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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原始巫族部落。(1 / 1)

这个巫族部落颇大,足足几千人,似一村落一般,四周用篱笆围了起来,防止野兽袭击,起了原始城墙的作用。

只有一条路通往部落内部,门口有两个把门的巫人。

罗凡信步向前,两个把门的巫人倒也不阻拦,此时的巫族领地观念并不强烈,对于其与种族还是很包容的,只要不在领地内闹事,基本上是不管的,虽然好斗却完全没有后世的霸道。

一路走来,畅通无阻。这些巫族跟群居的野兽没有两样,竟然连房屋建筑都没有,只有一些用树条子围起来的类似于帐篷一般的睡觉的地方。

罗凡恍然大悟。此时的巫族还是茹毛饮血的原始族群,不懂纺织,不知建造,因其天生的强悍体魄可以在大自然下生存下去,而后世的人类之所以学会吃熟食,建造房屋等等,那是因为人类没有巫族强健的体魄和力量。

罗凡所见的大多巫族全都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身披树叶的原始之状,在没有纺织术的今天,巫族要想穿上衣服,只有哪些达到了巫兵修为的方才能以巫力幻化衣物穿在身上,始有颜色。

在这里,罗凡了解道巫族的级别划分:不入流(人仙),大多是孩子,只要不是先天不足,一般巫族只要长大成人,便具有巫人(地仙)的水准,依次往上便是巫兵(天仙)、巫将(玄仙)、巫师(金仙)、天巫(太乙金仙)、大巫(大罗金仙)、其上便是祖巫。以后为了统一称呼,便套用洪荒最主流的修为名称,巫人不单指地仙,只要是巫族中人便统称为巫人。

罗凡发觉就算是那些成年的巫族,已经具备幻化衣服的巫力,却也不愿穿着衣服,他们更喜欢亲近大自然,感受自然的力量,以此来修炼自己的巫力。只有到达巫师以上的巫族,始有美丑之心,才更喜欢穿上有颜色的漂亮衣服。

一路上很多巫人都向罗凡行礼,因看罗凡穿着艳丽,便以为罗凡是金仙级别的巫人。罗凡也是一一回应,礼貌有加。

“大人,来我家里坐一下吧!让奴家好好招待招待。”一路上不时有巫族女子娇笑着向罗凡发出邀请。

这些风骚的单身巫族女人见罗凡实力不凡,长相又比其他巫族男人帅气清秀多了,却正是心有中意的郎君。彼时巫族,无论男女率真而为,如遇着自己喜欢的男人或者女人,具可以当面qiú • huān,没有那许多繁文缛节。

咱们的罗凡可看不上巫族这些练块的女子,根本罗凡不是同类人,要说罗凡当年在地球的时候也算是风流的人,不过是人家是明骚,偏偏他是闷骚,直到遇到了何思思才结束了他二十四年的处男生涯。

“嘿嘿,现在终于可以放飞自我了。”罗凡自语道。当年对思思一片痴情,没想到换来的却是那样的结果,果然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罗凡想到,自己重生一世,定要活得逍遥自在,以满足当年未竟之志。其实罗凡扪心自问还是很好色的,只是这些个肌肉发达又黑又丑的巫族女子,罗凡却是看不上的,便是连生理反应也没有。

所以还是算了吧,每每遇到调笑的女子,罗凡都一一行礼,惹得那些女人有时一阵调笑,待罗凡走远了,身后都跟了一大群女子。

罗凡撒了泡尿(当然了,也不能真的撒尿照镜子。),看了看眼前的自己,果真是生的面如冠玉,秀丽非常,剑眉朗目,一派英姿,罗凡自恋的想到。

其实罗凡也没有他自己想像的那么帅,但也不差,不然一没钱二没前途,当年的何思思也不会看上他了。罗凡还是有几分姿色的,身高一米九,算是中上之姿。

只怪那些个巫族男子多是肌肉发达的肮脏男子,哪里有像罗凡这般清秀而又仙逸飘飘的男子,故而那些个巫女见了岂不动心?

罗凡对于这些巫族好似天生便有些好感,罗凡想可能是巫族与人类很相似的缘故吧,而且自己前世的时候同样为人。

罗凡想着歇息两天再前行,连续十年的赶路,风尘颇重,此时的罗凡只想好好的泡一个热水澡,再好好的睡上一觉。

走了大半圈下来,罗凡基本了解了巫族的生活习惯,一般没有伴侣的单身男女没有帐篷,大多数成家立业的夫妻或者个别单身的女子,才自己动手造了一个简易帐篷,用动物皮和树叶树枝做成的,只是有一个窝窝罢了,以免夫妻办那事方便。

罗凡随便找了一家住下:“小妹妹,你家大人在吗?”罗凡问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儿,那小女孩子也不认生,竟然主动回答罗凡的问题

说道:“叔叔,爹爹打猎去了,妈妈采摘果子去了,都不在家里,要晚上才会回来。”那小女孩子说道。

罗凡问曰:“叔叔赶路脚累了,想在你家讨口水喝,可以吗?”

那小姑娘见罗凡如此说,连忙将罗凡迎进了屋子,早在之前她便见罗凡受部落里所有人的尊敬,自然不是坏人,故而给敢如此大胆,不惧生人。

那小女孩儿所见者,正是这个部落的巫族将罗凡当成了金仙级别的大人物,所以才会对罗凡如此尊敬,见之行礼。

罗凡到了那小女孩子家里,坐了一会儿,这段时间内,罗凡早就知道小女孩名叫妮子,大名却是没有。

没一会儿,妮子便端了一碗水给罗凡:“请贵客慢用!”

“谢谢妮子!”罗凡道,断来的水罗凡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差不多哦。

接着,罗凡便和妮子瞎聊了几句,打发无聊的时光,等待她父母回家,准备借宿几日,去去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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