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仪式结束,宾客们纷纷起身,从草坪返回酒店内堂。
乔麦走在最后,新穿的高跟鞋有些磨脚,她趁着没人看见,左小腿往后翘起,低头瞄了眼,已经磨破皮了,难怪火辣辣的疼。
林景森走在她前面一点,见她没跟上,回头找她:“怎么了?”
乔麦摇了摇头,微笑:“没什么,踩到点东西。”
林景森没有察觉异样,抬眼看了看天:“快点进去吧,今儿这太阳还是有点大,晒久了热。”
“好。”乔麦踩着柔软的草地紧走几步,跟着大家一起进入酒店。
中午的餐标规格很高,赵佳佳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婚礼,不能留下遗憾,所以能力范围内要选最好的。
乔麦看着那一桌子食物,馋得直流口水。
为了化妆造型,她五六点就起了,早餐只吃了两片全麦面包垫底。
忙忙碌碌一上午,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
可她完全没有功夫坐下来好好吃一口饭,婚礼现场需要搭把手的事太多了。
很快赵佳佳换了套中式敬酒服出来,开始挨桌给大家敬酒。
乔麦和林景森端着托盘,上面放着白酒和酒杯,跟在一对新人后面打辅助。
林景森作为伴郎,还帮新郎挡了好几杯酒。
直到敬酒结束,两人才终于有空坐下来吃点儿东西。
“今儿累坏了吧。”林景森给她倒了杯饮料,放在她手边。
“谢谢。”乔麦端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灌下去大半杯,这才缓过来。
“简直比上班还累。我之前以为伴娘就是走下T台然后美美拍照,没想到要做这么多事。”
林景森笑了笑:“你这是第一次当伴娘?”
“对呀,我身边的朋友都跟我差不多大,没有结婚的,所以也没人找我当伴娘。你呢?”
林景森诚实道:“我这是第三次。”
旁边有人插了句嘴:“森哥,以前有个说法,说女生当伴娘超过三次就会嫁不出去。你这要是再当一次伴郎,以后会不会娶不到老婆啊?”
说完大家一通哄笑。
这时赵佳佳老公过来,听见这话拍了拍林景森的肩,暗示意味十足:“赶紧把伴娘搞定,老婆就有了。”
林景森转头朝乔麦看过来。
乔麦接不住他视线,唰地低下头,佯装无事地继续吃东西。
午餐结束,宾客们有的起身离开,有的还坐在位置上闲聊。
乔麦估摸着后面应该用不到伴娘,便去外面找到酒店的工作人员,问她们要了两个创可贴,贴在脚后跟磨破的地方。
也怪她自己经验不足,没想到新穿的高跟鞋会磨脚,所以什么都没准备。
处理好伤口,她顺路去卫生间上厕所,出来时意外地在酒店走廊碰到个人。
起初她以为自己眼花看错,对方大概只是身形相似罢了,没成想看去第二眼,竟然真是他。
陆之和站在走廊那头,依旧穿着他惯常喜爱的白衬衣,领口解开两粒扣。
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下颌线比她的人生规划还要清晰,路过的酒店服务员纷纷朝他侧目。
乔麦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他,整个人愣住。
原本已经结痂,在慢慢愈合的伤口,忽然被撕开一小块,心脏隐隐有些痛。
陆之和也沉默地望着她。
从她走出他家那天开始,到现在快四个月,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浅紫罗兰色很适合她,斜肩款礼服让她看起来有些小性感。
原本乌黑的长发染成栗色,蓬松地扎在脑后,露出漂亮的天鹅颈。
当他坐在二楼茶室,无意中从窗外看见她时,心脏就在一瞬间被握住,此后视线再也没有离开过她。
走廊上,两人无声对峙,目光胶着。
须臾,乔麦率先回神,移开眼,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继续朝前走。
她一动,陆之和也跟着动,步伐明确地朝她走来,直至整个人挡在她身前。
避无可避。
乔麦抬眼,对上他笔直的视线,没有说话。她几乎面无表情,就那么安静地望着他。
陆之和目光在她脸上巡梭,喉结上下滑动,极力克制想要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
他拎起手上的东西递过去:“这给你。”
乔麦没接,也没开口,只是给了他一个疑惑的眼神:“?”
陆之和解释:“你不是脚后跟磨了,这是平底凉鞋和消毒药水。”
“……”乔麦下意识问了句:“你怎么知道?”
陆之和如实道:“我在楼上有个应酬,你在外面的情况我都看到了。”
原来如此。
乔麦扯开唇角,笑了笑:“谢谢陆总关心,不过您没必要做这些。我受伤了自然有我男朋友照顾,不劳陆总费心。”
男朋友?
陆之和眼皮微抬,看着她没说话。
乔麦不想跟他在这儿扯不清,要是待会儿被赵佳佳她们看见就麻烦大了,于是准备绕过他回餐厅。
刚要和他擦身,手腕被捉住,力道不轻不重,男性偏高的体温透过皮肤传过来。
乔麦试图甩开他的钳制,但察觉她有逃跑意图,陆之和将她手腕握紧了些。
乔麦知道力气大不过他,索性停止挣扎,不想搞出什么大动静,引起周围人注意。
陆之和低声:“你可以生我气,恨我也没关系,但不能跟自己身体过不去。”
乔麦脸上没什么表情:“我没生你气,也没恨你,以前的一切是我自找的,我认。以后我们就是陌生人,像这样碰到没必要打招呼,更没必要关心。”
陆之和握住她手腕的指节一点一点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