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更好。
他说过一句话沈闲很赞同,“这种节目其实前面出彩比后面出彩要好。”
前面出彩的话,热度能够一直维持到节目结束,你到最后再放大招,人家其他选手的粉圈基本已经成型,再被你吸引的可能性就小了,一档选秀类的真人秀总共能够吸引的粉丝也是会饱和的,不可能真的涨到什么地步。
所以第一场真正的单人舞台,一定要十分出彩才行。
朱莎莎叹了口气,“你们这样还没正式出道就得罪陈哥……他在公司里头资历还是很深的。”
沈闲笑眯眯地开口,“你知道什么情况下商人会自己出手摔坏自己的商品吗?”不等朱莎莎反应过来,他就伸出修长的手指,“第一种情况,这个商品根本不值钱,摔了也就摔了,一点不心疼,要不然就是虽然花了钱包装了,最终不过也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无所谓摔不摔;第二种情况,商品虽然值钱,但扎得商人的手鲜血淋漓,使得他痛得不得不摔了它;最后一种情况,就是这商品是个烫手的山芋,卖了会得罪人,不卖留着烫手,那就只有摔坏了。”
朱莎莎虽然在星辰娱乐工作才刚两三年的功夫,却也看过不少明星起起伏伏,她瞬间就知道沈闲的指代是什么意思,第一种就是那些怎么都捧不出来的庸才,公司放弃起来毫不手软。第二种脾气太糟或者实在是做了公司不能容忍的事,不打算保了,随便漏条丑闻给娱记,这种人也就毁了,或者直接冷藏,娱乐圈这种更新换代极快的地方,过段日子还有几个人能想的起来。第三种就是在圈内得罪了其他人的,比如圈内一些大佬甚至是狗仔娱记,太难搞定之后,说不定也会被放弃。
“说起来这些公司也都是生意人,”杨森缓缓说,“只要掌握了其中的分寸,没什么不可以做。”
沈闲打了个响指,“所以不用太担心。”
几乎是瞬间朱莎莎就被说服了,她几乎没法将这两个半大少年当孩子看,明明才十七八岁,老成得跟精怪似的,等到被哄得下了车,之前的担心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么好骗?”杨森抱着手臂站在车窗边说。
沈闲慢条斯理地给自己泡了一杯蜂蜜水,“是啊,随便糊弄几句就信了,不过那陈辉光可没这么好打发。”
“怕他做什么?”杨森非常自然地拿过沈闲的杯子喝了一口,沈闲瞪他的那一眼根本不痛不痒,“不试探一下怎么知道他的底线,或者说公司的底线。”
沈闲哼了一声,“你自己没杯子?”
“有啊。”杨森的表情依然冷峻,如果是第一次见他的人,几乎都认为这是个很有酷劲儿的高傲少年。
只有沈闲知道这个人到底有多无耻。
虽然说是到了2016年之后才真正与这个人相处,但是一开始互相防备的日子,到底不能露出十分的本性来,现在渐渐有点儿原形毕露的意思。
懒得和他幼稚地争执,沈闲随口问:“节目准备地怎么样了?”
杨森扬了扬手机,“这不正看着吗?”
沈闲一眼扫去,只见杨森正漫不经心地看某个国际武术比赛的视频,“那是竞技型,你需要的是表演型。”
“我知道,之前看了个表演的,水平太次了,真想说虽然是个表演,那花拳绣腿也太软绵绵了,没劲,回头我再看几个大师赛的,结合一下就差不多了。”
沈闲点点头,知道他心里有数,就不再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