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言情>英雄联盟之从小兵开始> 分节阅读 214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分节阅读 214(1 / 2)

着花纹的小猫亦步亦趋地跟在青叶的身后,就算它对于人类的感情有些迟钝,但仍然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喵喵地叫着。

“大狐子,你见到老大了没?”

青叶九天毛茸茸的尾巴扫了三猫子一脸,忿忿道:“如果不是因为带着你,我肯定就见到他了。”

其实不是这样,青叶去找张潮的时候没有带着小白猫,它纯粹是在吓唬小白猫,因为这个家伙实在是太好欺负了,青叶觉得它比二狗子听话多了。

三猫子一听,顿时感觉羞愧得不能行,用爪子捂了捂脸,然后喵喵叫道:“对不起喵,大狐子原谅我吧喵~”

青叶尾巴翘啊翘,哼哼道:“那要看你表现了,否则我就不带你回家了。”

三猫子炸了毛,被吓得够呛,喵喵叫着跑到大狐狸的下巴颌,然后就开始给它挠脖子,青叶眯起眼睛,享受地哼哼唧唧,活像是偷到鸡的小狐狸——事实上它的确就是狐狸。

————————

雷恩加尔趴在木屋的门口,一束阳光恰好晒到这里,它一甩一甩自己粗长有力,好似长鞭一样的大尾巴,默默地在心里念叨着:“青叶你咋还不回来啊,俺的伤都好了。”

想到这里,它就有一种迫不及待想要炫耀的心思,因为前些日子张潮来看他了,尽管没有真正看到他的人,但是他留下的那瓶药剂上分明就有他的味道!

这一点以他灵敏的嗅觉是绝对不会闻错的!

只是想到这里,雷恩加尔又有些失落:“张潮你为啥不留下来看看我啊,真没义气。”

它晃了晃尾巴,突然嗅到了什么似的,猛然间抽动了下鼻子,然后唰得爬了起来向着不远处就是狂奔而去,一边跑他还一边嗷~得一嗓子,一时间也不知吓尿了多少生活在南部丛林里的野兽。

入眼,窸窸窣窣的草丛里一道矫健的雪白身躯猛然扑了出来,雷恩加尔眼前一亮,唰的就扑了上去。

喵呜~

一声好像杀猪一样的猫叫凄厉的响了起来,雷恩加尔有些纳闷地松开了这只险些被自己拍成肉饼的小动物,傻了吧唧地看向了前方,那九尾倒竖,如丛如林的威武白狐。

“雷恩加尔,你还是那么的蠢啊。”青叶的声音透露出威严,直到雷恩加尔都看呆了的时候,才终于绷不住笑出了声。

“哈哈哈,二狗子你太傻了,吓死你!”

雷恩加尔一边把小猫从怀里扥出来,一边忿忿道:“你这蠢狐狸还好意思说我蠢?这是那个家伙?”

青叶随口道了句:“这是三猫子,咱家新成员,还有你猜我这次在外面见到了谁?”

雷恩加尔哼哼唧唧:“我管你见到谁了,你还不知道我见到谁了,否则肯定气死你!”

他说着,得意洋洋地从脖颈处挂着的一个布袋里掏出了一瓶出产自均衡教派的治疗药剂:“前几天我受了伤,然后就嗅到了张潮的气息,还找到了这个~他肯定来看过我,结果你因为傻了吧唧,非要出去找,给错过了。”

青叶微微一愣,但很快就想起来张潮同它说的曾经在均衡教派那个场景里,回到过南部丛林并恰好遇见雷恩加尔重创,但是他们分明连面都没见到。

青叶想到这里,得意极了,于是趾高气昂地说道:“哼哼,我可是见到真人了,你看这把伞,张潮送给我的。”

它说着也不知从什么地方像是变魔术一般掏出了一把大黑伞,在雷恩加尔目瞪口呆的眼神中,尽情地享受着它崇拜的目光。

结果就听到傻猫弱弱地来了句:“那分明......那分明是送给我的。”

突然,两个人的脸色微变,看向了不远处的一片丛林,不多时,一个满身血污,披头散发的女人从树林里艰难地跋涉而出。

“如果可以,请让我也在这里住下来吧。”

那个女人似乎对这里很了解,一上来就开门见山道。

“你是谁?”青叶警惕地竖起耳朵,雷恩加尔弹出了锋利的爪子,它直觉这个女人很强大很强大。

还是小猫喵了一声道:“她是和老大一起的,我记得她。”

女人的声音中充满了疲惫:“我叫锐雯,张潮曾经跟我说起过你们。”

青叶和雷恩加尔对视了一眼,尽管有些犹豫,但最终仍然不情愿地点了点头:“好吧,那你以后就是老四了,排在三猫子之下,就叫你......嗯......就叫你四蚊子吧!”

第四百五十六章腥红之月·亚索(上)

亚索有些疲惫地走近了一家旅店,几个月的逃亡生涯使得他成熟了许多,也变得沧桑了许多。

风餐露宿,亡命天涯,听起来浪漫,很有武侠风范,但实际上绝对算不得长久过着所能忍受的生活。

他抬起头望了一眼旅店破旧的大门以及院墙上贴满了的通缉令,他在其中看到了他的画像,身穿蓝色武士袍,意气风发,眉眼飞扬。

很生动很传神,但却与他现在的样子有了巨大的差别。

当然差别虽大,细看仍是能够辨别出他的身份的,毕竟被通缉令上三千个金比利吸引的,可有不少敏锐的老狼,他们比之寻常道馆的剑客,法师要更加难缠得多。

于是他将帽檐压得更低了……

这里是中部大荒漠边缘,最大的一家旅店了,只是虽说是最大,但仍然破败得很,木质建筑已经有些年头了,破砖烂瓦的,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住处。

之所以这样一家旅店都能称得上是最大,实际上是因为方圆百里只有这一家旅店,无人能比,自然无冕夺冠。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来讲,就是供不应求,形成卖方市场,垄断销售~不买不行。

佣兵之家——这是这家旅店的名字。

在中部大荒漠,除了雇佣兵们以外便只有那些刀头舔血的沙漠盗匪还有那些贪图近路以节省投入,要钱不要命的商人还活跃在这里。

否则这里当真称得上是一片不毛之地。

而亚索,已经被通缉了好几个月了,如今的他穿着一身入乡随俗的破旧牛仔装,帽檐低低地压了下来,遮住了他的面孔。

他肩上挎着一杆枪,还缠着一圈子弹,但实际上他根本就不屑于用这样的武器,之所以装扮成这样,也是为了掩盖身份罢了。

亚索的准备措施做得很好,以致于就贴在外面的他的通缉令也没能使人注意到他的到来。

至于为什么被通缉......

亚索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他只记得那天自己在和诺克萨斯人的忘我厮杀中浴血奋战到天明,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保护的长者会惨死在人群中,连带着他的那些同伴们,那些个顶个的好剑手。

更让他无法理解的是——自己居然被通缉了,他被疾风道馆认定为叛逆,是弑杀长者与同门师兄弟的恶徒!

“这怎么可能!?”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