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女生耽美>百无禁忌[快穿]> 第54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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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首发(1 / 2)

祝云英,千禧一代,出生于书香世家,父亲被誉为文学大家,是著名民族企业家幼子,母亲则是闻名世界的外交家,出身官宦世家——祝云英可谓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女孩。

她饱读诗书,心怀传承国画的壮志。

她风华正茂,胸有傲骨却从无傲气。

她吃穿不愁,却有舍己为人的勇气。

这个一生谨言慎行,与人为善的女孩子,也曾放弃留学的机会,选择去偏远地区支教三年,也曾将自己所钟爱的得意之作拍卖,将所获钱款尽数用于助学,也曾力所能及地将空闲时间用于做志愿去服务他人……

那年夏天,她回老家陪祖父过生日。那日午后,阳光正好,她背着画板外出采风时,走过一条小桥,遇见了三个溺水的孩子,她跳了下去……没有丝毫的犹豫。

她的品性和她的名字一样,是云雾的精华,她践行了父母对她的期望。

孩子们都得救了,祝云英的身躯却仿佛陷入了永眠,她的魂魄,意外流落到了这个奇怪的古代世界,附着在了已死之人田小翠的身上。

田小翠是个边陲小镇下边,落座在官道不远处的,某个小村庄里头的女孩,初来乍到的祝云英虽然也曾绝望过,但看着以担忧的眼神看着自己的田小翠的父母,善良如她连这令父母担忧的颓废和悲伤都觉得羞愧。

于是她很快振作了起来,乐观地接受了事实,开始帮扶父母,操持家务,很快祝云英就发现这般面朝黄土背朝天,当真是连果腹都难。

她偶然发现了山上有野茶,自家又刚好离人来人往的官道不远。于是,祝云英说动了这对新的父母,与自己一同去官道旁边,支了个小小的帐篷,充作茶水铺,以赚取那微薄的银两。

******

很快,祝云英就发现了这个世界的与众不同。

起初,那些刀光剑影还叫她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从前在书中看过的那种武侠世界,她难掩激动和兴奋,甚至心底里还有一点点想要学会绝世武功,自此仗剑走天下的小小雄心。

但是好景不长,祝云英后来发现自己太天真了,这绝不是后世人笔下那快意恩仇、轰轰烈烈、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武侠世界,这是一个“强者即真理,弱者如猪狗”的现实世界。

有宵小之辈见祝云英颇有姿色,动了邪念,祝云英挣扎不从,老父母上前阻拦,险些被当场砍掉人头,幸而关键时刻,有一白衣翩翩的侠客及时出手,一剑断了那群宵小的脖子。

祝云英对这位白衣侠客感激不尽,恨不得要为他肝脑涂地,她别无所长,便折了枯树枝,在沙地上,以寥寥数笔,勾勒出了这位侠客惊人的风采。

这一手,恐怕当世没有几人能会。

她太特别了,在这个世界里,祝云英的灵魂,都在发光啊……

所以这位被江湖人称之为“一剑千山,风流浪子”的侠客白无克记住了她。

可是那时候的祝云英根本不知道,被这位侠客记住并不是什么好事,这位侠客本人,也绝对称不上是什么侠客,更算不得是什么好人。

他出手救祝云英只不过是见她不仅颇有几分姿色,还谈吐非凡,似乎是读过些诗书,他想叫这样一个读过诗书的女子也拜倒在自己的长袍下,罢了。

最后又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提前离去,没能得手而已。

******

这位“侠客”名叫白无克,是这偌大的江湖中鼎鼎有名的——风流浪子!他的“榻上之宾”多到没一两个时辰你都念不完这个名单。

白无克生得不错,武功高强,出身江湖顶尖势力:“五岳七姓十二宗”中七姓之一的白氏“重楼山庄”,没错,白无克正是少庄主。

倘若是一般般的、随随便便的什么色中饿鬼的风流浪子便也罢了,反正他最后急匆匆地离去,没有骗到祝云英也成了他那“榻上之宾”的其中之一。

但是很遗憾,白无克不是什么普通的浪子,他是浪子中的拖拉机,他不仅喜欢浪,喜欢引|诱良家女子,还和“黑红两魔教”中女子为主的那个“红衣神教”的十二使者其中之一的上官宛华是爱爱后又拔刀的关系。

两人爱来爱去,你追我赶好不快活,途中白无克还要表演一下时间管理大师,沾花惹草上榻一个不落下,而上官宛华嘛又是个占有欲爆棚的魔教妖女,她要白无克满心满眼都是自己,所以追赶在白无克身后的上官宛华会帮白无克清理他的“榻上之宾”名单。

这个名单没能长到十个时辰都念不完,兴许还得感谢一下上官宛华的辛劳付出。

白无克没有把祝云英哄骗到最后,也是因为上官宛华及时追上来了,不过很遗憾,祝云英阴差阳错逃脱了白无克的淫爪,却没有逃过上官宛华的魔爪。

得知白无克心中还记挂了祝云英,祝云英还给白无克在土地上画过几笔简笔画……上官宛华嫉妒得发疯发狂,掉头就把祝云英全家给抓了。

上官宛华不仅拿祝云英这一世的父母当养蛊的**,还当着她的面将他们割去首级。上官宛华不仅折断了祝云英的两只手,还要在这之后逼迫她给自己作画……

祝云英遭遇如此非人折磨,白无克知道吗?

