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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炮兵部队——它直接面对敌人进攻的危险要大一些——就是另一回事了。澳大利亚漫长的海岸线使得用妇女保卫海疆几乎没遇到什么阻力,且给她们配备了303毫米口径的步枪,枪上有刺刀,还鼓励她们练习枪法。安·霍华德,《你会后悔的!》(悉尼,1990),页133—134。英国当局没这么有信心,二战时没有让女性进海岸炮兵部队。原因有三:如有人进犯,那她们就有卷入战争的危险;妇女的数量无法满足高射炮部队的需要;在边远炮组安排单独住宿有困难。但50年代的人手短缺为克服这些困难提供了动机。大家意识到,海岸炮兵的责任和英国皇家陆军妇女队(属于本土防卫义勇军)已经在做的区域管辖、向海防御、防空演练、混编炮组等没太大的差别。受过海岸火炮训练的皇家陆军妇女队(本土防卫义勇军)成员可以操作高射炮,因为原理基本是一样的。当局也承认,男女混编的困难也被夸大了。此外,耳熟能详的总体战论点也有人提及:所有人,不论军民,都可能置身实战。现代战事的这一动向也应在军方政策中有所反映。让女性和男兵一同作战,不仅不是征兵的抑制因素,反而对本土防卫义勇军的招募有很大的刺激(不清楚的是到底是男性还是女性、抑或是两方都愿意混编)。“陆军委员会的执行局:英国皇家陆军妇女队(本土防卫义勇军)受雇于海岸炮兵部队”,1950年10月5日,页1—2,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14100。这样使得女性被史无前例地雇作海岸炮兵部队的测距员。

决战海外

高射炮组和海岸炮兵都完全是为了保家卫国。至于或会被派驻海外的正规部队是否应该允许女性加盟,就见仁见智了。在二战中的美国,海军陆战队是惟一正式教导女兵使用武器的部门。陆军妇女队美国陆军妇女队在1943年9月改名为美国陆军妇女辅助队。的成员虽属于非战斗人员,且直到1975年才正式允许其进行武器训练,但她们私下进行的训练倒也一直没被禁止。战争部对此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报界捅出来,才发生了陆军妇女队顾问所谓的“严重的公关失误”。人们就问了:是不是缺人啊,不然怎么会要妇女去打仗?陆军妇女队是不是闲着啊,不然怎么会有时间练步枪?她们这样是不是浪费军队资源啊?是不是不尊重造弹工人的劳动啊?陆军妇女队负责人(得克萨斯州厉害的女商人,奥维塔·卡尔普·霍比上校因此签署命令,禁止陆军妇女队任何人员携带、练习或使用武器(及其仿制品)。这立刻就产生了问题:空军的女教官一直是用枪形训练器械的;陆军妇女队的财务官员一定是要带枪的,或者是一定要有枪在手头;负责通信事物的女兵(按规定)是要在电码室放把枪备用的;海外行动禁止出动任何不带任何武器的车辆,等等。霍比不得不收回成命,规定在“任务合适、无须战斗且执行任务的女兵受过适当训练”的情况下允许持枪。但陆军服务部队的人事主管推翻了她的决定,这位人事主管坚持认为妇女不应接受怎样使用武器的训练。霍比在调到陆军总参谋部后仍坚持斗争,争取在妇女持枪的禁令上有一些例外,不是一概而论。该部门起草了一个公告,指示指挥官可以准许具体、个别的女性携带qiāng • zhī。但陆军妇女队的官方记录却写着“该授权被许多战地指挥官滥用,因此陆军总参谋部后来将其收回”。总参谋部还批评战地司令部有鼓励“陆军妇女队全体成员熟悉、使用武器及军火”之嫌。马蒂·特雷德韦尔,《美军在二战中:特殊研究:妇女陆军队》(华盛顿特区,1954),页337及552—553。194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妇女武装服务部队整编法案,禁止女兵领受战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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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紧张关系在澳大利亚军队里也存在。1942年,军训局局长通知澳大利亚妇女陆军服务队,不许她们学习使用武器。只有可能受到进攻或破坏部队的成员才能学习使用武器,且也只能用于自卫的目的。高射炮和探照灯部队的女兵可以带枪,但只能是310毫米口径的步枪,而不能是较重的303毫米口径步枪。对站岗女兵要严加观察,(一份官方报告说)“个性不适合做这种事的人”应“即刻遣返,这不影响其服役记录”。但战争一结束,澳大利亚妇女陆军服务队员就没有机会学习使用武器了,以前的武器也都上缴了。“影响陆军妇女服务的事务一览”,人事行政参谋主任助理编,1947年8月,页293及“澳大利亚陆军妇女服务史”,1947年1月7日,页76,收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54,88/1/1(2)。

