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本福尔曼先生完全就是高利贷界的一朵奇葩。
这个半个文盲加法盲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觉得自己就是借钱给人帮帮忙,顺便收点儿利息,是在做好事。
甚至,如果对方觉得利息太高,他也不介意把年利率从百分之六十降到百分之五十、或者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也行;如果有欠债人一时还不上钱,他还会好心地给人办理延期;遇到实在困难的欠债人,给对方免个几十块几百块,也未尝不可。
之后,也不知道是其他高利贷者的赫赫威名,间接帮了福尔曼先生一把,还是福尔曼先生真的是天生自带狗屎运。总之,欠他钱的那些人居然少有不还钱的,只要家里有了余钱,都会赶紧地跑过来,连本带利地把钱还上,还对他感恩戴德。
于是,他一来二去居然攒下不少家业。
等好几年后,政府开始普法,重点讲了讲什么是高利贷,呼吁大家借钱要谨慎。
这时候,本福尔曼先生才如遭雷劈:“什么,我居然是万恶的高利贷商人?天啊!我怎么能做出这种罪恶的事情!”
他诚惶诚恐,吓得天天跑教堂忏悔:“上帝啊,宽恕我吧!”
从那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