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
小金大笑着打开了酒瓶的封泥,咕噜的灌下几口酒,酒液清冽,洗去脸上的血水,他笑道,“没想到啊,在我临死前,还能喝到这种美酒。”
四年多前,他看着诸多昔日手下倒下。
今天,他要杀个痛快!
“来,喝!”
张雨也给了自己一口。
现场的亡命之徒们都看呆了。
他们悍不畏死,可没想到那两个人也没把死放在心上!
其实他们理解错了。
他们并非没把死放在心上,而是有比生命更高的东西。
譬如爱情,譬如友谊。
但是他们眼中的爱情,并非现实里那种给出高彩礼当舔狗,老婆在你落难时给你戴帽子的爱情。
友谊,也不是在酒桌上承诺,酒醒之后翻脸不认人的酒肉朋友。
“你们是不是也给我喝一口?”
宋晴晴蹙眉。
她有些讨厌这两个大男人主义者,无视于她。
我是女性,我知道你们在守护我,但我和你们同生共死,所以我有权,要求喝同样的酒!
小金将手里的酒瓶递给她。
宋晴晴仰起玉颈,张开性感红润小口灌下一口。
燃烧的感觉,从嘴巴漫延全身,令头脑清醒,直接汇入灵魂。
“没想到嫂子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张雨欣赏的看了她和小金一眼,笑道,“咱们得开始何况人了。”
“你们愣着干什么?给我杀啊!”
丁虎生气的叫道。
众人有如大梦初醒。
他们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刚才就愣在那。
觉得那白衬衣小子身上有一股淡定的气质,影响到了他们。
随即,丁虎的小弟们发起了冲锋。
张雨手上拿着的是“承影”宝剑,剑如毒蛇,吞噬人命。
红色的鲜血,有如一朵朵在黑夜中绽放的花朵,别样娇艳。
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拳头,就是真正的正义。
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转眼间,十来个歹徒倒下,甚至有人重伤!
丁虎的眼睛充满了血丝。
本来他们差一点儿,就能杀死小金,活捉宋晴晴。
因为小金已到了强弩之末!
抓住宋晴晴之后,那就是众多兄弟的狂欢之夜。
瞧瞧这女人那容貌,那身段,他能玩出花来!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子,竟然战力也这么强悍!
可很快,他笑了,“我倒要看看,逃无可逃之余,你们还能撑多久!”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张雨他们已逃到了这条小巷的尽头,高高的墙壁,即使是没人追杀,要他们爬过去,也非常困难。
下一轮攻击,有四、五十人冲了过来。
张雨他们忍无可忍。
看着如此之多的歹徒冲过来,张雨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冲了上去。
但是冲在最前面的人,总是被一把寒冷的剑击伤,鲜血和痛叫此起彼落。
歹徒们也是杀红了眼,不断的冲去,可仍是难以逾越。
咫尺之间,人尽敌国,却无人冲出他的剑笼罩的范围。
众人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