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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苦茶(1 / 3)

波兰是个好地方,因为这里曾诞生过肖邦。

恰好伦敦机场有一架钢琴,陆玄冬就坐在那里,弹奏了一曲《降B小调夜曲》,秦春晓坐在圣彼得堡的机场,用耳机听着这优美的旋律。

陆玄冬是不怕跨国电话费的,所以他干脆开了免提,通过一通电话,传达肖邦乐曲中的柔情、缱绻与温柔的生命力。

直到另一侧传来阵阵掌声,秦春晓笑起来,对着手机问:“看来像我一样觉得琴声动听的人有很多。”

站在机场,举着手机拍摄的好几个旅客都露出惊异的表情。

这电话里传来的清朗动听的少年音,和这个年轻人有什么关系吗?

陆玄冬表情淡定实则慌得一批的关了免提,举着手机走到一边,嘴角又忍不住勾起。

“喜欢就好,我只是觉得既然要去波兰,就必须要为你弹肖邦才应景。”

陆云琛戴着墨镜口罩围巾,环视周围一圈,发现拍摄的没有中国旅客,他哥弹钢琴、和神秘人士交谈的画面应该传不回国内,就低下头继续看手机。

网上依然充斥着对他的指责与攻讦,虽然陆云琛在这次事件里是彻头彻尾的受害者,但就像他哥哥说的那样——“你陆云琛只是乡村剧出道的新人,影帝加顶流带来的庞大粉丝量足以淹没真相把你送进地狱,所以我们决不能撤诉,因为只有法律能还你清白”。

在对世事人心的理解上,他的哥哥总是比他强出太多,但这份洞悉与敏锐来自于过多的苦难,所以陆云琛除了佩服,也不是很羡慕。

他意兴阑珊的想,糊里糊涂的过着傻瓜生活有什么不好呢?想得太多了,就会受伤。

自从事发后,他第一次被那么多人辱骂,可他却自虐般的一次又一次看那些言论,不断地反驳,眼泪直流,不懂为何一个人能对另一个人散发那么大的恶意,直到他哥哥夺下手机。

“这就是网络,这就是舆论,而且随着能上网的人越来越多,没有理性的言论也会越来越多,所以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理他们,等法律来保护你!”

然后他哥反手就联系了最好的律师,并坚定地告诉弟弟,这一次他们能胜诉的概率很高,因为警察发现那家医院也不清白,假的灵魂伴侣检查报告有好几份,都是针对有钱家庭。

这是一个职业诈骗团伙,如今已经不是陆家撤不撤诉的个人问题,而是这个团伙不进去,将会有更多人受害的社会问题了。

从那一刻开始,陆云琛就对他哥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信赖感,因为他哥哥把那些人的丑恶看得一清二楚,却一点也没有低头的打算,也不会被打击到,冷静清醒,能立刻去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家人。

啊,他哥作为一个男人,不,应该说他作为一个人真是太可靠了!可靠到陆云琛都开始崇拜了。

在又自虐的看了几条微博后,陆玄冬过来抽走他的手机:“要上飞机了。”

陆云琛就乖乖起身:“哥,那个和你通话的是谁啊?”

陆玄冬:“最好的朋友。”

陆云琛:“是秦春晓吗?”

陆玄冬停住脚步,郑重地告诉他:“你应该叫他秦队,他是广东省队的副队长。”

陆云琛:“哦。”

可是他比秦队还要大1岁耶。

陆家两兄弟这次也是行程匆匆,在秦春晓于欧洲大战各路男排强队时,陆玄冬一边兼顾大学学业,一边要回国帮弟弟找律师去告白明,防止这傻小子被人坑了。

此处要特别感谢那些食品厂阿姨们,要不是她们给陆玄冬打电话,他还未必能那么

及时的知道白明盯上了自己的弟弟。

陆玄冬是知道圈子里某些人的手段的,为了达到目的,认识不到三天便小酒一喝,药丸一放,酒店一滚,到时候陆云琛那傻白甜还能不认账吗?

万一他回国迟了,这傻小子说不定已经掉坑里了,幸好这次是有阿姨们严防死守,才守住了陆云琛的清白之身。

而为了让陆云琛远离国内的舆论纷扰,陆玄冬是直接把人拎到伦敦的,因为他也要考试。

等考完了,圣诞节假期来了,两人也不用回国,直接上波兰看男排世俱杯去。

这使劲的赶路自然会对身体带来压力,毕竟不断上下飞机、适应新的时区和气温也挺费劲的,12月的欧洲又冷得慌。

陆云琛倒是还好,从小好吃好喝,作为豪门子弟,还一直有练舞蹈,等从食品厂出来,又被他哥要求必须学一门格斗以防身,于是他又含泪去练了散打,身板还是很好的。

用散打老师的话说就是:“除非把云仔扒得只剩一件衣服丢到零度以下的环境,不然他是不会病的啦。”

陆玄冬心想,那弟弟体质也就一般吧,晓仔可以在零下二十度只穿一件T恤和别人打雪仗,事后什么毛病都没有。

但冬仔的体质,比起他弟云仔,显然又要弱一个档次,所以在下飞机不到半小时,他就突然出现晕车的症状,蹲在路边吐了一阵,好不容易坐回车里,陆云琛一摸他哥的额头,直接被烫得手一缩。

陆玄冬又发烧了,这也是他今年六月后的第一次发烧,以他的体质来说,半年病一次,已经是很幸运了。

陆云琛不懂波兰语,靠着英语磕磕绊绊的找到药店,恰好外面在下雪,他被冻得打哆嗦,这时候就很想念家里的地暖。

但等他回到酒店的时候,却发现哥哥的房间里已经有人在了。

床头柜摆着空了的水杯与已经打开的药盒,甚至还有一套拔罐工具,而他哥哥换了身衣服,正神情平静的躺在床上睡得很沉。

而秦春晓,这个陆云琛崇拜的陆玄冬最尊敬的运动员,正坐在靠阳台的躺椅上,低头着潘凯克的集,那是陆玄冬的随身读物。

真人看起来比想象的高,这是陆云琛见到秦春晓时的第一个想法。

没有了男排球员里常见的大块头的对比,秦春晓实在是很高挑,而且很结实,陆云琛像妈妈一些,骨架偏细,就明显感觉秦春晓的手臂、腿是比他粗的,但又不显笨重,反而给人修长有力的感觉,像精瘦的豹子。

而且他很俊美,可以说是陆云琛见过的最好看的混血儿,完美兼具了东西方的外貌优越处,立体骨相、细腻皮相,眼睛更是亮点,即使放在娱乐圈里,陆云琛也敢给秦春晓打12分。

这很难得,因为作为赵昭颜的儿子,即使是白明那样靠脸上位的流量,第一次见面时,陆云琛也只是意思意思给对方打了个分,心里觉得对方算得上好看,但妆容太重了,眼中还有着浓烈的欲|望。

陆云琛不讨厌欲|望,偶尔还会被吸引,甚至在开始渴望爱情的青春期,也思考过,如果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个危险的人,他会不会变得明知道对方不怀好意,却依然一头栽进去,然后感化对方。

其实这小伙对自己的恋爱脑还是有点认知的。

但作为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傻白甜,成年以后,尤其是被他哥送进食品厂进修了几个月后,只要情况允许,陆云琛能一辈子不接近那种危险角色。

因为这会儿他已经认知到,就如脑残无药医一样,坏种也是无法被感化的。

陆云琛的变化简称“被他哥以及食品厂内的小社会收拾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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