿了一身旗袍式的薄色包臀连衣裙,不光衬得身材好,还带着一种温婉的古典风情。她染成金色的长发盘成发髻,与身上的裙子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冲突和融合。
她冲他微笑。
徐彦之心底的苦涩本该一扫而空,如果不是看到了她身后的那个男人。
即使他再不关心娱乐圈,他也认得那个男人。
沈亦淮。
徐彦之想到她手机备注上写着的“沈哥哥”,一切都明白了。他从来没想过,牧遥所说的那个男人会是大名鼎鼎的沈亦淮。
可是那时候他问过牧遥,那个人是不是她的男朋友,牧遥否认了。
难道是最近的事吗?
也就是说,他本来还是有机会的,可最终却输了。这让他很不甘心。
沈亦淮倒是落落大方地主动伸手,他说道:“我听遥遥提过你,多谢你关照她。”
徐彦之不情不愿地跟他握手两秒钟。
若是换在别的场合,能跟沈亦淮握手大抵也是件值得吹嘘的事。
可在牧遥把男朋友介绍给自己的时候遇到沈亦淮,徐彦之的心底更苦涩了,像是用陈年的茶叶梗泡了一宿的茶。
不怕对方不如自己,怕的是对方优秀到可以把她照顾得比自己更好,这样的话他连拽着牧遥不撒手的资格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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