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把外套一脱,里面居然只穿着背心。
曲哲看得傻了眼——她双手的手臂上,从肩膀开始往下,一直到手背上,全是纹身。
女人把碗筷分到他面前,全然不在意他的惊讶,笑眯眯道:“吃吧吃吧,趁热吃,这可是我拿手菜。”她说完,拿起啤酒,爽快地用牙给掀开盖来,放在曲哲的面前,又给自己开起来。
那味道实在是香,光是闻着味儿,曲哲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唾液正在加速分泌。也是这几年的生活,教会了他许多道理,譬如,吃饱穿暖,是最重要的事情。
曲哲动筷子,夹起出一块慢炖至软糯的牛腩,迫不及待地放进了嘴里。舌头被烫到,可仍然不影响它的味道,实在是好吃。
“好吃么?”
“好吃。”
“来来,碰一下。”女人咧嘴笑着,拿起酒瓶递向他。
随着玻璃瓶碰撞发出一声脆响,女人咕咚咕咚喝下一大口,曲哲则只是抿了抿。单看这喝酒的架势,曲哲倒像是女孩,对方像个顶天立地的大老爷们儿。
“你怎么半夜在外头呢,这么冷的天。”女人一边吃,一边跟他聊了起来,“也没吃饭的。”
“我……”
“你不是本地人吧?”
“嗯,不是。”
“到这边来读书?”
“不是,”曲哲略微犹豫,还是照实说道,“没读书了,在这边找工作,但是没找着……”
跟陌生人说话有个好处——因为彼此都不知晓过往,反而没了那些顾虑。
尤其是跟这么一个爽快的女人说话,他也跟着放松了不少。
“找工作啊……”女人吃着道,“钱没带够所以睡路边了?”
“嗯……”
“我叫关天,是个纹身师。”
“我叫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