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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话 要一起回家吗?(1 / 2)

有身影从车上走了下来,祁雁回眯起眼,看着这个背光的身影由远至近,且对方步伐闲散,长发飘逸,像是在逛商场一样走出了慵懒的步调。

从身形上来看,对方是个女性,由于背光,看不真切模样,目测海拔中等,腿倒是很长,直到她走到了唯一的一盏路灯下头,晕黄的灯光打照在她脸上,祁雁回瞪大了眼睛,一时之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脸孔。

“付……付美诗……你不是……”不是已经坐着黑车回家去了吗?!

付美诗的视线越过被她堵在巷口的身影看向后头的祁雁回,虽然只看了一眼,因为最吸引她眼球的还是倒在他身后的三名壮年男子。

凭借她多年为路屿璐处理倒霉事件的经验,单纯的只凭肉眼就能够得知那三人所受的伤势都不算小——壮一点的那个大概肋骨折了三根,花臂那个膝盖以下骨折了,小矮子多多少少是脑震荡了,毕竟都口吐白沫了。

这手下的可真毒啊。问题是,这巷子里只有眼前的一男一女,到底是谁下的手?

于是付美诗移回视线,落在面前的女性身上,认认真真地打量起她来——烟熏妆,唇钉,黑色皮夹克,马丁靴上的狼牙钉都可以做尖锐的钉板了。这副行头很像曾经风靡一时的葬爱家族,而且她手里抓着的手机切换到的是拍照功能,摆明了是在拍摄犯罪现场。

这就说明……下手的人是祁雁回?

但是,他是怎么做到1v3的?

可这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付美诗默不作声地夺过了面前女性的手机,然后砸到地上,用力地踩上去,噼里啪啦碎掉的还有其主人的心。

“我的手机!虽然是抢来的!”手机主人绝望地悲哭起来,然而哭了一会儿她就趁势逃走了,还留下一句非常中二的台词:“你们给我记住,我不会放过你们的!”不管怎么说,“证据”已经被销毁,她还是逃为上策。

剩下祁雁回满脸错愕地走近付美诗,看了看被她踩在脚底下的手机,又抬起头看了看她,莫名其妙地问:“你,你怎么在这?”

付美诗像看白痴一样地看着他:“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吧,三更半夜的,你跑来这种地方搞什么鬼?”而且,她指了指他的身后:“那几个人是怎么一回事?”

“抢劫的。”祁雁回有点同情地说:“真可怜,遇见的是我这种捉衿见肘的对象,他们今晚真是倒霉。”

还有被害者同情抢劫犯的?付美诗狐疑地打量起他,心想着:虽然嘴上说着同情的话,出手却是一点没留情面,典型的猫哭耗子假慈悲,果然是狼人的心思你别猜。

“但你好像给了他们教训了。”说实话,付美诗有点不太敢相信他是这样的祁雁回。

“也没有吧,就只是正当防卫而已。”说到这里,他感激地看向她:“多亏了你,不然她就会带着手机跑路了。”

“要是被她跑去警局来一通添油加醋的话可就麻烦了,我这个房主也会受到牵连。”

“哈……”原来她考虑的是她自己,但是,还是绕回了那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付美诗并不知道祁雁回是跟踪自己而来到路则丞家的小区附近的,更不想被他发现任何可疑端倪,于是她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道:“我最近总是会这个时间出来看看风景,失眠嘛,顺便为自己今后的房产事业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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