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孟把鸽子抓住,又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有些发抖地把鸽子腿上面的小纸条拿下来。
如果绿宝瓶里面的致幻药粉对乌麟轩没有作用,如果是失忆剧情没有来……陆孟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她把纸条一点一点地展开,独龙传递给陆孟的字非常的精简,确保被其他人截到了也根本就看不懂。
上面字迹汪洋恣肆,书写着端端正正的两个字——“未提。”
陆孟捧着纸条的手狠狠一抖,而后提到嗓子眼的心砰的一声落回了原位。
尘埃落定。
建安王苏醒之后没有提起她,他已经把她给忘了!
无论是剧情的作用还是绿宝瓶的作用,反正乌麟轩把她给忘了!
如果乌麟轩没有忘记她的话,肯定第一时间就会问起她在何处。
陆孟直接把那张小纸塞到嘴里咀嚼,纸张的苦涩和怪异的味道,竟然让陆孟觉得很美味。
她把鸽子向天空中狠狠地抛出去,鸽子很快飞远了,陆孟就站在窗边上一直看到鸽子飞到没影了,这才关上了窗子,跑到了隔壁去敲猴子的房门。
“猴子猴子猴子!我们可以走了!去买两匹好马,我们去南疆!”
猴子根本就不在屋子里头,他也已经接到了消息,去买马了。
现在买了马匹回来,正好看到陆孟在猛敲他的房门。
猴子走到陆孟的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二小姐你克制一点,房门拍坏了是要赔钱的。”
陆孟吓了一跳,回头看到猴子,高兴地抱住了他。
“自由了!我今天就要出发,咱们下午就走!我要去找我姐姐!找我姐夫!我要在南疆扎根儿!”
猴子长这么大没有被女人抱过,吓得双手都举起来,面色一阵红一阵白,陆孟把他松开了他才恢复正常,鼻尖都冒出了一层汗。
猴子在二小姐身边挺久了,知道二小姐性子和其他的女子不一样,倒也并没觉得有什么奇怪。建安王的巴掌她都打得,别人挤破脑袋都嫁不了的人,她说不要就不要了。
这世上怕是再也没有一个女子,能像二小姐这样潇洒肆意。
两个人当天中午就出发了,猴子在街里面买了非常多的好吃的,全都放在两匹马身上,又专门买了好骑的马鞍给陆孟安上了。
然后他们就顶着烈日上路了——一路向南。
独龙没有时间送陆孟,从建安王醒过来之后,独龙都不敢再轻举妄动,找时间送出两只鸽子已经是他借着尿道儿去的。
建安王七巧玲珑心,待在他的身边,独龙是半点都不敢懈怠的。
他也可以索性就跟陆孟走了,他们可以把人全都带走,但那样未免太过可疑,建安王怀疑起来很快就能把他们给找到。
独龙要留在建安王的身边,不光要作为陆孟的眼线,还要时刻监视着扰乱着建安王的人,扰乱他们的视角。
当然了陆孟把独龙留在建安王的身边也是有所考量的,独龙一直都想复兴家族,想要为他家里的冤屈翻盘。
但他的冤屈是延安帝定下的,皇帝并不会朝令夕改,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会下罪己诏的皇帝少之又少。
只有改朝换代,独龙家里面蒙受的冤屈才能够翻盘,他才能够真正以一个世家公子的身份,堂堂正正地站在皇城当中。
他想建功立业,哪怕就只剩下一只眼睛,他跟猴子不一样,猴子无亲无故只是个战场遗孤,父母家人未死的时候也只是普通人。
他没有大志向,就可以跟着陆孟到处逍遥,但独龙和独龙手下的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他们有家人也有根,陆孟感激他们这么长时间以来的保护之情,不能让他们跟着自己胡来。
而且陆孟虽然不打算和乌麟轩在一起,但是她的人想要建功立业,跟在乌麟轩的身边是最好的选择。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从龙之功更容易平步青云?
