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军事>万历新明> 第四百零四章 罢相(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百零四章 罢相(下)(1 / 3)

曹一夔奏疏才上,张四维就得到了副本,看罢先是心中大怒,随即又是一喜。因为曹某所说六条罪,不能说完全是血口喷人,但要说欲加之罪是完全没问题的。如此一来,这整篇弹章很有可能就是哑炮。

但作为总理大臣,张四维受到如此恶毒的弹劾,必须要做出政治表态,避位回家待堪是应有之意。

大明重臣受到弹劾不奇怪,就算皇帝本人也经常收到弹章。但多数弹劾是不用理的,皇帝留中不发,被弹劾的当不知道,事儿也就过去了。

例如张居正当政时劾章等身,要是遇到攻讦就回家待堪,那他什么不用干了,光答复弹劾就足够占满他的时间。

但面对同为重臣的弹劾或例如曹一夔这种恶毒弹劾的,或群起而攻的弹劾,那就要拼个鱼死网破了。避位待堪就是这种表态:重臣和弹劾者必须完蛋一个。

如杨继盛弹劾严嵩、刘台弹劾张居正这样的,基本上算不死不休。皇帝只要没有换相的意图,就只能或诏狱、或发配、或廷杖弹劾者,给重臣一个体面。

因此弹章写作技巧是很重要的。要是判断准了某臣圣眷已衰,那攻讦一本,所言不必太多即可大功告成,此御史或给事中立即名噪天下。要是啰嗦半天,虚实相间或者狗血喷头式的——例如曹一夔的这一本,朱翊钧就不能发付廷议。

因为发付廷议的政治表态是皇帝让张四维赶紧辞职,并全面肯定了弹章中的罪状。此时如果朱翊钧这么做了,一方面对张四维不公;另一方面,朱翊钧也丢不起这个人——如此人渣,皇帝当初是怎么选定他当总理大臣的?

大变法之前,都察院就已经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都察院具有一定调查权——朱翊钧在裁撤东厂之后,将部分诏狱权力改头换面放了进去。但这种调查权和对官员的留置权是有限制的,三品以上还是需要请旨。

因此,如今朝廷仍允许御史、给事中风言奏事,这是在都察院没有三品以上留置审查权的情况下的折中之举。但从实际操作效果来看,近几年朝廷三品以上官员被弹劾成功的,都察院的御史们基本上都进行了前期调查。没有实打实证据的弹劾,近乎全被留中,等于石沉大海。

同时,因为佥都御史要为掌道御史签押奏章,因此曹一夔的这本奏章还是附上了调查结果。其中最有力的就是张四维弟弟侵吞坏事内监张诚产业的证据。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