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君敏锐地察觉到,最近家里的气氛不太一样。
客厅和卧室里一直放着新鲜的花束,小叔叔心情好才会烤的饼干和小甜点现在每天都有。睡觉时间提前了,两个叔叔还总是背着他说悄悄话。
除此之外,因为小叔叔也要去某个名为健身房的地方,他每周都会有几天要跟另一个任叔叔独处。
一两次的不习惯,三四次后就无所谓了。任叔叔不会烤小饼干,但勉强可以陪他搭积木。况且每次小叔叔从健身房回来,都会带着他一起洗澡,也是他喜欢的玩水环节。
他喜欢水,喜欢暖和,因此喜欢洗澡。从某个地方游玩回家之后,喜欢的原因又多了一层——洗澡时间是他难得能跟小叔叔独处的时间。
任明尧自己都不知道是哪句话说对了,或者是巧合抱回来的狗子取悦了程识的心,总之确认过他不是因为身上没钱才委曲求全留下的之后,一系列行径逐渐变得肆无忌惮。
最令程晓君不满的,就是两个叔叔每天待在一起的时间显著增加。
任明尧接下来几个月都没有出差项目,窝在家里写剧本天时地利人和占尽。尤其前期所谓的“找灵感”阶段,一改往日关在书房里加班工作的勤奋模样,基本上就是游手好闲,每天从睁眼到闭眼都在找程识。
虽然程晓君是个不黏人的小朋友,但不代表他愿意看到自己的家长被别人黏,占有欲被激起,原本除非程识伸手很少要抱的,现在也时不时地就要找小叔叔贴贴以示主权。
作为被贴贴的对象,程识连看个动画片都不得不怀里揣一个背后挂一个,作为夹心饼干的夹心,感受到生命不能承受之宠爱。
任明尧长手长脚把他俩整个圈在怀里,陪着看小猪佩奇,忍不住发表意见,“这些猪怎么有四只眼睛,有点瘆人。”
“……”
“你往后靠。”任明尧说,“坐这么直干什么。”
程识背对着他,宽松的t恤下是不盈一握的细腰。剪了头发之后清晰露出的肩颈线更漂亮,从领口到发梢那一段皮肤白得晃眼,毫无瑕疵甚至还有点单调,适合印几个印子当作点缀。
“不用的,我习惯这么坐。”程识不太好意思靠他身上,怕太重了压着他会难受,“哪里有四只眼睛?不是都两只么。”
“你看,镜头拍的都是侧脸,每只猪都是朝着镜头的这边长两只眼睛。那还有另外一边呢?不得对称呢。”
他还有理有据地分析,“想象一下拍正面的样子。”
“……”
好好的卡通片被分析成恐怖片了。
程识摇了摇头,把脑海中离谱的画面驱散开,听见怀里传来小小的哈欠声,低头问,“小君困了吗?要不要去睡觉觉?”
闻言任明尧倒是先坐直了,一副等待已久的模样,伪善地说,“我抱他去睡。”
程识好笑道,“你抱他哪还睡得着啊。”
“要睡。”程晓君握着小拳头揉眼睛,被他轻轻拉开,“走,今天讲四只小猪……不是,三只小猪的故事。好不好?”
任明尧被他回头瞪了一眼,倒在沙发上乱笑一气。
程晓君睡觉很快,睡前故事最多听两三个。十分钟后程识轻轻掩上卧室的门走出来,看到沙发上这人居然还在,“不去睡觉吗?”
任明尧摇头起身,一只手按在自己旁边的沙发上。
程识抿起嘴唇,拘谨地拉了下后衣角,走过去坐在他指定的那块地方,“怎么了?”
任明尧挪动位置,又躺倒下去,后脑勺垫在他大腿上,“也抱会儿我。”
“……哦。”程识下意识地抬手,由于对方太主动接都不用接,顿在空气里迟疑一会儿,落在他发顶上摸了摸。
回来一周多了,偶尔两人独处时,还是会恍惚觉得有点不真实。
漫画里构思过很多类似的图景,上手操作还是第一次。程识用摸程晓君的手法摸他,可跟摸小孩子怎么能一样,没一会儿就把自己摸得脸红心跳。跟画画时无风无浪的心情截然不同。
任明尧闭着眼睛好像在休息,他就没什么顾忌地边摸边看。天生五官优越,高挺的鼻梁和眉眼扛得住这种死亡角度,哪怕躺着都是好看的,连嘴唇,嘴唇也……
他不自觉盯得时间久了些。任明尧莫名地弯了弯嘴角,头顶往上蹭了一下他的腿缝,“想什么呢?”
程识的手僵在他头顶,下一秒腾地涨红了脸,窘迫得差点把他脑袋推出去,“你……你要睡觉,就回去房间里睡!”
“谁说我想睡觉了。”任明尧坐起身,随手揉了揉头发,反过来把他拉进怀里,吻下去的同时理直气壮,“有男朋友的人为什么要自己睡觉。”
乘十老师博览群漫,阅片无数,可以说理论知识相当丰富,但实战经验着实堪忧。亲一下腰就软了,脑子里哪还有知识,只有浆糊。
“你一回家就不叫我名字了。”任明尧含着他的耳垂,模糊不清地要求,“叫一声我听听。”
他的身体和性格一样柔软,挨了欺负也不抱怨,只会羞赧而委屈地含着泪,眼尾一片氤氲的绯红,颤着嗓子小声地喊,“明尧。”
这样又乖又软的老婆谁能放得开。
任明尧重重地吻他,把自己眼里过分无瑕的皮肤全吮上红印子,暧昧的颜色看进眼底越发控制不住手劲儿。
程识被揉捏得难耐又不安,朦胧的视线里望着自己房间那条门缝,“小,小君……”
“他睡着了。”
任明尧看了一晚上的小猪佩奇就是为了等这会儿,刚想干点什么,背后传来奶里奶气的一声,“程识。”
“程识,程识。”
“……”
程识立刻清醒过来,推开身上正要为所欲为的人,擦了擦眼睛又清了清嗓子,快速地调整成平常的语气,“宝贝怎么了?别怕。”
程晓君委屈地站在门口,手里还抓着入睡时抱在怀里的安抚玩偶,攥紧了一只兔子耳朵,另一边耷拉在地板上,一副没人要的可怜样。
“小叔叔在的,别怕。”
任明尧眼看着程识朝他走过去,头都没回,“走吧,乖乖去睡觉。”
这就是有男朋友的生活吗。
不是单身,胜似单身。
任明尧深夜在卫生间里思考人生,打开抽风机默默地抽了根烟。
程晓君自己睡觉还是个问题,离开程识超过半个小时就随时有可能惊醒。
半个小时够干什么的。
任明尧对此颇有微词,但显然自己处于竞争的劣势,收拾完现场把烟藏好,去书房严谨地列了个“程晓君喜好清单”。
隔天再陪他玩儿,就能有针对性地展开谈话。
任明尧拿起他最喜欢的玩具:“喜欢积木还是喜欢小叔叔?”
程晓君头也不抬,“喜欢程识。”
任明尧拿起他最喜欢的食物:“那喜欢橙橙还是喜欢程识?”
“喜欢小叔叔。”
“很多橙橙呢?买十个。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