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
高档小区的五单元三层,贺亦欢按了按门铃,不一会儿,大门打开,方才在相机里看到的女人有些疑惑地探出头来:“您找哪位?”
“您好,我是特殊事件调查局的调查员贺亦欢。”贺亦欢从怀中摸出一个黑色烫金的小证件。
钟尧看着那小本子,发现和之前给房东大妈看的那本一样,都是特调局为了方便源启生命公司进行案件调查临时给他们制作的,按理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权力,贺亦欢却一脸严肃地拿着这小本子唬人,那派头比真FBI还要FBI几分,钟尧不由得勾了一下嘴角。
女人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个机构,但是看着上面盖着的包含“国家”两个字的红戳,还是问:“什么事?”
“对面的小区里发生了命案。”贺亦欢说。孙晓雪,他在心里默念出了女人的字,刚才他和钟尧找小区物业确认过业主信息,这个被谭哲偷看的漂亮家庭主妇就是她,“我们正在调查死者的时候,发现他的房间里画了几百幅您的素描像。”
贺亦欢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张刚才带出来的画举起来,看着孙晓雪的眼睛:“死者叫谭哲,您认识吗。”
孙晓雪在看到画的一瞬间脸色猛的变了,在听到谭哲的字的时候没忍住低低叫了一声,眼眶瞬间就红了。
她果然是认识谭哲的。贺亦欢和钟尧对视一眼。
“我不认识他……”孙晓雪颤抖道,即便她苍白的面色和泪眼朦胧的表情都清晰的表明她正在撒谎,她却还是咬住唇,“你们找错人了。”
啪!大门在贺亦欢和钟尧面前猛的关紧。
“怎么办,”钟尧在贺亦欢后面附身下来,靠在他耳边低声道,“你的帅气脸蛋也有不好使的时候。”
贺亦欢懒洋洋地笑了,方才身上一本正经的警察气质瞬间消散,双手往脑后一搭转过头来,笑容里有点狡黠的味道:“真男人,谁靠脸。”
钟尧挑眉。
“看见她刚才家里有什么了吗?”贺亦欢弯起眼睛,他这么笑的时候特别像狐狸,配合着那一双天生带魅惑的眼睛,简直能把人的魂都勾走。
“有什么?”钟尧心说你不靠脸,偏偏长的这么好看。
贺亦欢压低声音:“很多玩具,小女孩的玩具。孙晓雪不仅结婚了,而且已经有了个三到五岁的孩子。这个时间,孩子应该正好在上幼儿园。”
——
秋天的风总是一阵阵的,小保姆带着四岁的娇娇在小区楼下的沙坑里玩沙子,忽然帽子就被风吹走了。
幼儿园放学早,每次接娇娇回家之前,她都要在沙坑里玩一会儿沙子才肯上楼。高档小区进门要刷卡,安保很好,几乎不会有闲杂人等进入,小保姆急着要去追帽子,看了一眼在沙坑里玩得开心的娇娇,叫了声:“娇娇在这里等姐姐,不要乱跑哦!”
娇娇奶声奶气地应了一声,小保姆立刻转身去追被吹的老远的帽子了。
小铲子小心翼翼地在沙堆上拍了拍,一个不小心,城堡的尖尖被敲掉了,娇娇扁了扁嘴,有些着急,又有些想哭,忽然,身旁传来一个很好听的男声:“沾点水就能修好了。”
娇娇迷惑地看着在他身边蹲下来的漂亮大哥哥:“水?”
贺亦欢浅金色的瞳孔在夕阳下微微发亮,拿出一瓶矿泉水,蹲下来笑道:“我们一起修,好不好。”
十五分钟后,正在家里做饭的孙晓雪听到了熟悉的敲门声,她脸上持续一下午的阴云瞬间消散,笑着走向门口,打开大门:“娇娇回来啦。”
“妈妈!”娇娇扑过去,另一只手却紧紧牵着贺亦欢,身后跟着一脸急切却无可奈何的小保姆,和靠墙看热闹的钟尧。娇娇开心的晃着贺亦欢的手,跟孙晓雪撒娇:“我遇到了一个超级厉害的大哥哥,他帮我修好了城堡,我们可以邀请他一起吃饭吗?”
