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赐,死者模样
今儿才真切见到。威廉·西蒙,“吾乡”,收拉里·罗特曼、简·巴里、巴兹尔·帕奎特(编),《情感与理智的胜利:越战老兵诗集》(纽约,1972),页42。
个体的经历、悬想,以及对战斗场面的描摹,都是本书重点。其实,把敌人想象成个体,不仅于精神、心理有益,还能减轻盲目杀戮带给人的冲击。
所以,技术虽可用来shā • rén,却无法麻痹良心:死伤毕竟是不争的事实。所可奇者,士兵对情感交流、自身责任的倚重,哪怕高新技术也难改变。其实也不怪,其信札日记让人感动的地方,正是因为其没有“麻木”。即利弗顿的采访对象,在苦楚中仍尽力明了自己作为死亡使者的角色。其实,用“麻木”来形容置身事外、漠然观战的平民或许更为恰当:真正shā • rén者,其心难安,离“麻木”反远。
对个人德行的坚持,在战士中尤其普遍。战士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其行为也并不只代表个人:战时与平时杀戮的区别在于,在战时,上至国家、军队,下至连、排,战友都亲如手足、彼此关照。无论军、民,暴力常借机构之名以行:借“外物使然”行平素未敢之事,何其多也。研究此种情形,最著名者为斯坦利·米尔格兰,见其《对权力的服从:实验主义观点》(纽约,1974);“对权力服从与否之条件研究”,《人际关系》,18卷1期(1965年2月号),页57—76;“顺从之行为研究”,收叶齐奥尼、温林斯基(编),《战争与止战》(纽约,1970),第5部分,页245—259。米尔格兰之洞见,他人有所借鉴,如厄文·斯陶布,《恶之根:种族灭绝与其他群体暴力的起源》(剑桥,1989),页43。很多士兵以“执行命令”为由为自己开脱,后面还要谈到,但也不应夸大。是说漏洞亦多:究竟如何甄别命令是否“理所应当”?而且,遵从上级命令与为自己行为负责也未必不合。曾有实验考察“外物使然”与承担责任之关系,颇有趣,见戴维·曼泰尔、罗伯特·潘泽雷勒,“遵命与负责”,《英国社会和实验心理学杂志》,15期(1976),页239—245。百姓乐于宽宥军人,使之免为其战场行为负责,古今皆然;倒是士兵自己急于延揽罪责,裁判他人举止,己行亦任人评说。史家在评点过往人物时向来出言谨慎,例见理查德·库恩,“纪事”,收霍斯特·布格(编),《二战之空战举凡:各国情况对照》(牛津,1976),页40—41。但如果要给古往今来征战之人以一公平、合理的归宿,舍此并无他法。在很大程度上,上世纪战事之主角,首为平民,其次才是军人,且后者入局,实历史弄人。他们满腔热情投入战斗,只为证明战时杀戮之正当,且多愿为己行担责任。人非草木,迁罪长官固然方便,但心中罪感无法一并移去。描述战时经历,非有个人的信念支撑不可,这样的例子俯拾即是。这不是说外因与己责难以确定:士兵在战争中必然会遇到难解的冲突。所谓责任,虽有悖常理、无可名状、复杂难解,但战士怀此念,也非矫情。战争中人亦需做道德判断,史家虽可踌躇、斟酌,但众兵士的道德星空却未可漠视。
第一部分:战争欢愉引言4
战地故事
战场上只有濒死兵士的苦痛可以信任;余者皆妄言。书中出场者,或三缄其口、无动于衷,或满腔敌意、不迭否认。“在场”之人,总以为自己所知最多、也最真切,例见陆军上尉约翰·朗,其访谈收玛丽·莫特利(编),《隐身兵:二战黑人士卒体验录》(底特律,1975),页152并比较尤利西兹·李,《二战美军专项研究:黑人士兵》(华盛顿特区,1966)。但酣战之际,哪怕亲身经历的事情也有模糊、难解,或难以言传的地方。曼彻斯特兵团某士兵曾说过:
嗨!那仗打的真叫凶。要有人能写下来就好了。唉,不过不可能啦,天太黑,地方又小,没人能讲清都看见了些什么。欧文·沃特金斯,《在法兰西和佛兰德与法军并肩作战》(伦敦,1915),页127。
这般坦诚在一则日记中也可以见到。日记开首是:“有一事宛在眼前(虽病榻梦得,没有亲见——但我相信确是真事无疑)。”陆军沃勒康伯中校,“大战日记”,页34,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即服下“吐真药”之人,其言亦不可尽信。战士情绪狂躁,服巴比妥类药物,能恢复记忆,以满带感情地叙述战斗经历,也有人突然扑向精神病医生,好像面对敌人一样。但他们的回忆并非受抑记忆的再现,所述战争景象多不是事实,或严重失实。埃德温·魏因斯坦,“美国陆军第五神经精神病学中心”,收陆军哈尔·詹宁兹中将(编),《神经精神病学在二战中:卷二:海外战场》(华盛顿特区,1973),页137。越战期间,受“创伤后精神压力症”困扰的士兵惊讶地发现,从未上过前线的老兵脑中竟经常闪回战时的景象。“这些人症状不轻”,某退伍兵抱怨道:
