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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1 / 2)

拳霸俱乐部之所以会在比赛还没开始前就想出“鳄鱼归来”这种噱头,是因为格斗类竞技体育的商业性都很强,它的竞技模式也和其他运动不一样。

新运动员想要往上爬,最中规中矩的路当然是凭自己的实力和战绩上升。从小比赛打到大比赛,从排名低的对手打到排名高的对手。战胜的对手名气越大、排名越高,自己的排名上升的也就越快。

但就像武侠小说里,初出茅庐的新人都喜欢挑战江湖名门来快速提升自己的地位,名门却大都不愿意接受新人的挑战。毕竟赢了没好处,输了损失惨重。越是顶尖的拳手往往越爱惜自己的羽毛,一年只打两三场比赛。

也因此,光有战绩还不够,拳手们往往还需要打出自己的“特色”和名气。所有职业联赛都是需要盈利的,如果一个拳手名气大、有特色,能吸引更多的观众、制造更大的话题,那赛事的主办方当然也就更愿意邀请这位拳手,排名更高的其他拳手也才愿意“纡尊降贵”与之一战。

所以几乎所有小有名气的格斗运动员都拥有自己的绰号,就算没有,俱乐部也要想办法给取一个。这和娱乐公司包装明星是一个道理,个性越鲜明,越容易被人记住。

拳手的绰号有时来自于格斗风格,有时来自于拳手的个人性格。譬如特别擅长放垃圾话开嘲讽的拳手被人称作“嘴炮”,又譬如凭借高难度飞踢动作一战成名的拳手就被称为“飞踢哥”。

另外还有一些很有意思的绰号,譬如曾拿过ufc冠军的女拳手罗西曾声称自己的卵|巢是金矿,绝不会随意浪费这些基因,她就被格斗迷们戏称为“金矿姐”。而她同为ufc选手的男朋友因此得了个“矿主”的花名。

如今李荣光提起绰号的事,说明拳霸俱乐部已经在为签下沈擎宇后的商业包装做打算了。

按理说这是个好消息,然而沈擎宇却没什么表示。他唔了一声道:“这个到时候再说吧。”

“再说?”李荣光以为他没把握,问道,“你不是在泰国练了三年吗?现在泰拳应该打得更好了吧?”鳄鱼摆尾本就是泰拳里的招式。

“嗯……”沈擎宇低头重新紧了紧拳套的搭扣“比赛的时候说不准的。”

“没让你保证,反正你做得到就做。”李荣光笑道,“你小子不是很自信吗?我相信你,应该没问题的!”

沈擎宇跟着扯了下嘴角,对这个话题兴致不高。他低头摆好拳架,继续训练。

……

晚上练完拳以后,沈擎宇请李荣光吃晚饭。两人在拳馆附近找了家小馆子,点完菜后,服务员问:“两位客人要点喝的吗?”

李荣光看着沈擎宇:“我来两瓶啤酒吧。你呢?”

沈擎宇竖起一个手掌:“先拿五瓶过来吧。”

李荣光惊讶:“你喝这么多?”

“几瓶啤酒没关系吧?”

运动员偶尔喝点小酒,只要不酗酒倒也没多大影响。李荣光也就没说什么。

小饭馆的墙壁上挂着台电视,此刻正在放综艺节目。服务员服务完客人就坐到空桌边磕嗑瓜子看看电视。沈擎宇和李荣光被电视的声响吸引,也跟着有一搭没一搭地看。

不一会儿,啤酒和几碟开胃的小菜先送了上来,李荣光抓起酒瓶猛灌两口,惬意地长叹:“还是喝酒舒服!”

沈擎宇拿了个空杯子,往杯里倒酒。

“哎,”李荣光夹起花生送进嘴里,一边嚼得嘎嘣嘎嘣一边随口闲聊,“你在泰国的时候都是怎么练的?有教练带你吗?”

沈擎宇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也不算正式教练吧,就是听说哪个拳馆厉害就过去练一阵,觉得学不到东西了就再换一家。”

“哟?可以啊,没人盯着你都能坚持下来,那不是完全靠自觉吗?”李荣光很是感慨,“以前一天不盯着你们这帮小兔崽子,你们不是偷懒就是闯祸,我还以为你要是没人管肯定得废了。真没想到……哎,确实长大了。”

沈擎宇想起以前的事儿,既怀念,又唏嘘:“我刚开始学武术的时候就是觉得喜欢。高兴就练,不高兴就不练了。后来发现这事儿还能赚钱,我就开始把赚钱当成目标,好像我打拳是为了赚钱一样……直到有一天我赚不到钱了,也打不了拳了,我才发现对我来说更要命的竟然是后者。”

他转动着手里的杯子,低声说:“所以也不是自律,是我发现放弃这件事比坚持这件事更困难……自然而然也就坚持下来了。”