贺亦欢笑眯眯地冲孙晓雪露出一口白牙。
不得不说身为家庭主妇,孙晓雪的手艺是非常好的,两人足足吃了个八成饱,贺亦欢心想这可比白新月的手艺好多了……不过比起钟尧的还差点。
娇娇吃完饭就跟着小保姆去小屋里玩搭积木了,走之前还跟贺亦欢和钟尧摆手说拜拜。
“你们到底想问什么,还故意接近我女儿,”孙晓雪冷冷地把碗筷放进洗碗机,从刚才吃饭到现在,她的身体一直紧绷着,“我先生九点多应酬完就回来,我希望你们在他回来之前离开。”
“不会太久的。”贺亦欢一听有戏,立刻道,“我们只是想知道你和谭哲以前发生过什么,你们是初中同学是吗?”
孙晓雪擦手的动作顿了一下,垂下眸子:“是。”
她转过身,拉开椅子坐下来,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终于深深呼出一口气,说:“我们初中就认识,那时候谭哲学习成绩不太好,每天就想着画画,上课的时候也会在课本上涂涂画画,经常被老师点罚站。我和他是同桌,有的时候他心情不好就会跟我说,我也会经常在作业上帮他。”
钟尧说直切正题:“日久生情,谭哲喜欢上你了?”
贺亦欢也是这么想的,没想到孙晓雪苦笑一声,摇了摇头:“他是个画痴,脑子里根本没有恋爱,先动情的是我。”
从孙晓雪的话中,钟尧和贺亦欢终于拼凑出了两人的过往。
初中的男孩子大多聒噪爱闹,唯独谭哲安安静静,每天都会握着一根铅笔对着窗台外面的景物和路过的人画画。
人总是对不合群的人报以敌意,谭哲这种在当时的孩子们看起来奇怪的性格不被理解,几乎被班上的所有人孤立,只有朝夕相处的同桌孙晓雪知道他并不是怪胎,只是天性安静罢了。
正是这种与众不同的沉静气质吸引了孙晓雪,她在不经意间喜欢上了谭哲,但是谭哲一心专注于作画,根本没有注意到女孩的心意,孙晓雪放在他书桌里的面包被他当成了别人的恶作剧,直接扔掉,孙晓雪每天绕远路只为和他坐一趟公交车来学校,他却一直以为他俩本就顺路。
就这样直到毕业,两人又考到了同一所高中,孙晓雪本来满心欢喜,但是看到谭哲无动于衷,又有些心灰意冷,直到谭哲有一天找到她,请她当自己的模特。
其实只是静静坐在那里的人物模特,谭哲找她也只是因为在新学校里之认识她一个,但是孙晓雪还是开心得一晚上都没有睡。
这是谭哲画得最久的一幅画,也是最用心的一幅画,不是因为画中的人是孙晓雪,而是因为他想用这幅画去参加比赛,说服固执的父母同意自己报考美院。
可是他落选了。画了半个月的画只得了三等奖,根本没有说服力。
那天晚上谭哲在学校的画室里坐了很久,透过窗户看着漆黑的夜幕中数不清的星星,想到梵高的《星空》是多么的震撼人心,而自己的画却连入评委的眼都做不到,他把所有的颜料都搬了出来,正准备全部挤出来扔掉,从此断了自己学画的路安心高考,孙晓雪却忽然出现在了门口。
“一次不行,还可以再试一次。”孙晓雪对他温柔地笑,有点娇怯,眸子却比星空还亮,“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可以一直给你当模特……我很喜欢你的画,希望你能坚持画下去。”
那是谭哲第一次对孙晓雪心动,然而这种心动却不及他对于画画重新燃起的激情。有了孙晓雪的帮忙,他又继续画了整整一学期,画了十几张,最终挑出了一张最满意的重新参赛。
这一次,他拿到了金奖,他的父母也终于认可了他的能力,同意他报考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