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裙子可不是普通的货,宋妙玉也不是真的村姑,之前在京城也算是见过世面的。
裙子看质感和样式,应该都是当下最时尚的新款,价格不菲。
“这是给我的?”
“正是,这一套相对新鲜的就有事情的时候穿,还有一套藕荷色的,颜色比较浅一些,就平时日常穿布料也偏麻布一些,这样的衣裳既好看又好,穿多少年都不会坏呢。”
宋妙玉这才想起来,许明月之所以这么专业,完全是因为她现在在成衣坊工作。
“这两套衣服都好漂亮,明月妹妹,其实你不必为了姐姐这么破费的。”
“你要是这么说就见外了,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做工作的挺好的,而且自从我娘身体痊愈了之后,也会出去帮忙打零工。现在家里已经有了不少存款了,这一切都要感谢妙玉姐姐,当初把我娘给治好了,如此恩情一两件衣服又岂能表达的清楚,姐姐收下吧。”
宋妙玉实在是很喜欢这衣服,样式好看,质量也好,而且许明月肯定是用了心的,这包裹一打开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没有一个女人能承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好吧,这衣服我就先收下了,等你什么时候和凌霄成亲,我一定送一份大礼。”
宋妙玉这可不是在说空话,她确实准备好了,要送一份大礼,哪怕倾尽所有,也要好好的感谢一下这位对自己一往情深的好妹妹。
“妙玉姐姐,你看你,不要胡说,我跟凌霄公子什么的。”
一看许明月的脸都红透了,宋妙玉也不好再继续说,明眼人都看出来,两个人之间有感情,何必把话说的那么明白,反倒是让人家相处不自在了。
“好了,那就不说他了,你给我买的新衣裳我特别喜欢,我现在就去换上,给你看看我穿的合不合身。”
“好呀,除了新衣裳,我还带了胭脂水粉。”
“太好了,这段时间一直在逃亡,风吹日晒的,我感觉皮肤干的跟要裂开了似的。”
姐妹凑在一起,就是感觉比较顺心,俩人一起试衣服,一起涂脂抹粉,感觉有说不完的话题似的。
许明月和凌霄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急匆匆的走了,凌霄也在镇子上找到了一家铁匠的工作,如今都是百忙之中抽空过来的,既然看到了人没事就赶紧回去了。
人走了之后,小团子都念念叨叨的想着呢,说许明月和凌霄可以多来几次,毕竟许明月想的周到,还给小团子和郑凌都准备了礼物。
小团子是几本书,而郑凌是一套弓箭,也是方便他打猎用的。
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美好,可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几天,意外又发生了。
这几日天气逐渐凉爽,宋妙玉想着手中有些银子,应该去镇子上面买些棉花,再做点厚的被子,要不然等秋天真的到了,到时候棉花的价格也要涨价。
可刚上镇子上就看到有官兵在巡查,吓得宋妙玉立即低下头,嗖嗖嗖的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