我可理解不了。便问:“你们都在说些什么?你们不都在炮兵部队,在大本营吗?在五英里远的地方打炮,哪来甚么近身搏斗?”理查德·福特第三,其访谈收华莱士·泰里,《血、血、血:越战黑人老兵的口述历史》(纽约,1984),页35。
这些奇闻漫谈都不是捏造,而且颇能愉悦人,培根,“侄儿拉尔夫及埃德蒙·科瑞克致叔父查尔斯·巴林坦爵士与内弟培根先生书信集”,拉尔夫·科瑞克信件,1914年12月20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海军少将道格拉斯·布朗里格爵士,《海军战时信件检查员之泄密行为》(伦敦,1920),页188;亨利·科特尼,“书信集”,序号8/147,1916年11月26日,伯明翰大学图书馆科特尼藏书8—10及陆军杰弗里·波勒德上尉,1914年10月19日,收劳伦斯·豪斯曼(编),《阵亡英军书信集》(伦敦,1930),页219—220;陆军丹聂尔少校,“致母书”,1914年12月26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陆军罗兰·欧文中尉,“家书集”,致父母书,1914年9月30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可无论回忆者还是写信人,都坚称其笔录“属实”。为服人,还把“我可是从战场下来的”经常挂在嘴边,为了吸引听众,在叙述时不免添油加醋。一名叫威廉·威利斯的澳大利亚士兵在1917年写给某少妇的信中,就不吝笔墨,铺叙其不久前拼刺刀的经历,虽然用了很多篇幅,读来却难服人。他在信中写道:
特别想知道你读上封信时的感觉……我虽尽力写得有趣,却担心总是讲战争,你读来不免乏味。你不在当场,要是觉得我等“惊险动作”不过如此,我也不怪你……要在后方了解战事,除读报外并无他法,而报纸为耸人听闻,不惜无中生有。我信中所写事,皆亲身经历、感受深者,即此,仍常念你读来或觉无趣。我所写皆实事,且素忌用笔不察,误导视听。威廉·威利斯,“致卢特勒尔小姐信”,1917年5月4日,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藏。
但在第一章,我们就会见到,他笔下的战斗场面多出于想象,正是写战争的传统方法。
但如他所述之事,仍须给予重视。书中节录,多言创伤:叙述者或曾杀伤,至少也曾试图杀伤。虽是杀手,亦必为人所伤。其叙事前后不一致处,大多在慰聊,实想象也。但疑惑、希冀和幻想,不正是人生应有之义?由史观之,诸多事件或曾“发生”(亦或无),更易、重构“经历”者,人口也。战时杀伤真有其事,不是想象:但杀伤一旦发生,即被人脑储存,或解读,或发挥,或重构。提姆·奥布赖恩,就在他关于越战的《他们那代人》(1990)中写道:
什么事真的发生过,什么似曾发生,实难分辨。似有之事总被当作事实记下。视角因此偏斜……以后他人传言,貌似真实而其实未必,再加几分梦幻,叙事因此失真,然幻中确凿事一一俱在,未有加减。提姆·奥布赖恩,《他们那代人》(纽约,1990),页21。
战时厮杀,前有“预备”,后有“清理”。开打前,士兵于杀戮情形必有想象,军官亦会为之鼓劲,要他们上阵务必勇猛。如此,战前想象与战时体验必不妥帖,这将是本书前三章的论题。士兵一旦于役,所做所思必因人而异。英勇者有之,暴虐者亦有之,对此四至六章将有比较,所谓“刀锋将入,心中所感,爱实胜恨”的旧说也将受到质疑。此外,对不时袭上战士心头的罪感与苦痛,也有讨论。所谓道德,既规约杀念,也鼓励暴行。至书后半,九至十一各章检视所谓“非战斗人员”。随军的牧师、女兵亦有奢念。硝烟散尽,其浮想较之罪感缠身的战士,暴虐过之。回忆交战经历,死者相貌虽不得见,但个人杀戮体验总还有的说。这类叙述散见书中各处。其要,一为语言,二为想象。如未亲见尸首,辄悬想之。照此说来,征战不是地狱,战士亦非蛮兽。近身杀斗,乃在某一情境中行事,必有言语、感受乃至欲念。战时杀戮,必与一定的社会、文明牵连,无法单独作评。人与人间的社会联系,虽杀斗亦无法割断:至多是调整而已。凡追忆必有添加,战士们是如何叙述杀伤?战争起因为何?本书将一一讨论。再有,在20世纪,屠戮与人类想象、文化如何纠缠?也是我们要追究的问题。第一章战争欢愉
第一部分:战争欢愉战争欢愉1
将来某一天,你也会翻找阁楼上的箱子
或听你的玩伴说起他们父亲的英勇故事,
可以想见,你会满心激动地要我给你
讲打仗的故事。那时,我该怎样答你?
