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是躺在沙发上,下意识抬手摁太阳穴,却没有过分头痛欲裂的宿醉感,封正泽坐正,有一丝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然后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他立刻站起身顺着找过去。
史弃正在打电话订餐。
趴在床上,两条腿屈起来摇晃。
房间里开着暖气,宽松的睡裤随姿势滑落在膝盖窝,露出两条又白又直的小腿。
封正泽僵直的站在门口,喉结动了动。
“……还有两笼煎包,对就这些,哦等等,送一壶热水上来。嗯嗯,谢谢。”打完电话史弃扣下话筒翻身,冷不丁看到封正泽笔挺的站在门口,吓得连忙撑身坐起来,“封正泽?!你什么时候醒的?”
“刚醒。”封正泽一开口就发现喉咙不舒服。
“喝点水。”史弃下床,跑去饮水机接了一杯水,回来递给封正泽,“房间里的饮水机坏了,没法加热,你先凑合着润润喉,我已经让服务员送热水上来了。”
封正泽居高临下的看着面的史弃,恍惚到忘了伸手接。
史弃歪头看他,“哥?”
封正泽这才如梦初醒,垂眼伸手接过纸杯。
冰凉的水灌入喉,像是在肚子里凝成了冰渣子,刺得人血肉模糊的疼。
“昨晚我太困睡着了没来得及跟你聊。”史弃笑了一下,看着他说:“你终于相信我失忆了?怎么相信的?我说了那么多次你也没信。”
封正泽动了动嘴唇,喉间涩痛没发出声音来。
“不过现在相信也不晚是吧哥?”
封正泽沉默的放下杯子。
史弃往沙发走去,背对着封正泽说:“我点了饺子,不知你喜欢吃什么馅儿的,就点了我自己喜欢吃的韭菜猪肉。”
封正泽终于找到声音,有些意外和震惊的看向他,“你喜欢吃韭菜?”
“当然啊!”
史弃回头看他,“我最喜欢我妈给我包的韭菜猪肉馅儿饺子了,不过小时候家庭条件困难,猪肉得过年了跟村头林爷爷买,平时嘴馋了,顶多吃吃韭菜鸡蛋馅儿。”
封正泽喉咙艰涩的吞咽一下。
这话题差不多可以在这打住了,但史弃看着封正泽,却好奇的问:“怎么,你不知吗?”他说:“我跟你好歹在一起那么多年哎,你竟然不知我喜欢吃韭菜?”
封正泽神色晦涩,“不知。”
史弃撇嘴耸耸肩,又问:“那你喜不喜欢吃?”
封正泽:“不……”
不等封正泽说完,史弃已经摆手,直接把这话题揭过:“嗐,那就不奇怪了。”不奇怪什么?因为你不喜欢吃,所以他根本就没做过,又怎么会知喜好?
韭菜的特殊味很冲,封正泽看史弃一个接一个的夹,吃的津津有味,腮帮子鼓鼓囊囊,于是没什么表情的也伸筷子夹起一个。
史弃边嚼边说:“你不是不喜欢吃么?”
封正泽沉默的咬了一口,觉得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吃,之后又吃了两个。
送开水的来了,史弃起身去开门。
他才起身,封正泽就感觉胃里的翻滚压不住,差点直接吐出来,他脸色难看的大步走向洗手间。
“虽然封爷爷认我当干孙子,但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跟你抢家产!”
“不是我的我不会要,何况我对管理公司当老板一窍不通,只想安安分分当个程序员,我喜欢敲代码编程序,其实能靠做喜欢的事养活自己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至于之我救了你的事,你别太放在心上,也不用太感恩。都是上天注定嘛!说句不中听的……”史弃说到这的时候,视线别开了,他转着还有些烫手的玻璃水杯,说:“我那个时候还小,天不怕地不怕的,只想当英雄,不管遇到谁我都会出手去帮忙的。”
封正泽就坐在史弃身边。
他们面的桌几上放着他们刚吃完的早餐,没有人收拾,跟酒店送餐人员摆放时的漂亮整齐完全不一样,残羹冷炙的只剩下一片狼藉。
史弃还在说:“刚醒来的时候情绪激动,也不知自己失忆了,所以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不中听。”他似乎有点不太自在,干笑一声,继续:“你大人大量千万别跟我计较啊!我发誓我从来没后悔救过你!哪怕现在让我回到过去,我也会救你。”
“回去一百次,我一百次都会救你!”
“毕竟你这样的大人物,要是死在那种地方,也太可惜了,对吧?”
封正泽始终没说话。
他的身形要比史弃大许多,那从来笔直的坐姿,却仿佛在沉默中透出一份不可言说的佝偻来。
他像是一座大山,却在无声中从郁郁葱葱的鼎盛到枯枝败叶迅速衰老。
“之不管发生过什么好的坏的,就让它们过去吧,封爷爷说你是我哥,那我就永远喊你一声哥。你想看见我,就来找我,不想看见我,我就离远点儿省得惹你心烦。”
史弃说完屈指挠了下脸颊,用坦荡又带微妙不好意思的神色说:“其实我跟你之间本来就有非常大的阶级矛盾来着,哈哈哈哈,不能强求换位思考。”
“你永远不知我在想啥,我也不太能体谅你的顾虑考量和辛苦。”
“但人活着嘛!”史弃突然呼出一口大气,以一种豪气万丈的豁达语气来说:“总有表面的光鲜和背后不为人知的艰辛!尽量活得快乐一点,哪怕是表现出来,被人羡慕嫉妒总比被人可怜要好!”
“你说对不对?哥?”
封正泽双手十指紧紧交叉,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应答,又似乎没有。
场面一度尴尬。
史弃感觉是自己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他咳嗽一声,摸了摸鼻子讪讪:“哥,你昨晚没回封家跟爷爷过生日吗?我本来是打算去的,但学长刚好昨天出院,我们大家都给他庆祝去了。”
封正泽:“你喜欢秦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