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社的人,身上多处创口,血流不止,看着触目惊心,身为大夫,坐视不管,多少有点于心不安——尽管,逆鸧卫有人在处理这些人的伤口,可百多号的人,数量太多了,难免有些忙不过来。
聂昕之没有拒绝他的请求。
“劭真。”
刚迈出一步的郁容转身,遂觉脸颊被触碰了一下。
“……”
对上少年大夫疑问的眼神,聂昕之没做解释:“去罢。”
郁容微点头,复又抬足离开,边走,边伸出一根手指,在刚刚被人摸过的地方戳了戳——
有些软,有些滑,弹性十足,手感挺不错的。再看昕之兄的皮,明显糙了不少,所以对方才喜欢摸他的脸?
很快不再想有的没的,一涉及到专业,郁容不由得投入一百二十分的专注。
受伤的人不少,有个别人的伤势十分严重,好在,就算是霸王社的人,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真的下杀手,故而经过一番的抢救、急救,没出现几个有生命危险的。
“这位小大夫看着不像是官府的人。”
郁容正给包扎伤口的,据说是命社的领头人。
“因缘路过,”既然对方问了问题,他一般不给人难堪,且对方不是让他厌恶的霸王社的人,语气是一贯的温和,“受伤的人太多,便想帮把手。”
“小大夫真乃医者仁心。”
郁容:“……”
好话听着舒服,不过总觉得这人怪怪的。
命社社头看着不过三十岁,文质彬彬的,着实不像“hēi • shè • huì”——不对,人家叫“侠士”——见郁容不作声,道:“在下也曾是个医者。”
郁容闻言,好奇地抬眼看去。
社头忽是长叹息:“可惜,为医者或能救一人、十人,甚至百人、千人,却不能救万人、万万之人,医得了一时之病,却医不了黎民苍生之痛。”
郁容:“……”
这是,“学医救不了国人”的旻朝版吗?不过旻朝的现状,和天朝的当年根本不一样吧?
“伤口包好了,还请这位先生行动之处稍加留心。”
“小大夫的手法不错。”
郁容笑了笑:“过奖了。”
社头打量着少年大夫,忽是来了劲儿,一改先前的怅惘:“不知小大夫如何称呼?”
“敝姓郁。”
社头道:“在下余长信,小大夫可知命社?”
呃……
余长信继续道:“医者悬壶济世,是为心悯苍生,可怜却医病不医命……在下这才弃医建了命社,我瞧小大夫侠肝义胆,胸中亦有一片赤心,何不加入我等,一起去解黎民之苦?”
郁容莫名想到那句“你知道安利”吗?
旋即,侧首瞄了一眼看守在一边的官兵,心里无语——
这命社的社头,看着挺精明的,怎么就没有意识到,他的说法简直跟造反宣言一样,在这皇权时代,朝廷如何能忍?
或者……
根本是故意的?
人心复杂,一心只想安分当个大夫的郁容,懒得深究这有的没的,婉拒了余长信的邀请。命社什么的自今日起就不存在了,他脑子抽了才想加入。
忙碌了半天,帮忙将所有伤员处理好伤口后,郁容便与聂昕之告辞,欲回家去。
原想着自己找车回去,哪料男人二话没说,将他提溜着上马,另有几位郎卫同行,带上了今日打到的猎物,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青帘。
将人送到了家,聂昕之没作停留,丢下山鸡、野兔什么的,转而又快马加鞭往回赶。
郁容无奈地摇了摇头。
昕之兄的好意,难免让人心生感动,可……还是搞不懂,既不是单纯的冬狩,干啥子费这些麻烦,把自己带去猎场,难道就为了吓他一吓?不觉得折腾吗?
“好多的鸡,”小河惊奇地叫出声,“还有兔子!”
郁容回神,看着满地的猎物……有点压力山大,这么多的野味,该怎么处理啊?
第44章
因着锦标社、霸王社与命社的乱斗,场面乱成一团,郁容之后完全忘了猎物的事。
现在一看,数量真真不少。
“三、四、五……”小河孩童心性,兴高采烈地点着数,“十四,十五……”
野山鸡有二十一只,十四只野兔,居然还有两只成年的豺狼。
可怕的收获。郁容不由暗想,万一哪天昕之兄失业了,去当个猎户保准也能发家的。
开玩笑的。
寻常猎户哪能在一天打到这么多的猎物,猎场到底不是真正的山林,专门圈出一片地,动物都是半圈养的,才能让狩猎之人玩得尽兴。
回到眼下。
郁容觉得昕之兄这朋友当得实在够意思,大方、爽快,这么多的野味眼也不眨地就送给了自己。
着实壕气。
如此感慨着,淡定地接受了这大手笔的馈赠——他对那个男人爱送东西的举动快习以为常了,反正珍贵如那一匣子的珍珠都收了,再有什么老虎豺狼的,不足为奇。
唯一为难的是,这一地的野味实在有些多,怎么处理是个问题。
第一反应自是作药用。
鸡肉滋养不说,野山鸡更有强筋补血之效。
野兔则全身皆药。兔毛疗烧伤,兔骨治疥疮,兔肉保健益气、凉血解毒,兔肝明目退翳、利肝补劳,兔脑入丸制膏,对冻疮、火烧和皲裂有强效,便连粪便也是一味药。
豺狼的皮肉骨头同样可入药,尤其是豺肉,虽不好吃,制成腊肉即为良药,人吃了补虚消食、增强骨力,主治跌打,散瘀消肿,对痔瘘亦有疗效。
东西是好东西,就是太多了……趁着新鲜,叫上一家子老老少少的,处理起来得费好一番的工费。
豺狼不提,这么多山鸡野兔全作药用,其实没必要。
便稍作盘算,郁容去了趟村口客栈。
老板过来捡走了最肥的两只兔子和四只山鸡,给了一吊半的文钱意思一下,两人都没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