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穿着一身漆黑长袍,用同样的黑色兜帽将自己的面部遮盖。这长袍很破旧,上面有些细小的口子,衣摆和袖口也参差不齐,甚至有些地方还拉出了线头。这在遗民中很正常,只要能有件衣服避体,都能算是过得还可以的遗民了。
但是不正常的是,尽管这身长袍很破旧,却依旧能隐约看出它繁复的做工,袖口用银色和红色的线绣着一些聂没见过的花朵形状,哪怕破旧到了这个程度,长袍看上去依旧丝垂。
来人全身被黑袍裹得严实,除了向他走来时,衣袖间不经意露出的指尖白皙到几乎晃眼。
聂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他心知这样的人绝不是普通的遗民,或许是某座城里逃出来的贵族。
贵族都这么……好看的吗?
“好看”,他出生十二年第一次对这个概念有了模模糊糊的感觉。
他连走路的姿势都好看,并非是那种遗民女性为了乞求强大男性庇护时而展露的艳俗的好看,而是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他走到聂面前,低头,伸手将自己的兜帽直接摘下。
兜帽自然地垂落到他的肩膀,荒之上,总是刺眼的阳光瞬间照亮他的脸庞。
一瞬间,聂的呼吸都有些许停止。
在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连美丑都没有概念的时候,骤然见到了美的极致。
他的外貌说起来并没有什么奇特。聂听说六城的贵族都以浅淡的瞳色和发色为荣,但眼前这人的头发和眼眸都是乌黑的。他一头长发如鸦羽,每一缕都在阳光下透着乌亮的光泽。
他有着聂从没见过的眼睛,很大,眼眸乌黑,眼尾上挑,像是有粲然星群睡在里面。
他的嘴唇很红,遗民的唇色大多是苍白的,而他的嘴唇却是至极靡丽的红色,像是将所有的颜色都聚在了这最柔软的地方。
“你好啊。”他弯起眼,对聂笑。
聂的思绪被这句话打断,他抿着唇,依旧警惕:“你在这里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