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醒来之后,靠在床头发懵。
眼前的一切都很陌生,季洛甫的房间装修主要以黑白灰三色,设计简洁大气,但着实像是按板房,冰冷而又生硬。
像他。
高高在上、遥不可及。
初一撇过头拿水杯,视线被水杯边上的红色本子给吸引住,拿水杯的手转而伸向了那本红色本子。
指腹捏着本子一角,慢慢掀开。
阳光透亮,照进室内,红色本子上,她和季洛甫的合照清晰可见,白衣红底,她嘴角翘着,牵起唇边盈盈梨涡。季洛甫眼睑掀开,眸间清冷,薄薄的唇掀起一个很淡很淡的笑意来。
拍照的时候,摄像师说:“你们两个是我今天,哦不,是最近拍过的最好看的一对夫妻了。”
初一摸了摸合照,心想摄像师应该再补充一句,
——你们是我遇到的,最貌合神离的夫妻了。
没有感情,十分冲动地在一起。
连恋爱都不曾有过。
初一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竟然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就已经成为了人|妻。
还没等她再多愁善感一会儿,放在边上的手机就响了。
初一匆忙地接了起来,“季大哥。”
季洛甫刚到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坐下就给新婚的小妻子打来电话,“起了吗?”
初一抓了抓头发,下床:“刚醒。”
手机那端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季洛甫在朝阳中忍不住放软声音,“衣服都已经让人整理过了,衣帽间左边是你的衣服,右边是我的衣服,早餐的话,和厨房的人说一下想吃什么,他们都会给你做的。”
初一开门的动作停住,“季大哥……”
“怎么了?”季洛甫拉开窗帘,清澈天光洒向室内,室内的冷气滋滋作响,带的他的声音也有些凉,“初一,你和我没必要那么生分,我们已经结婚了,你是我的妻子了。”
妻子……
是啊,她是他的妻子,没必要对他那样生分。
初一吸了口气,“季大哥。”
季洛甫笑了,笑声清浅地顺着电流传了过来,“还叫季大哥吗?”
初一:“啊?”
季洛甫随意把玩了下手腕处的袖扣,语调有点儿慢,音调略微加重:“我们已经结婚了,初一。”
他侧脸线条寡冷清冽,说话时脸上露出很淡的笑意,但双眸里没有一丝的情绪。
初一没穿拖鞋,踩着地板的双脚脚趾缩起。
片刻的沉默之后,她紧着嗓子,很轻很轻地叫了声,
“——老公。”
季洛甫手中的袖扣闻声摘下。
他把袖扣放在桌子上,袖扣与桌面碰撞,发出不轻不重的一阵声响。
喉结上下滚动,说:“季太太,早上好。”
初一的耳边,是他醇厚低沉的嗓音,带着成熟男人特有的从容,声声入扣,靠着手机那边的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
挂了电话之后,初一去衣帽间换了套衣服。
衣帽间很大,如季洛甫所说,左边是初一的衣服,右边是季洛甫的衣服。初一的衣服五颜六色的,按照颜色分类,从浅到深依次排开。与她相比,季洛甫的衣服单调很多,黑白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颜色的了。
初一随手拿起件内衣。
她是个很简单的人,喜欢用一样东西,便会一直用。
好比说内衣,她只穿Agentprovocateur,质地柔软款式性感,她曾经穿过一次这个牌子的泳衣,之后便对这个牌子情有独钟。
知名的英国牌子,有人叫它少女内衣,但是它家主打性感,镂空款的、真丝质地,浅薄的一层纱包裹住女人身上最柔软的部位,迷朦而又充满情|色意味。它的中文译名别有用心,叫,
——大内密探。
初一选了件白色的穿上。
内衣裹住她姣好身形,纤细腰肢在穿衣镜里细的仿佛不堪一握,漂亮的胸型被真丝内衣勾勒得近乎完美。
心情没来由的变得很好。
果然女人还是要把取悦自己,放在第一位。
她今天早上还有个面试,她从柜子里拿出一条白色飘带衬衣裙加一双Jimmychoo的灰色细高跟鞋,又拿了个很小众牌子的白色单肩包。
下楼的时候,厨房阿姨问她:“太太,早餐想吃什么?”
初一对这个称呼仍旧是不适应的,她抓了抓头发,说:“给我一杯牛奶就行。”
她低头看了下时间,还有半小时。
阿姨拿了杯牛奶给她,忍不住说:“要不要拿烤吐司过来?刚刚烤好的。”
“不了。”她不太喜欢吃这些。
她最爱的早餐,仍旧是中式的,包子、油条。
对于吐司、面包、煎鸡蛋,没什么好感。
初一简单快速地喝完,抓起放在玄关处柜子上的车钥匙就出门了。
结婚前,季洛甫曾说过,家里的车,她喜欢哪辆就开哪辆。初一和季洛甫也算是打小一块儿长大的,虽然中间她离开那么长的时间,但有关于他的传闻不断,从北方传到南方。
每个圈子都有个人,他不常出现,但无论到哪儿,都能听到有关于他的传说。季洛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鲜少社交,也鲜少露面,但关于他的事迹,初一没有错过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