当然知道啦,他都习惯了呢。

上官宛华曾故意让已经浑身残破疯疯癫癫的祝云英“逃出”的囚笼,“偶遇”了正在与魔女上官宛华花前月下的俊美浪子白无克。

看着披头散发衣不蔽体满身伤痕的祝云英跪在自己的脚边求救,白无克的脸上满是同情之色,却根本没有什么大举动,只是满眼不忍地皱着眉和上官宛华说:“我知晓你向来爱拈酸吃醋,不过你我都要成亲了,你这又是何必呢?”

祝云英如遭雷击,刹那之间,她明白了白无克并不是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他并不是被疯子纠缠上了的受害者阵营的人,他是纵容恶虎的伥鬼!!!

上官宛华娇笑着卧进了白无克的怀里,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行了,明日我就派人送她回老家去,给一笔银子得了。”

这当然只是嘴上说说的,放过祝云英?根本不可能!

白无克温柔地笑着,端的是一幅风流倜傥的模样,仿佛不知道上官宛华心里头打着什么注意一样,他执起上官宛华的手放嘴边亲吻,然后满眼柔情蜜意地说:“还是你考虑地周到些,这确实是个苦命人家的女儿。”

看着这一幕,祝云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又不是傻子,这妥妥就是一对该天诛地灭的狗男女,人渣贱畜!

可惜了,祝云英出离愤怒,发疯发狂,也根本做不了什么,她会武功吗?

她那执笔绘丹青的手,被折断后,拿得起刀吗?拿得起剑吗?

她在大学校园里长跑短跑跨栏马拉松都能混个奖,但在这个世界里,她跑得过会轻功的人吗?

这个世界,血泪如雨,她一个被保护在法律完善的象牙塔中的孩子,她敢shā • rén吗?

她什么都做不到,她和这个世界朝不保夕的黎明百姓一样,在这些江湖中人看来,命贱如狗!

上官宛华故意来那么一出,不过就是为了恶心祝云英罢了——

好叫她知道,在白无克的心中,她上官宛华要远远比祝云英更重要;

好叫她知道,她上官宛华杀了白无克不少姘头,白无克都是心知肚明的,这也是他们两人的情趣;

更要叫她知道,他们二人很快就要成婚了……

倘若祝云英对上官宛华有那么一丝一毫的意动,这多多少少也能伤害到她,不过很可惜,祝云英是真的看不上这些看似风流倜傥实则浑身汗臭的江湖中人,那十天半个月都没洗一洗的长头发,她没有当场yue~出来,是她素质赛高!

祝云英不是第一个因为和白无克有那么一丁半点的“缘分”“纠葛”而被上官宛华疯狂霍霍的女人,也永远不会是最后一个。

毕竟这两个贱人就是如此天造地设的一对:

一个喜欢沾花惹草然后享受自己的正宫娘娘为自己发疯发狂继而去摧残他沾染的娇花、收割他惹上的野草。

一个就喜欢通过摧残对方沾染的娇花、收割对方惹上的野草来证明自己的霸道爱情,在此过程中她一视同仁,根本不管这些花花草草究竟无辜不无辜又与白无克有没有实际接触和关系。

祝云英是倒霉啊,天下倒霉的人多的去了呢,谁叫她运气那么好叫风流浪子为她出手?谁叫她运气这么好叫白衣剑客记住了她?谁叫她运气那么好居然会画画?

今日,正是白无克和上官宛华的成亲之日,也是上官宛华下令要彻底摧毁祝云英的日子,她要让这个贱女人在被一群野男人的折磨中听着她和白郎拜堂!

好在——温如瑾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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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狼狈的女人,眼睛里仿佛忽然又有了光,她不自觉地哼唱着:“上受云英……近历阐度,三光朗明……贤圣继迹,奕世明德……”

她好像清醒了一些,眼神却依然有些迷茫地看着温如瑾:“你……来接我回家?回……”

祝云英努力地咽着唾沫,好一会儿才感觉自己干涩的喉咙能够挤出声音来:“哪个家?”

她并不知道,她的阳寿未尽,她的身体并没有死去,而是陷入了昏迷,成为了植物人。

在属于她的世界中,她至今依然躺在医院里沉睡,让爱她的家人苦苦还在等待着一个奇迹。

“你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老师同学、朋友粉丝……还有家里那只叫折竹雪的松狮犬,大家都在等你回去。”

电光火石之间,有一道雷光自天而降,劈开了她脑海中的混沌,清明复来,祝云英的眼睛猛地绽放出了极大的光芒,激动失声:“你是来帮我的!”

她的动作很快,眨眼间就爬到了温如瑾的脚边,伸手就要抓温如瑾的衣摆,可是她抓了个空。

她的手穿过了那奇怪的衣摆,就像是穿过了无形的空气,祝云英脸上惊喜的笑容一顿,她缓缓收回了自己的手,难以置信地低头看向自己的手——

这染满了血迹与污浊的手,和记忆之中握着狼毫的白皙干净的手没有丝毫的相似之处,在一瞬间,这个血淋淋的现实,像是一把利剑,捅穿了她的心口:这么脏,怎么会这么脏,怎么可以这么脏……

忽然,有一只冰凉却又格外软绵的手,握住了她的手掌,打断了她脑海中恍若风暴一样席卷了起来的黑色旋涡,与此同时,这只温柔的有力的手,也将她从永无止境的坠落中捞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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