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那小货车放着也是放着,不如让人开着干点啥去得了,免得留在那里落灰。
王子平不会开车,就不选他了,王子木会啊,考个驾照回来就能开了。
一开始只要不往市区那车多的地方去,肯定没问题。
等以后开的熟练了,去哪儿都成。
货车比小轿车要方便多了。
前头能坐下四个人,后面的货箱能拉不少东西。
“这……合适吗?”王子木觉得这事儿是天上掉馅饼了。
“有啥不合适的?那放着也是落灰,不如你拿去开着,还有个用处。”徐铭尊倒是没说大话,他那辆小货车,也是他心血来潮买来的,开过几次之后就没再开了,三十几万的车子,没他一块手表贵呢,他要不是想低调,也不会买那么一个东西。
与其放着落灰,不如让王子木开着,帮忙买个肉啥的,比较方便。
最近他发现,王子安对于孤狼山神爷太好了,买的肉一半都进了孤狼山神爷的肚子。
那大狗养了这么久,没听叫唤过,每日懒洋洋的也不跑跳什么的,可吃了那么多的肉,没有见它胖过。
山神庙上各种诡异、不合理的事情,徐铭尊一个都没往外说,且还帮忙遮掩,例如他根本不爱每日大鱼大肉的吃,可是他在外的表现,就是个有钱人。
有钱人什么样的生活呢?
王家围子的人可不知道。
自己臆想的就是吃肉,喝酒,买贵衣服穿啥的。
所以他就买肉,大家都说他一日无肉不欢,实际上,都进了狗肚子,真正意义上的“狗肚子”啊。
但是又不能每天都跑去买肉,买一大堆回来冻上的话,还没那么大的地方,何况冻手不如新鲜的好吃啊。
他们家不止喂狗,人也吃的。
所以必须有个人,隔三差五的去买肉,王子木合适,人老实本分,还会看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