巴思,“给幼子的信”,巴思,“给幼子的信”,收巴思,《当兵的日子:越战诗集》(圣巴巴拉,1987),页38—39。
述说战事是把握战争中根本矛盾的一条良径:杀伤同类,固然会有悲念,但也愉悦莫名。这一含混很多士兵都有提及,威廉·布洛伊勒斯便是其中之一。曾在海军陆战队服役,做过《得州月刊》、《新闻周刊》编辑的布氏,探究了战争叙事的一些固有矛盾,其分析于1984年成书。作为“过来人”,他语带亲昵又不失权威地写道,在被问及战争体验时,士兵多不愿作答,言下之意:“战争太可怕”,而他们颇“厌战”,宁愿把这些事“忘了”。布氏认为,实际情况绝非如此,“恐怕多数士兵都得老实承认,其内心未必不爱打仗。”他接着又问:这怎么向家人、朋友解释呢?即便是同一战壕的兄弟,谈到此事也不免谨慎:老兵聚会时的尴尬,正是因为杀戮的愉快并非所有场合均可坦承。认为战争颇能愉悦身心的人,不啻禽兽;声称停战日哀痛之大如失爱侣,更是会招来他人斥责。
但布氏也承认,战争有吸引力,可以引为乐事,必有很多原因。首先是战友情谊。泯灭自我、融入集体,虽苦乐参半,却暗合人的本能冲动。其次——话说回来——凡人临战,必心存畏惧。战争之于男性,好比分娩之于女性:实是“体会生死之始”。对“生”布氏未作发挥,只是说毁灭的快感实在难以抗拒。手中有一枚反坦克火箭筒或一挺60式机枪,就好像拥有了神话中的“魔剑”或传说中“亚瑟王的神剑”:
只消动一下手指,无须算计,正闪念间,噗!随着一声闷想、一阵痉挛、一道闪光,远处的卡车、房子、人群,立时灰飞烟灭,尘土落处,已无踪影。
战争与竞技颇多类似——布氏深信,体育是已知运动中最激动人心的——两者都在挑战人类体能、心理的极限,并由此带给人莫大的满足(当然,存活是第一要件)。布氏视战争为消遣,并将此中之乐比作小孩玩“牛仔追印第安人”,高呼“砰,砰,去死吧!”时的率真,或大人看战争片中演员“血”溅屏幕、应声倒地,耽于悬念时的紧张。
布氏认为,战争之乐,远甚于此。杀戮可产生精神共鸣,亦合美学上的审悲快感。杀戮“极具美感,实难抵拒”。在今天的战士看来,一挺60式机枪,其做工之精细、内里之高贵,较中世纪武士的雕镂短剑毫不逊色。此中喜好因人而异:同是海军陆战队员,有人钟情凝固汽油弹,不声不响却威力无穷,转眼间就能让整排房子遁于无形,“像是约好似的”;有人(布氏即是一例)垂青白磷,“一引爆则不可收拾,任何目标一旦粘上即为烟雾笼罩,并迸射出彗星状物,其身红透,并拖白羽,煞是好看”。此种经验,有似神明开导,或类爱欲燃烧:堪比杀戮者,只有高度“性”奋和心灵开启。不管怎么说,打仗就是“刺激”。
布洛伊勒斯还注意到,人类的战争感受,还有些许狂欢的成分在,这在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