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写就写。
但卫珩不知道要怎么写,他提笔又放下,兴冲冲的就要往外跑:“你等着,我去问问。”去问问婚书要怎么写,他卫珩的婚书一定要尽善尽美,大不了聘一些先生现作,他又看向池小天,“你喜欢哪位先生,我请他来这儿做客。”
好好写他们的婚书,写成天下独一份,最好能名流千古。
是做客还是绑过来?土匪作态。
池小天还坐着:“过来。”婚书嘛,“我知道怎么写。”
戏分里不少唱这个的,他背了不少,他要挑一个最喜欢的。
卫珩又回去,他没有不信池小天,婚书是要写在红纸上,但没有也没关系,他撕下了书的扉页,捏着笔,难得紧张:“你、你说。”
池小天凑过去,在这颗他们相遇的老槐树下面,逐字念着:“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卫珩的字很漂亮,铁画银钩。
儿戏似的玩笑,他却很认真,唇拉成一条线,光照着在少年挺拔的鼻梁、英俊的侧脸上,严肃庄重。
池小天看着他,心里忽然漏了一拍。
他想着,这应当就是喜欢,“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三四月份,也刚好是桃花开的时候。念到这里,其实后面还有一句,但用于他们不太合适,池小天私心作祟,省略了去,想来卫珩不会知道,“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卫珩落完最后一笔,他吹干墨:“我签过名了,该你写了。”他原先就写上了名,这会正好派上用处。
池小天没摸过几次笔,他发现自己的手在抖,哆哆嗦嗦的不成笔画,卫珩从池小天身后抱住他,握着他的手,带着池小天写下了池小天平生写的最工整的三个字——池小天。
两个名字列在一起,卫珩调笑道:“跟我定下了就这么高兴么?连字都不会写了么?”
池小天难得没有反驳。
他笑的有些羞涩:“给我收着吧。”
到时候他就带着婚书嫁给卫珩。
卫珩给了池小天:“好好保管。”
他玩笑道,“你要是弄丢了我就不娶你了。”
池小天白了卫珩一眼:“滚蛋。”
他们都知道这是开玩笑的。
年少情浓。
一望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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