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枝听徐燕儿说有个和徐乔长得很像的男人在医院陪着他,脑子嗡地一声,脸就变了,紧张地追问,“燕子,你,你确定他们长得很像?”
徐燕儿瞅王春枝这架势,心里就是咯噔一下,徐乔的眼睛长得太特别了,除了在医院见到的那个中年男人,她还真没在别人身上见到过类似的。
“你先说你到底是不是我哥的亲妈?”徐燕儿盯着王春枝直直地问了出来。
王春枝支支吾吾,徐乔还真不是她亲生的,是她姐在京市给人做保姆时抱回来的孩子,说她嫁的男人靠不住,再没个孩子傍身,将来老了没人养,死了连送终的人都没有,劝她收养了徐乔。
当时孩子才出生没几天的样子,她寻思着当个小猫小狗养着吧,养得活就养着,养不活就算了,奶粉太贵,就给喂点儿麦ru精,后来再大点儿了,索性麦ru精也不用喂了,把面炒熟了,再用开水一冲,给喝点儿糊糊,小孩儿竟也磕磕绊绊长大了。
养条狗还有感情呢,何况是人。
徐乔小时候长的可爱,圆头圆脑,大黑眼珠子咕噜咕噜地,迈着小短腿儿在她身边颠颠儿地跑来跑去,操着一口小奶腔喊着“妈妈,妈妈。”是个人都被萌化了。
但王春枝因为不能生育,遭遇两次结婚,两次被男人抛弃,内心早已经扭曲,她恨老天爷对她不公平,不让她拥有自己的孩子,徐乔越是可爱,她越是能深刻体会命运的不公平。
对徐乔爱不起来,却又不能恨,她老了还得指望着他养呢。
又因为她生性懦弱,一个人带着孩子经常受人欺负,这种无处发泄的委屈,自然而然就转移到比她更弱的孩子身上。
每次打徐乔时,她内心都有一种诡异的,阴暗的畅快,那种可以掌控别人,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快感,是她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的。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徐乔上初中,十五岁的少年,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身量仍旧稍显稚嫩,没有成年男子的那种健壮,但两条笔直的腿已经变得结实有力,挺挺如松,有了顶天立地的味道。
少年拽住她手中的鸡毛掸子,嬉皮笑脸地,“妈,您自己说说您打坏多少鸡毛掸子了,您不心疼儿子,能不能心疼心疼钱,打坏了,咱不得再买新的呀。”
他嘴里说着玩笑的话,但全身散发出的冷冽气息让王春枝惊醒,孩子已经长大了,懂事了,再打下去就该记仇了。
王春枝跟那儿神色恍惚,冷不防,“啪!”一巴掌狠狠抽在她左脸上,不待她反应过来,又一巴掌抽到她右边脸上,不应该用抽,应该说“掴”更合适,徐燕儿下手是真狠,直接把王春枝打得一个踉跄。
“我爸是眼瞎了,才会找你这么恶毒的女人,对自己养大的儿子都没有心肝,何况是对我们,这俩巴掌是替我哥打的,滚!”
徐燕儿一方面是真恨王春枝,哥哥的亲爸一看就是超有钱的,但凡王春枝对徐乔好点儿,依照哥哥的性子,她们一家以后就有享不尽的福。
另一方面她心里早就有了算计,她们一家,爸爸和王春枝都伤透了哥哥的心,但她是例外,一直对哥哥都不错,只要抓住哥哥的心,她以后的日子就有了保障。
徐国民在一旁听得稀里糊涂,问闺女是怎么回事儿,徐燕儿把徐乔可能是有钱人家孩子的事儿跟他一说,徐国民“腾!”就跳起来了,眼珠子一瞪,简直气急败坏,骑在王春枝身上抡拳就揍,“你个臭娘们儿,老子的荣华富贵全让你整没了,我草你妈的,贱货!”
医院里,徐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着许明砚诉说自己的委屈,这些过往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即便是面对清越,他也不想说。
或许是他今天太难受,那种透心彻骨的绝望潮水一样把他淹没,透不过气,几乎随时会让人窒息过去,说出来,就像浮出水面大口呼吸,让他不至于被憋死。
许明砚把他揽在怀里的一瞬间,他好像整个人一下穿越回了童年,变成那个渴望被人疼爱的小孩儿,他感觉自己好像闻到了父亲的味道。
许明砚一通电话,有人送餐上来。
徐乔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娃娃菜粉丝汤,那粉丝根根弹牙,鲜香味美,入口极其软嫩顺滑,这样的美食让人感觉心情都好了许多。
“哥,这大饭店的厨师就是不一般啊,粉丝也能做得这么好吃。”
许明砚:“……”
好吧,他说那是粉丝就粉丝吧,喜欢吃就行了。
许明砚用翠绿的生菜包了改良过的蒜泥白肉,递过去,“你尝尝这个。”
徐乔没被人这么照顾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了声“谢谢。”接过来,小小的咬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好吃。”
别看这道菜名字普通,改良过程却是极其讲究,特点就是吃起来的时候,那香浓的味道是一层层出来的,回味儿无穷,徐乔啃个鸡爪子都觉得无比美味,哪里享受过这种美食,细细地品尝着,那样子又满足,又陶醉,还带着小心翼翼的珍惜,特投入那劲儿。
许明砚还从没见过有人个吃东西就能满足成这样儿,子睿从小就挑食,为此家里换了不知道几个厨师了。
似乎是感觉到许明砚投过来的目光,徐乔脸腾一下红了。
太尼玛丢人了。
跟八辈子没吃过好东西一样。
出息!
徐乔眼睛里扑闪着窘迫和难为情,似乎还隐藏了很深的难过,细白的手指有些无措的握紧了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