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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第 82 章(1 / 2)

这个案子虽然年代久远,可是证据确凿,有涉事司机的亲笔书信,又有康倩的录音,康倩没有办法狡辩,如实承认了罪行。

这桩案子一共涉及了三条人命,而康倩在做出故意shā • rén的犯罪行为之后,还哄骗云峰十几年,对受害人一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案子在过年后没多久法院就做出了判决——判处康倩死刑立即执行。

与此同时云峰和康倩的离婚诉讼也出了结果——准予二人离婚。

两人也许从始至终都只该有一种关系——原告与被告。

原本云峰和笙笙商议,这件案子不必公之于众,云笙和云馨都是在网上有过一定热度的人,连云峰也是,云家不是无名之辈,他们并不想让所有人去议论这件案子,去议论云家,打扰盛愉的安宁。

可是没有想到还是被有心人在法院公告发现了,搬到了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卧槽,这个康倩也太恶毒了吧,把云家人害的好惨啊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魔鬼,怪不得云馨突然就被封杀雪藏了

那个什么馨根本就不姓云,还是别玷污云这个姓氏了,气死我了,云家人好可怜

这样的人死一万遍都不足惜,太该死了

网上全是骂声,之前云馨还有小部分粉丝蹲守在众娱传媒的官博下讨一个说法,现在纷纷销号跑路了,丢不起这个人,谁还能对云馨粉的起来,以后怕是提起云馨这个名字,就会想到康倩,也会想到这些罪孽。

反倒是云笙因为这件事博得了不少怜爱,微博粉丝蹭蹭往上涨,只是云笙并不想要这样的关注,她心情不太好,已经退网很久了。

陆承宣怕这件事会影响到云笙的心理健康,甚至给她请了一个心理医生纾解,这几个月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陪伴她,连公司的事都是能推的就推给下属做。

陆承宣从姚江那得知这件事在网上发布之后马上让姚江处理了,现在的云笙和云峰都不需要这些网上的安慰,他们需要的是没有人在提起这件事,让时间慢慢的淡化伤痕。

自从那次之后,云馨这个名字彻底消失在了网上,连搜都搜不出来,娱乐圈的艺人层出不穷,没多久就没人在记得她了。

而康倩死后,云馨和云菡都没有出现,连给康倩领取骨灰的人都没有,她一辈子费尽心机,却成了孤魂野鬼,连收尸的人也没有。

案子了结,云峰和云笙去祭拜盛愉,父女俩在盛愉的墓碑前痛哭了一场,哭过后人生总要继续的,他们不能因为康倩,真的将这辈子都毁掉。

三月份,也就是康倩被判处死刑不到一个月,云笙的爷爷也走了,他本来年纪就大了,知道来龙去脉之后的当天就进了医院抢救,之后一直向云峰和云笙道歉,他大概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决定,会害了自己儿子一辈子。

临到半截身子埋土里还遭受了这样的事,老爷子身子受不住,撑了一段时间也撒手人寰了。

葬礼没有大办,云峰亲手操持的,把爷爷和奶奶葬在了一块,宾客也没请多少,这个时候怕是整个宁城都在看云家的热闹。

短短几个月,云峰好像骤然老了十岁,本来好转的身体又垮了下去,如果不是云笙逼着他吃药,云峰可能连药也不想吃了。

那天晚上,被云笙抓到了云峰在偷偷地喝酒,云笙知道爸爸很难受,可是她也很生气,红着眼质问了云峰一句,“爸爸是想让我成为无家可归的人吗?”

云笙说的这个家,不是她和陆承宣的家,而是她出生的这个家,有爸爸妈妈的家,她已经没有了妈妈,如果在没有了爸爸,她真的就是无家可归的人了,这个家,只剩下她和爸爸了。

大概是这句话点醒了云峰,他已经亏欠笙笙太多了,不能在让笙笙变成无家可归的孩子,所以他一扫之前颓废的心态,打起了精神,把别墅卖了,准备去两人婚房那个小区买套房子。

这栋别墅到底被康倩等人住了十几年,到处都是她们的气息,哪怕云峰已经让人把家里全部清扫了一遍也没用,云峰还是会想起过去那些事,一想起,情绪就很激动。

云笙和陆承宣商量,想让云峰到家里来住,他们住的地方大,加上云峰现在就一个人,除了云笙没有其他亲人了,这样云笙也好监督他吃药。

陆承宣当然没有问题,“但是我觉得爸不会到家里来住,他舍不得拖累你。”

云笙勾着陆承宣的脖颈,“我是他女儿,我给他养老不是正常的吗,怎么说拖累不拖累的话。”

“话是这样说,可是爸现在生活可以自理,如果住过来,他会担心我们家嫌弃他,也会担心他住过来,让我们对你有意见,你不信可以问问爸的意思。”陆承宣托着她的腰肢。

虽然陆家肯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可是云峰作为父亲,为笙笙考虑,就会想的比较多,除非是女婿入赘的,有几对父母会跟着女儿住,还不都是怕人说女儿的闲话。

云笙半信半疑,不过最后的结果还真如陆承宣所说,云峰并不愿意住过去,而是在小区里买了一套房子,好在隔的不远,云笙也就没有强求。

就此,这件事也算是尘埃落地。

这件事一结束,云峰就马不停蹄的立下了遗嘱,以后公司的归属问题解决了。

在云笙的念叨下,云峰也答应好好保养身体,争取长命百岁,多陪云笙一段时间。

*

除了康倩的事,就是陶金的事了,之前陆承宣就说过一样不会放过他,而且陶金在声色欢场这么多年,身上的把柄多的是,陆承宣不费吹灰之力就查到陶金诱/奸员工的证据,还有这么多年公司偷税漏税,一查一个准。

有好几个员工一起起诉陶金,这还不算完,大概是因为有人起了头,其他人也就有了胆子,有人指证陶金强/奸,其中还有一个在陶金当初犯罪时还未满十八岁,这个问题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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