上述争论表明,问题不在于高射炮或其他远程、遥感武器的操作,而在于便携武器的使用。1949年,战争部重又讨论这个问题,并把结果写到了一份叫《女兵在战争中的防御角色》的文件里。他们认为,打仗是士兵的天职,(除小型非战斗部队外)所有军人都应当学习使用武器。随着女性全面融入部队,武器训练变得异常敏感。是不是海陆空三军女兵都要享受和男兵同等的待遇?报告还提到,与一般人想象的不同,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女兵学习使用武器。在过去,这只是一个政策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军方也考虑了反对女兵持枪的理由。第一,女兵携带qiāng • zhī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同。男性士兵和装备精良的女兵打交道“会觉得有些格格不入”。他们一再强调,不应把女性放到男兵“无法保护的地位”。部队本来就缺人手,要是让女兵拿枪,那征兵工作就会受到进一步的影响。不光现在和潜在的女兵队成员会反对,就连他们的父母也不会同意。他们还考虑了钱的问题,一方面女兵用枪的机会极少,另一方面给她们提供武器对财政和时间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最后,军方还担心如教会妇女用枪,那她们会“失去女性在没枪情况下的必要保护措施,这只会受到对手的欢迎”。

在英国皇家陆军妇女队,有很多呼声要求对妇女进行武装。她们提出至少有国家(当时的苏联)已经这么做了。女性有自卫的权利:军方要是把她们安排到危险的地方,就应当教导她们怎么使用武器、保护自己。这在亚洲尤其重要,因为那里的人经常不顾“习俗和对女性应有的尊重”,这使得“多数女性宁愿被杀也不愿被qiáng • jiān”,1949年一份报告有根据地说。最后一点,现代战争的推进速度表明,没有任何行动区域可以免于攻击。

这份文件结尾说,既然妇女队是战斗部队的一部分,那其成员就不应被剥夺自卫的权利。在战时,皇家陆军妇女队成员一直要坚守岗位,直至条件恶化或敌人逼近以致无法坚守才开始撤退。要是已经无路可退,就要允许她们尽力防守,谁在此前学过使用武器,就会发枪给她们。和男兵不同的是,部队不会强迫女兵携带武器或者受训,即使发放个人武器也只是用于防守(而不是进攻)的目的。“女兵在战争中的防御角色”,1949年,页1—3,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13689。

英国皇家陆军军医队的情况稍有不同。其成员不是战士,所以就给妇女武装出了个难题。该队担心,如果教给她们怎样使用个人武器,那一旦被俘,其本应享有的特殊待遇可能就会丧失。陆军军医服务队的总干事就警告过地方指挥官,如在不得已时允许妇女武装,那就应为增大其被射杀的可能负责,而在被杀害前她们是否被qiáng • jiān还很难说。他建议,就武器的发放和使用来说,英国皇家陆军军医队、英国皇家陆军牙医队和英国亚历山德拉王后皇家海军护理队的女兵不宜和男兵一样对待。因为这些部队的女兵“忙于为患者提供专业医疗服务”,应把她们视作“和患者是一类”,同样应受到男性医务人员的保护,而他们在危急时刻是可以持枪的,这样才能自卫及保护患者。这名总干事说话很直:比如,既然皇家陆军军医队的男医生可以用武力保护患者,“那我们可以认定在(紧急)关头,军医队的女性医护人员会和患者一样处于其保护范围内”。因此,“女医生或牙医在医院或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就不会遇到需要携带或使用武器的机会了”。陆军军医服务队的总干事签署的议事录,1949年10月5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13689。