李荣光惊讶地看着他。说实话,能当上格斗运动员的人一定都是喜欢武术的,一来对暴力、战斗、胜利的热爱本就是铭刻在男人基因里的,二来这一行太苦了,不喜欢的人根本熬不到上擂台的那天。五年前打|黑拳的事无疑是沈擎宇犯了大错,但名利本来就是把双刃剑,在追逐名利的路上把自己给毁了的人比真正功成名就的人要多得多得多。

李荣光当了这么多年教练,见过的例子太多了。但迷失以后能再找回本心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来。”李荣光举起酒瓶,“小子,我敬你一杯。”

沈擎宇忙捧起杯子相迎:“应该我敬教练。”

两人碰了下杯,仰头一饮而尽。

菜逐一端上桌,师徒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喝酒吃菜。

店里逐渐坐满了人,人们聊着各自的话题,墙上的电视一直吵吵闹闹地放着节目,小饭馆里人声鼎沸。

这样充满烟火气的场景,其实随处可见。

……

……

三年前,泰国。

PL是一家坐落于芭提雅的小酒馆,下午四点,酒吧还没到最热闹的时间,店里客人稀稀拉拉。年轻的小酒保懒洋洋地整理着吧台,手里的抹布盯着同一块桌面已经擦了一分钟了,他的目光始终没舍得从挂在墙上的电视屏幕挪开。

这是一家泰国华人开的酒馆,店主人和服务生都是华人,客人里也有很多华人,因此电视里播放的也是中国节目——那是一档眼下在中国正火热的的选秀节目。

“叮铃铃……”门口的风铃声响起,小酒保扭头,看到一个拄着拐杖的客人走了进来。

这间小酒馆的位置比较偏,招待的很多都是附近的熟客。小酒吧一眼认出来人是附近拳馆的华□□手,不由吃惊道:“宇哥?你腿怎么了?骨折了?”

酒馆里正好有几个人妖,看见进来的是个身形高挑健硕的大帅哥,即使拄着拐杖也引得他们两眼发光。他们指指点点小声交谈,最大胆的甚至冲那人吹起了口哨。

来人一脸冷漠,目不斜视地拄着拐走到吧台前:“我要买酒。”

小酒保问:“宇哥想买什么酒?”

“容易喝醉的,我买了带走。”

小酒保一愣。他们这酒馆不光卖酒,也卖饮料和食物。拳手们是很忌讳酗酒的,来这里大多时候都只点饮料小吃,偶尔喝点小酒助助兴。可“容易喝醉”这个要求,听起来就不止是助兴那么简单了。

他情不自禁朝沈擎宇打着石膏的右腿看了一眼,大概猜到他买酒的原因。不知道是不是酒馆里光线昏暗的关系,他甚至觉得沈擎宇的眼睛有点肿,像是刚哭过一场。

“是酒都容易喝醉。”小酒吧赔着笑,好心的不推荐太烈的酒,“你买点啤的就行。啤的方便带走,别的都不方便拿。”

沈擎宇不懂酒,点头:“那你帮我拿半打啤酒。”

“好嘞,你稍等,我去后面帮你装起来。”

小酒保离开了吧台,沈擎宇靠在吧台边等,目光漫无焦距看着对面的墙。墙上的电视还在播放节目,他不知不觉间视线被吸引了过去。

一名头发染成银色、穿着蓝色皮夹克、浑身戴满花里胡哨饰品的男人走上舞台,沈擎宇忍不住皱了下眉。他不关注娱乐圈,也不懂时尚,他现实中见过把自己打扮成类似风格的全都是泰国人妖。心里忍不住冒出两个字来:浮夸!

镜头跟着那个浮夸的男人移动,只见他走到一台三角钢琴前坐下,抬起双手,在钢琴上摆好架势。

沈擎宇微微一怔。当那人在琴前坐下的时候,浮夸的感觉忽然间消失了,周遭的灯光也都暗下去,他仿佛成了舞台上唯一的发光体。

他的手指按下第一个琴键后,音乐便如流水般从他指下泄出。

“我向着前方奔跑/

去那里追逐我的梦想/

即使乌云遮蔽了方向/

道路布满泥泞和荆棘/

我依旧向前奔跑/

一步一步留下我的脚印/

我不在乎曾经受过多少次伤/

也不在乎付出一切是否遗憾/

即使他们嘲笑我的倔强和莽撞/

我依旧努力奔跑/

穿越过风暴才能看见阳光……”

歌词是励志的,可这首歌的风格却不是激情澎湃的,而是温柔到了极致。沈擎宇听过的歌不算很多,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有人不用声嘶力竭去诠释奔跑和追梦,而是坐在钢琴前,用柔情的,甚至带点哀伤的唱腔唱出这首歌。

他坐在电视机前不知不觉失神了。

小酒保装好了半打酒提着袋子回来,看见沈擎宇双眼含泪的样子,不由惊呆了。沈擎宇回过神,迅速抹了下眼睛,问:“多少钱?”

“三百六……”

沈擎宇摸出泰铢放在吧台上,把装酒的袋子挂在拐杖上,转身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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