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诞生了。在那个时候,异人还说不上是一本小说而仅仅是个故事。我没想过要靠她来发泄什么或是证明什么,就像我按门铃都会搞出花样,我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好吧,异人的故事到底是怎么来的?
这也令我颇感疑惑,因为在异人没有面世之前,谜之编辑老汪不会跑来跟我说:“写本小说,说频帮你出版。”如果他真的这样干,我想他肯定是穿越了。因为在那个时候,我跟大家一样,只是个幻想小说的读者。
虽然我很想自我标榜一下,但我真实的生活跟大家差不多,平淡而普通,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在自家开的餐馆内帮忙,偶尔有些有趣的事情发生,例如遇到不打算给钱的食客或是跟恶意竞争的对手打对台,但这种事情毕竟很少。
我生性不耐寂寞,但想保持刺激的生活,成本将会非常高昂。所以,**常的消遣就逐渐演化成看小说和上网。这两样消遣能满足我的要求,还很便宜。
看过一本又一本小说,从开始的惊奇到后来的习惯再到后来的平淡,我常常会有“如果是我,我就这样写、就那样写,一定更有趣”的念头,然后又被自己打消。但我没有意识到,这些闪念已经在我心中堆积起来,并慢慢的开始滋长。
终于到了某一天,能找到的小说都给我看完了,游戏后的空虚感又令人难以忍受,而且想到一早又要去店里帮手,于是我才做出改变我整个人生的决定——不去管可能的嘲笑和白眼,我要写一个我的故事,然后偷偷的传上网去,反正也没人知道我是谁。
简而言之,就是豁出去了。
回头想来,我的人生就是由这些偶然构成的。
开始敲打键盘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懂。幻想的世界很大很广阔,但不是让我跳进去乱搞的。所以我开始做新手都会做的事情:模仿。幻兽很流行啊,来一个!魔武双修也很流行啊,来一个!恶搞很有亲和力,那就贯彻始终吧!
那时候我仅是在娱人娱己,我不会想到,这类模仿行为会让**后付出代价。每当有读者跳出来说:“阿布哪里去了?”“菲谢特的幻兽哪里去了?”“水神分身到底是谁啊?”我都觉得很尴尬,实在、实在是装不下它们了啊……
坦白说,直到异人写到几十万字时,我都不清楚自己真正擅长的方面。我能做的只是堆砌,把各种各样的原料积累起来,让异人看上去很壮观,很热烈,我没有想过小说要怎么发展怎么结束,我只想进入一段梦幻般的经历,我只是单纯的想:“到时候自然就想到了。”
看到这里,大家大概会有被人打了一拳的感觉吧?但事实上,异人前面一部分内容,特别是跟说频签约之前,故事是没有方向的,写到哪里算哪里。
什么时候签约的?大概是在第五六集的时候,当时我上传小说到龙空和幻剑,不但得到网站编辑的帮助,而且发现有很多读者喜欢看这本书,于是我每天翻看读者评论并以此为乐——我甚至觉得这比数钱还爽。直至发现盗版,我才惊觉自己写的小说居然能变成铅字,但令人恼火的是,这个过程不受我的意志掌控。
我萌发了投稿的想法,辗转找到了说频,并跟谜之编辑老汪一起战胜了简繁体中文显示问题之后,异人傲世录终获通过——这个过程很奇异,也很折磨人,明明是一封绝对重要的邮件,而你只能看到乱码。
竖排版的合同到了我手上,首先在我家刮起一阵风暴,进而持续到网吧和我的朋友圈里。或许是内心觉得自己还不够格,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跟人说我在写小说,以至于夜里出去早上回家的我在别人眼里显得很神秘。好人们猜测我在开网吧,坏人们说我在混黑道,隔壁大妈也用审视的目光看我……
虽然误解会带来些麻烦,但我当时完全顾不上,因为小说出版初期成绩不好。这样下去肯定不行,于是我第一次开始主动思考起来,从故事想到人物,然后茫然不知所措。嗯,我迫切的需要有个人出现,然后伸出他的手拉兄弟一把。
幸运的是,这个人立即就出现了。
对我而言,对明寐行营的很多人而言,这个人就是天使。他的魅力几乎无人能挡,他的言行改变了很多人,以至于后来,很多人的言行中都有他的风格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