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已入夏,天气渐渐热起来,坐在马车里难免显出几分闷热来。
尤其今天不知怎么回事,出城的人马还不止李絮这一支,前头堵着一群人,看上去是个规模中等的商队。似乎是因为前几日进城时交税的凭证搞丢了跟城门郎发生了争执,城门郎让他们重新补交,商队一方则说刚刚才见到凭证,怀疑被城门郎拿走了。
总之,两边吵得不可开交,城门郎手里有兵器,商队也有镖师保驾护航,好悬没当场打起来。
因为这个小插曲,李絮一行人不免要堵在城门内等上一阵,车内愈发憋闷,便顺手将前头和旁侧的帘子全都掀起来通风,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把折扇散热,擦汗也是小心翼翼地用手帕擦,不敢用衣袖或手。
千鹤就笑她那伪装药膏太次,比起她来简直是天壤之别。虽然平时遇水不容易褪色,但大汗淋漓的情况下,皮肤总免不得要分泌些油脂出来,那些附着在皮肤上的色素就很容易跟着跑了。
李絮冷笑,压低声音反问:“有功夫笑我,怎么死活不肯帮我做张脸?”
“你想得美!别看我换脸跟换衣服似的,其实用料都很珍贵的好吗?就你现在的身家,还是算了吧。什么时候等你身家翻个几倍,我倒不介意帮你这点小忙。”
李絮若有所思:“看来你的上一份事业果然很挣钱。所以,你该不会因为落差太大反悔,回去重拾老本行吧?”
“不会。除非你那镖局哪天就倒闭了。”千鹤吭哧吭哧咬着饼干,含糊不清地说。
“呵,那不可能。你这话说的,也太瞧不起你义兄了吧?诶,话说回来,你之前应该经常到处跑的吧,有没有在各地都购置房产啊?要是有的话,将来我们开分店时也许能利用上,还省去不少功夫。我之前有个朋友,她一直有个当包租婆的理想,就是买下很多宅子商铺,然后租出去,每个月三十天,每天轮流去找不同的租户收租,那感觉简直不能更好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倒是也想这么干……”
闲着无聊,旁边有个吃个不停的小仓鼠,李絮也没心情看书,索性趁机跟千鹤拉家常套近乎。毕竟已经是队友了,虽然可能只是临时队友,但,总要积极点多了解队友的具体情况嘛。
这回,千鹤没吭声,咬饼干的声音却停下了。
对哦,她之前挣的钱是挺多的,可大部分都花光了,不是买那些贵贵的材料就是吃喝玩乐去了,攒下来的实在不多。至于宅子,一个四海为家的贼还需要这玩意么?
今日之前的她并没想过这些,只觉得今日有酒今日醉就挺好,但听完李絮描述的三十天轮流去找三十个租户收租的情景,她怎么就那么心动呢?
如果这三十个租户里有一半是商铺,而这些铺子刚好能提供她最爱的吃喝玩乐项目,天,那岂不是更美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