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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1 / 1)

他会定期去收罗网站里的新人耽美写手,给他们撒花留评炸雷,总之各种花式鼓励。希望这些幼苗都能长成参天大树,为耽美这片森林添加新的活力。然而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幼苗中途夭折。

这天,于承年照例收藏新文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一篇新文。看更新时间,昨天才发的文,就已经更新了十章,每章还都足足有三千字。

这么勤快的新人可不多见了啊,于承年高兴地点了收藏此文章,把这本新文放到了自己的收藏夹里。点完收藏后,闲着没事,于承年索性直接点开正文,看起了小说。

作为一个有着十几年书龄的老读者,于承年对小说的质量,自有一番品评标准。他一边看,一边下意识地就在心里点评。

文笔不错,虽然剧情狗血了点,但是狗血才是经典,套路成王。开头很精彩,光看这个开头,作者要是不弃文,坚持下去,将来在晋江,肯定有她的一席之位。

虽然不知道作者是男是女,不过由于晋江女作者比较多,于承年下意识地就在心里用了她。

一章三千字,写的时候也许需要好几个小时,不过看起来几分钟就完事了。于承年才想点下一章的时候,就注意到了章节末尾的作者有话说。

第一次看到这么长的作者有话说,出于好奇,于承年没选择无视。

……

花了两分钟看完有话说的于承年,震惊到手机都差点掉了下来。

等一下,他要推翻自己之前的评价。

不需要将来。坚持下去,此子今年就必成大器。精分成这样,能写出这样的作话的人,绝对不会是凡人,不可能一直籍籍无名!

第42章第四十二个求职者

正文写主角大杀四方,一出场就干脆利落地干掉一个小炮灰。作话却反过来,写主角和炮灰相亲相爱一家人。

这反差,未免也太大了吧?!

就是写炮灰重生逆袭,反杀主角,于承年都不会这么吃惊。

这还是于承年看书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看到有作者这么写的。而且不管是炮灰逆袭还是炮灰和主角成为好朋友,一般不都是同人文才会这样写的么。哪有原著作者这么干的,这么干也就算了,他居然还懒得另开个文,直接就在原作的作者有话里写起了同人,也不怕读者看了分裂,代入不进去。

然而最让于承年惊讶,甚至惊叹的就是,这作者最出彩的地方,就在于他写出来的文,代入感十分强。强到哪怕他这么折腾,作为读者,于承年正文同人看下来,都没有出戏的感觉。

正文让人看了,觉得爽,酣畅淋漓。怎么看怎么觉得炮灰讨人厌,主角干掉他简直就是大快人心。

紧接着有话说又马上推翻前文写的一切,事情拐了个弯,就好像进入了平行空间一样,主角和炮灰并没有对立起来,阴差阳错,两人反而成为了好朋友。让读者发现,炮灰也有闪光点,并不那么讨人厌,甚至仔细看,还有点讨喜。

这作者写文也太精分了些。于承年甚至忍不住开始怀疑起对方的身份。也许这不是新人作者,而是哪个恶趣味的大神披了马甲,弄了个小号放飞自我?

于承年把晋江里有可能干这事的知名作者都想了个遍,愣是没能找出‘嫌疑人’,最后只好放弃了。不管怎么样,文还是挺有意思的。希望大神别弃文,能好好完结。这么想着,于承年迫不及待地点了下一章。果然,下一章也还是这样的模式。说是一本文,其实是两本。

这么有意思的小说,只有他一个人看到未免太可惜。

很多老读者,都会加入同好群。群里都是些喜欢看书的书虫,这些书虫们聚在一起,平常会互相推书,避免文荒。于承年也加过这样的群,他甚至还是好几个同好群的管理员。

看完最新章,于承年点了小说页面上的那个分享按钮,把这本小说分享到了群里。

“这是什么?新书?”

“正好文荒,还是年糕你贴心,知道我文荒就推了文过来。这就去看。”于承年的网名叫年年年糕,这名字太长了,为了方便,群里的人一般都只叫他最后两个字。

“年糕推的新文啊,我也去看看。相信年糕的眼光,他上次推的那个新文,现在那文都上金榜了。写得特别好不说,还格外对我胃口,我一个没忍住,看完就给作者投了深水。希望这本也能这样,不要大意地来吧,榨干我的钱包!”

“你们还没去啊,我都看完回来了。现在的新人作者好猛啊。那文特别有意思,还没去的都快去看,错过了绝对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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