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说配上了霍叔叔这祸国殃民的颜值。他今天穿了一身银色唐装,带着他一直没变过的金丝眼镜。唐装这种老爷子热衷的服装,穿在他身上却半点不显老,反倒更加衬得他斯文儒雅。但在霍沂歌这里,儒雅这词和“随和”却沾不上边,这人看得再儒雅,也不会让人觉得随和,反而时时刻刻都处于被猎食者盯上的警觉中。
霍叔叔折腾了十多分钟,朝辞终于喝上了一口热茶。
朝辞是他们这富二代圈子里的弄潮儿,什么新鲜事他都没少掺和。可这茶却真的不是年轻人的喜好,朝辞也只是因为生意需要,学了点皮毛,要是说真的有什么喜欢,那也是一点谈不上。
他也没多跟他霍叔叔拿捏,喝了几口后就把茶杯放下了,在座位上升了个懒腰。
一个下午跑了两地方,开车时间加起来都有三小时了,他的确有些累了。
白色卫衣随着伸懒腰的动作上移,露出了半截劲瘦柔韧又白皙的腰。
“累了?”霍沂歌也没计较他这不懂欣赏的行为,反而关切似的问了一句。
“还好。”朝辞说。
“那davis家的小子恨不得粘你身上,宣家老二为你拒绝了家里安排的未婚妻,你这么忙,会累也不奇怪。”霍沂歌慢条斯理地说。
朝辞动作一顿。
davis,檀烈的姓氏。
随后他抬眸,对上霍沂歌的视线,唇上带了三分笑意,问:“霍叔叔,您这是什么意思?”
第164章你错我不肯对,你懵懂我蒙昧(十七)
霍沂歌没有说话,只是用那金丝眼镜下沉静如水的眼眸,静静地看着朝辞。
朝辞没由来感到一阵心慌,他忍不住解释道:“宣承本来就不喜欢女人,答应联姻才是害了他和别人家的姑娘一辈子,这怎么能说是他因着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