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隋一眼看去,小孩写的字非常不错,虽然因为手腕力气弱、手掌不大的缘故,字略软,可模子十分优美,只要勤加练习,相信未来一定会写出一手好字。
他坐飞机来到d市,身上的厚厚衣物还没换下,在这个气温比京城高上几度的城市,他觉得浑身出汗。
思忖片刻,宁隋走上前去。
他的皮鞋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小孩察觉到有外人接近,没有抬头,只是用稚嫩的嗓音这样道“叔叔,请不要踩到我的字。”
“你没有去上学吗?”
宁隋单刀直入,问他。
陆丰皱着眉毛,抬起脸来,他似乎察觉到什么,圆圆的眼眯了起来,有种故作成熟的萌感。
“我妈妈没有钱让我去上学。”
“你妈妈人呢?”
“她前几天接了一个工作,去京城了。”
宁隋觉得十分好笑“她怎么去的?”
“坐飞机。”
“什么时候去的,几点的机票?”
“前六天,下午两点。”
即便是淡季,d市到京城的机票价格也不算便宜,有机票贩子会出售几折的深夜机票。宁隋工作出差经常坐飞机,虽然都是秘书订票,但他也知道基本的价格,下午两点的机票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他边问,边让秘书去查那一天的机票价格。
最后得到的数字,让宁隋冷笑出声。
他从那位神秘的先生口中得知,他有个儿子,而这儿子是几年前春风一度留下来的。
先生没有说太多,但他在这几天里就已经将陆甜甜、陆丰查了个彻底。
孩子确实是他的。
但陆甜甜这人,也确实有点奇怪。
因为宁隋发现,他参加彭家大少生日宴当天,陆甜甜也在京城,恰好就同在生日宴上。
这种巧合让他不得不思考背后代表了什么。
越是深入调查,宁隋的眉头就越是紧皱。
陆丰是个天才儿童,这是事实,但小孩再天才,也不能够在没有母亲的情况下好好生活接近一周——没错,陆甜甜在六天前到了京城后,匆忙加入了彭家大少的生日宴,干起老本行当服务员后,根本没有回来照顾她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