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此景给明义吓得一哆嗦,慌忙往后退,但是眼见根本来不及,高高跃起的马蹄转瞬已经近在眼前——
不会吧,他还没找到他小舅舅呢。他还没吃过肉呢。他还……
他慌乱无措地闭上眼,准备好迎接接下来的剧痛。
电光石火之间,一只有力的手臂突然自身后一把揽住了他的腰,将他整个人腾空抱了起来,抡在地上。
他没死。
马蹄重重落下,带着马车有惊无险地跑远了。
明义被墩得脚麻,呲牙咧嘴地回过头,看到身后站着一个书生打扮的人。这人身材颀长,缓带轻裘,眸似寒星,皮肤冷白,头发松松用一支细竹绾了起来,看起来颇有几分风雅。他大冬天也只穿着一件圆领黑袍,衣衫单薄,手中甚至还轻巧地拿了一柄黑骨折扇,另一只手显然刚救了明义,正缓缓收回去,那手极清瘦,能看到淡蓝色的血管,食指上戴了一枚嵌着红豆的木指环。
明义愣愣地看着他精致的眉眼,心想:这人,可真好看啊……
明义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他又想到,娘说,小舅舅长得好看,自己一定能一眼认出来。小舅舅脑子聪明,所以能在京城扎下根。小舅舅心肠好,一定会收留自己。
而且,红豆,这个人也有红豆,所以……
那人救了明义之后又很快松了手,似乎不愿与人多做接触。他垂着眼皮,面无表情地打量了明义一会,眼中似乎有种若有若无的嫌弃。他的眼神落在了明义颈上,又移到一边,冷冷道:“我救了你,跟我走。”
与此同时,明义眼睛亮亮地看着他,惊喜道:“小舅舅!”
那人:?
——
贺忱以前不知道,原来一个人能缺心眼到这种地步。
他是一只妖,一只能够吸食人类的恐惧的妖。他活了一百多年,以前从未进食过,但最近,他快成年了。
他开始偶尔感觉到饥饿和躁动。老妖怪告诉贺忱,在成年之前,他必须得找到一个人,在这个人达到最恐惧的状态时连肉身带魂魄地吃下去,不然成年的时候他就会发狂。
于是贺忱便上街去找储备粮,刚巧救了个少年,便将他带了回来。
但是这个储备粮看起来实在是不太聪明的样子。
他看着一旁的小孩,乐颠颠地就跟着他走了,一点怀疑的神色都没有,不由感到一丝烦躁。
“恩公,你说你不是俺小舅舅,那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