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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1 / 2)

但有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觉得,这个男人像瓷器,极其名贵易碎的那种。但把他摆在高高的架子上,又害怕他蒙尘了。你抱在怀里惶恐,束之高阁也惶恐。

很玄妙的气质,镜头不太好传达,因为导演没有必要去特写他那双眼睛。

(特此补充,我不是基佬谢谢)

一切就这样平淡无聊的过去了,虽然出现了丧尸,但那也是无聊透顶的——直到后来我才感到后怕,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去鬼屋的那天我不生个病请个假耍个大牌呢?

我要是耍个大牌,我就不用去录节目,我要是不去录节目,我就不用经历一堆乱七八糟的破“奇遇”了,我要是不经历破奇遇,我也不用在这里怀疑人生。

“多年以后,在面对鬼屋里一堆超级灵异的事件时,刘年年准会想起,当年他遇到的算命的摸着他的头的事……”我写下这行字,想了想,大笔一挥,又题了“刘年孤独”这个逼格无比之高的题目。(中二总会和伪文艺并行,并且不以马尔克斯的意志为转移,我想)

好吧,先放弃文艺,继续说事情。

我吹着泡泡糖走在鬼屋里,乌漆嘛黑中有微弱的光,会有血糊糊的手拉我的衣角。

我就转头告诉他:“你知道这件衣服多贵吗就碰……”

然后那只手就像被开水烫到一样急急忙忙缩回去。

我就继续吹一个胜利的泡泡。

#我们仍未知道,那些年我们碰到的刘年年的衣服的价格#

我知道我的团队会买一个热搜,也知道他们会起一个这样的热搜名字,我爱他们,他们知道本间芽衣子是我老婆。

言归正传,这件衣服淘宝爆款,五十八块包邮。

我穿过走廊,走向另一个岔道,就碰到了沈怜。出于友好,我象征性地问他要不要一起走。

他说他身边是高危区。

“幸运e的高危区吗?”我想,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一起走。

哪怕他说无数个来自南极的笑话,也不妨碍我脑内发呆顺便礼节性地表示很好笑。

直到有个飘飘悠悠的半透明不明物种来追我们时,我才知道了什么叫高危区。

我……我才知道了这世界不科学!满心的羊驼都不能抵挡我的悲愤!

我们生死时速地跑,期间沈怜拿出了一把枪试图反击,又帅又酷。

他为什么有枪?世界都不科学了还管这个干什么……心塞且惊恐。

他一个急刹车,我就看到张婉娘拿着一把刀在那里剥皮,e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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