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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1 / 3)

秋意从北境飘扬下来,经过燕都的红砖绿瓦,又扫过秦淮的江畔繁花,轻拂过朝云山上时,就把漫山遍野的七叶树染上了绚烂的红。

沙沙……

天色渐暗,两个小教童拿着大扫把清扫着台阶上的落叶,其中一个觉得身体乏了,抬头擦了擦汗,看向远处凌云峰峰顶。

“看什么呢?”阿莫问他。

阿庆挠了挠头,憨笑道:“我听说凌云峰里有位闭关修炼的大能,是位不世之材,进去的时候已经是天境一层,不知如今修炼到何种境地了。”

修仙者的寿命比凡人长很多,闭关几十年都是正常的,小教童阿庆老早就听说过那位大能的故事,不知他什么时候出来,一直期待着能看上一眼。

“你对萧前辈感兴趣?”阿莫边扫地边笑着问他。

“当然感兴趣!”阿庆把扫帚一扔缠着阿莫,“阿莫你来的早,你跟我说说他的事呗!”

那大能的故事实在是传奇,据说他是朝云派前任掌门萧景润的小儿子,小时候并不突出,甚至还是个废柴,贪玩好动资质平庸,平日里没少干上房揭瓦、下水摸鱼的事情,十几岁才修炼出灵元,比他那大哥和姐姐差了十万八千里。

这样一个人竟然后来成了门派中的翘楚,实在是让人好奇。

阿莫坐到石阶上坏笑:“你给我捶捶背,我就跟你说。”

阿庆立刻殷切的给他过去给他按起来:“快说快说。”

“话说这萧大能嘛,年少的时候是真废柴。当时门派中长老和前辈都不看好这不学无术的三公子,就连萧掌门和夫人也都放弃了,干脆把他和一众不开窍的小弟子都送到了天灵山,说是学习,实际上就是打发走放养。”阿莫道。

“天灵山?那不是……”

“是啊,修仙门派人人趋之若鹜,尤其是朝云派这种顶尖教派,教中从来不养闲人。天灵山就像是个祸害聚集地,把所有修仙门派中的刺头和混混们集合起来,任他们自生自灭。”

阿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那萧三公子在天灵山待了三年,众人都几乎把他忘了,却忽然听说他在天灵山接连几次的试炼大会上都以压倒性优势拔得头筹,有了点出息。”

阿庆立刻好奇道:“他怎么忽然开窍了?”

阿莫坏笑:“有小道消息说那大能在天灵山学习期间遇到了真爱,为了追求人家所以才上进。”

阿庆小脸一红,不可避免地肖想起来,立刻追问:“那真爱可是国色天香?长得什么样子?”

“我又没见过,但是想想也知道,能让萧大能一见钟情的,必然是倾国倾城的美人。”阿莫笑了笑,可随即又叹息一声,“只可惜啊……”

“可惜什么?”阿庆不解他为什么忽然话音直下。

“别急,我这不就说到了,”阿莫继续道,“萧掌门得知自己的儿子争气了,大喜之下安排在一个月后的除夕把人接回来,可就在这期间,发生了重大的变故——当时的魔教花月教左护法,后来的魔教教主沈卫霖,也是沈钦的父亲,在除夕夜前一晚攻上了朝云山。”

阿庆的脸色微微发白。

阿莫摇头叹息:“那时正值大年夜前夕,大部分守山的教众都已经回家过年,朝云派处于一年当中人丁最少、防范最松懈的时期,沈卫霖率数千魔教徒攻上朝云山,竟将朝云山高层几乎屠戮殆尽,萧掌门夫妇双双惨死在了那场战乱中,藏在地库中的那片“星河血梅”花瓣也被抢走。”

“那场大战……哎,真是惨不忍睹……数日之后战乱平息,朝云山由当时侥幸存活石惊云长老接手,把萧三公子从天灵山接了回来。萧三公子出去的时候还是掌门之子,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孤儿,大概是因为悲痛欲绝,萧三公子足足晕迷了半个月,醒来后已经丧失了在天灵山的一部分记忆。”

“怎么会这样……”阿庆颓然坐在了石阶上,甚至忘了给阿莫捏肩。

“不过好在萧三公子没有一蹶不振。”阿莫安慰的拍了拍他,“原本那次大战后,族中长老都只是怀着同情关爱的想法让他留在朝云山修行,没指望他有什么建树,却不曾想萧三公子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废柴,在一年后的朝云山新秀大会上再次拔得头筹。”

朝云山的新秀大会和天灵山的试炼大会可不是一个等级的,能在新秀大会的上拿第一的,那都是整个门派中的佼佼者。

这一下整个朝云山都沸腾了,惊觉那少年竟早已在天灵山时就进入了地境,如今已经是地境第三层。

原来他少时并不是天资愚钝,只是懒得学,不屑崭露锋芒罢了。

“萧三公子的名头一夜之间叫响,然而他却根本不在意,依旧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依旧疯狂修炼,从地境三层到九层,再到气境,最后突破气境九层直达天境!”阿莫感叹又羡慕,“真是的太厉害了。”

到达天境是无数修仙人士毕生的理想,有人一辈子都只能在地境徘徊,就连当今的朝云派石掌门也才只到达了气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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