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若有所思地看了楼上的女人一眼。
沈飞明为人豁达开拓,甚至还有点多管闲事的热心肠,并不是那种多疑的性格。
因此,即使被人拿酒杯丢了一下,他也并不放在心上,甚至还觉得酒楼包厢里的这个人有点意思。
回头看了一眼在上擂台上打得正热闹的两个小孩子,沈飞明自嘲般一笑,当即便朝着叶争流栖身的酒店走去。
他豪气十足地应道:“好啊,既然有酒,岂有不喝的道理。”
沈飞明的身法一贯超乎旁人的快。正因如此,叶争流才从窗台旁退开,便听门扉一响,却是沈飞明挂着爽朗的笑容进了包厢。
……其实叶争流并不能看见沈飞明的笑容,她只是根据自己对沈飞明的一贯了解猜的。
原因无他,沈飞明的伪装实在做得有点离谱。
他脸上那把毛茸茸的蓬乱胡子,已经几乎快要长到太阳穴上,怎么看怎么是类人猿未曾进化完全。
叶争流只能隐约从胡子缝里看到几点雪白的牙齿,再多的东西,她实在是看不出了。
见到又有客人进了包厢,守在二楼的伙计很是尽职尽责地端了几样下酒菜进来。
其中就包括两三个冷盘,外加一叠果脯。
说来也巧,叶争流第一次与沈飞明相见时,沈飞明就曾经把叶争流拉到一处茶楼包厢,苦口婆心地对她教育了一番安全问题。
当时茶楼也上了一叠果脯,样式居然和酒楼里的这一盘有七分相似。
叶争流低头扫了一眼,心中便涌起了一阵恶趣味。
沈飞明落座以后,也不管对面的是个陌生人,当真没有和叶争流客气。
他先用桌上那只酒壶倒了一杯,才凑近鼻端嗅了一下,便露出了笑容:“烧刀子,倒也够劲儿。”
从语气上听,他大概是在给叶争流面子。
微微一笑,叶争流从腰间解下了一只酒囊。
“都说燕地出美酒,我看并不尽然。楚国之内有一处地方,名为临海城,那里出产的蒸馏酒才是当世一绝。据说那酒需要三洗三炼方能制成。我看阁下英武健壮,也是个爱酒之人,这酒跟你分了倒也无妨。”
在听到“临海城”这个关键词语的时候,沈飞明不惹人注意地停顿了一下,眸光里短促地闪过了一丝疑惑。
他抬起眼来,在叶争流的面容上来来回回地扫视了几下。叶争流心中几乎笑破肚皮,脸上却仍是一派悠然。
下一秒钟,叶争流拧开酒囊,浓郁的酒香顿时在屋中飘开。
沈飞明有些入神地抽了抽鼻子:“确实是好酒。”
叶争流主动给沈飞明倒了一杯:“请。”
沈飞明将酒杯端起,却不着急喝。他对叶争流比了个手势:“阁下也请。”
就在叶争流倾倒第二杯酒的时候,沈飞明忽然冷不丁道:“我手里这杯虽然是世上顶顶好的美酒,但你却不像个爱酒之人。”
叶争流遗憾地摇了摇头,话才说到一半,便骤然翻了脸。
“实不相瞒,我正是那——”
早在开口之际,叶争流一个“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技能,就已经当头砸了过去。
她轻快笑道:“——胸肌练得越好的男人,独身在外面就越要注意安全啊,沈大哥。”
还好沈飞明跑得快,他侧身闪让,最终只被技能擦着了个边儿。
“……”
本来,被忽然突袭了这么一下,沈飞明腰间四十米长的大刀都快拔出一半了。
但感受着这熟悉的醉酒之感,再联系临海城这个微妙的地名,以及“沈大哥”这个叫法……
沈飞明惊喜地还刀入鞘,大笑道:“小阿妹!你怎么也在这儿?”
叶争流眉毛略挑,浅浅地饮了一口杯中之物,煞有其事地说道:
“沈大哥,你答应我。下次再有陌生人请你这张脸喝酒,还夸你长得好看,你就摆出你刚刚的架势,刀拔得要多快有多快,好不好?”
这话略有些耳熟。
沈飞明愣了一下,才回忆起来自己当年有眼不识金镶玉,这话是他拿来嘱咐叛逆离家小妹妹的。
抚掌摇头,沈飞明重新坐回凳子,颇为感慨地说道:
“我当什么人要来请我喝酒,原来竟是小阿妹你——我就说嘛,这世上有趣的人原本也没有那么多,怎么会刚到燕国就碰上一个。”
非常大方地抖抖衣襟露出胸肌,沈飞明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舒爽地喟叹了一声。
“自从喝了你的沧海酒后,其他酒都显得淡而无味了。没想到咱们两个又在异国他乡相逢。怎么样,小阿妹,我婶娘、阿嫂还有侄儿可好?”
叶争流平静回答道:“邻里关照,孩子也懂事。据我所知,他们都过得不错。”
是的,在叶争流统一临海城以后,沈飞明来找叶争流喝过酒。
他一路上夸奖了此处焕然如新的民风、夸奖了沧海城的蒸馏新酿、夸奖了从未见过的军民一心之景,还夸了夸叶争流的身高,以及向烽的胸肌。
……最后一项,大概夸得不是那么尽如人意。
尽管痕迹掩饰的很好,但叶争流还是从蛛丝马迹中推测出,这俩人偷偷地打了一架。
总而言之,沈飞明为了体现自己对于临海城的满意,他把自己的家小直接送进了临海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