尽管有意见认为三军应在女兵武装问题上协调一致,但实际情况却不尽相同。英国海军部承认未曾考虑过武装女兵,但认为以后会对她们进行某种形式的强制训练。空军部也没考虑过这事,但说迄今没有任何强制皇家空军妇女队的女兵接受武器训练的想法。

这些声明多是一副傲慢态度,这颇让人吃惊。人事部门的主管甚至问,有什么办法能既教女兵射击“又不让她们流泪”?人事服务部门主管的议事录,落款1949年6月8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13689。还有人琢磨女性是不是宁愿被杀也不愿被qiáng • jiān。该主管的意见摘要,AG16/BM/5007,第6段,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13689。在1949年6月14日的备忘录中,人事主管R.A.赫尔说应该依靠骑士般的行侠仗义,并认为

教会女兵使用武器在心理学上说不过去,而且对器材、dàn • yào和时间都是一种浪费。“小奥尔加”被训练成杀手,并以左轮枪托上刻痕的数目作为骄傲的资本,并不代表我们也要叫嚷“安妮拿枪”。就算不穿铠甲了,我们的战士仍有义务保护他的女人。虽然到了总体战的时代,让我们还是多少保留点骑士的风度吧。人事主管R.赫尔的议事录,1949年6月14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1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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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管对此表示同意,并说武装妇女就好像教狗直立行走一样:“虽然很难;但你会惊奇这事竟然能做成。”财务总管麦格雷格的议事录,1949年7月26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13689。皇家陆军妇女队的负责人知道有这么多的敏感意见,她主要担心在关于妇女武装的报告里“shǒu • qiāng”一词的使用,不愿滑稽演员或者漫画作者拿她们开涮,说什么“放下那枪,宝贝,放下那枪”,或者叫她们“装枪老太婆”。皇家陆军妇女队负责人的评论,1949年7月26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13689。

让妇女远离战斗

为了不让妇女上战场,各式各样的理由都出来了,日常管理方面的、战略方面的、意识形态上的,不一而足。不便管理是最常用的理由,也是最站不住脚的。它是说妇女如果武装起来的话,无论是地方军还是正规军,其组织和管理都会变得异常复杂。备忘录,1941年1月15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9423。把武器发给妇女意味着给男兵的武器就少了,这会危及“正规”战士的性命。J.伊斯伍德,“地方军雇佣女性”,1940年12月27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32/9423。另见战争大臣(詹姆斯·格里格爵士)的评论,收《英国议会议事录》,1942年9月29日,5辑,383卷,690—691行。住宿、卫生设施都要加倍(以保证两性的需要)要花很多钱,而且在战场上也难有效用。没有“女厕”成了不让女性上战场最常见的理由(以致一位实在的女战地记者反驳道:“怕什么,越南有的是灌木丛!”)。玛格莱特·希金斯,《朝鲜战争》(纽约,1951),页100。另见迪吉·舍派拉,《一个女人在这儿干吗?》(纽约,1962),页53;弗吉尼亚·埃尔伍德埃克斯,《越战中的女性战地记者,1961—1975》(新泽西,1988),页3—4;格洛里亚·爱默生,“嘿,小姐,你在这儿干吗?”,《麦科斯》,98期(1971年8月),页108。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现实”的考虑。举其要者,据说女性无论体力还是精神都受不了男兵那样伤筋动骨的训练。(下议院)E.贝内特致编辑书,“本土防卫后备队的作用”,《泰晤士报》,1942年1月19日,页5。在越战中,威斯特摩兰上将就说,女性要是上阵打仗那一定是“怪物”:他想象不出女人能扛得动沉重的背包,能在散兵坑里呆下去,或者能一个礼拜不洗澡。引自弗吉尼亚·埃尔伍德埃克斯,《越战中的女性战地记者,1961—1975》(新泽西,1988),页3。女性在身体、心理和情感方面的弱势肯定会影响战斗力。议员E.N.本内特1942年1月19日在《泰晤士报》上撰文说,把妇女武装起来固然是一种宣传攻势,但“任何有经验的指挥官”都会知道真正让女兵上战场,那更多是一种负担而不是益事。(下院)E.贝内特致编辑书,“本土防卫后备队的作用”,《泰晤士报》,1942年1月19日,页5。身体上,女性上肢力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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