陆孟脱离了建安王妃的这个身份,重新变成了乌麟轩的事业粉。
陆孟只希望他们两个从此各奔南北各自安好。
陆孟骑着马匹离开这座城镇,她甚至都没有打听过这镇子叫什么名字。
不过在出城镇的时候,陆孟慢慢转过了头,朝着镇子的方向看了一眼。
此刻正值晌午,街道上相对来说比较热闹,来来往往的行人和马车还有街边上各种叫卖的声音,交织成一幅十分活色生香的现实。
陆孟透过帷帽将这副现实印在眼底,心里面轻声道——再也不见。
陆孟笑了笑之后转过头,双腿一夹马腹,微微地伏低了身体,迅速跟在猴子的身后朝着远处奔去。
她并没有带走自己的战马,踏雪寻梅本来就是属于乌麟轩。
虽然陆孟驯服了它,但它一直都是让乌麟轩骑的。踏雪寻梅是一匹非常好的战马,跟在她的身边是暴殄天物。
而陆孟不知道的是,她前脚才刚刚走,踏雪寻梅就在马棚里面躁动了起来。
最后好几个人才把它给扯住了,它一直在朝着南边打响鼻,叫了好几声。
最后属下们回禀了建安王,在扎针的间隙建安王睁开了眼睛,轻声说:“给它一些糕点吃。”
然后踏雪寻梅才终于安定下来。
盛夏时节的天很长,陆孟走的时候雄心壮志,但是骑了两个多时辰的马,还是非常柔软的马鞍,她就感觉自己的屁股和大腿都火辣辣的。
两个人抵达下一个城镇休息,陆孟进了客房,往床上一瘫就不想动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骨瘦嶙峋。
她是个废物,哪怕去南疆的心思箭一样已经射出去了,可是只骑了半日的马,陆孟就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得下垂了。
猴子很显然已经料到了这种结果,在陆孟休息的时候他就在底下大厅点了一堆吃的,甚至还要了一点酒慢条斯理地喝着,眼睛时不时看着客房的方向,默默守护。
最后陆孟还是咬着牙爬起来,又在天黑之前赶往下一个城镇。
最后再下一个镇子落脚,狂塞了一些晚饭之后,洗漱后迅速睡着了,简直像一条死狗一样。
陆孟就这么一路赶路,走走停停,她和猴子行路并不快,他们骑的那两匹马这些天都没能跑开过。
最开始两天陆孟赶路心切,把自己颠得没有食欲不说,连大腿里都要磨破了。
后来陆孟自省了一下,觉得她还是害怕,仿佛身后有狼撵着,有狗追着一样生怕被追上了,要狠狠地咬掉一块肉,所以才会这么急不可耐迫不及待。
陆孟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心态,他们就不再往死里赶路,而是每天量力而行,游山玩水,体会各种风土人情,到每一个城镇都找好吃的,别提过得多痛快。
就是钱下的有点快。
不过这也没有关系,陆孟的钱,这一些只是冰山一角。她可以像这样一辈子吃吃喝喝,她攒下在将军府中的那些钱都花不完。
而且因为一路都是男装,猴子又武功高强,他们没有碰上过任何的麻烦,没有什么不长眼的人调戏“小娘子”。
陆孟倒是因为扮相俊秀阴柔,莫名其妙地合了这个世界对男子的审美,在路过城镇的时候,偶然间被风卷起了帷帽,被女子笑嘻嘻地扔过手绢和香包……
行路十几天,陆孟已经能非常利落地照顾自己,发髻梳得又快又好,还能顺手把猴子的头发给弄了。
两个人相处得就像一对亲兄弟,猴子跟陆孟坦言,他这一辈子没跟一个人相处得这么愉快过。
他现在已经不管陆孟叫二小姐了,而是叫二妹。
因为赶路方便就叫她二弟。
他的年岁比陆孟长了那么一点点,就多了几个月,两个人掰扯了好几天,最后还是陆孟妥协了。
做不成自己属下的姐姐,做个妹妹也成啊,毕竟一路上都是被他给护着呢。
陆孟主要纠结的点在于……“他”现在是个弟弟。
不过这个世界不知道弟弟有其他的含义,陆孟也就不再纠结了。
骑马到底比坐马车要快多了,而且他们抄的还是近路。
猴子简直是一个**地图,他对南疆的感情格外的深厚,所以去往南疆的路他知道无数条。
两个人在路程行进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设法传信去了南疆。
南疆现在有些乱,百里王的残部依旧非常的多,时不时就会窜出来作乱,扰乱百姓安生。
虽然有军队一直驻守,但是这些作乱的人平时扮作百姓,军队的人也没有办法挨家挨户的审讯。
就只好对于来往南疆的人严加审查,在南疆入口设下了道道关卡。
这个时候去南疆,没有人接,没有正儿八经的入关手续,盘查会非常非常的繁琐。
陆孟没给长孙纤云送信的时候还能当成游山玩水,给长孙纤云送完了信,就已经恨不得自己是一支箭,直接被谁一拉弓就送出去算了。
两个人又开始日夜赶路,路途当中遇见特别好玩的才会停下来。陆孟这段时间已经适应了不少,骑马越来越熟练,连扮作一个男子也越来越熟练了。
有一天陆孟坐在那儿,姿势有一些“大敞四开”,猴子坐在她的对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都没有他的妹妹那么豪放。
忍了忍实在是忍不住,用手顺着自己额角冒出来的小青筋,压低了声音说:“注意一点吧,你好歹……”是个女子。
陆孟也没意识到自己这几天越来越放浪形骸。
她低头看了一眼连忙把袍子扯过来盖住,然后向后一靠,手放在椅背上坐得不端不正,一只脚脚腕搭在另一只腿的膝盖上面,还颠了两下,十足十的浪荡公子作派。
她扬了扬下巴,说:“猴哥觉得我这样如何?”
自从两个人哥哥妹妹的论好了之后,陆孟就非得管猴子叫猴哥。猴子也根本不知道猴哥还有其他的说法,索性就由她去了。
陆孟还问过他,为什么武器是长刀而不是棍子。
猴子说:“棍子杀伤力太低而且容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