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恪告辞,李朝歌也顺势说:“我们公务在身,还有许多事情要查。庄主慢用,我们先走了。”
白千鹤等人一听,相继放下碗筷,他们已经吃的差不多了,随时可以出发。洪城源意思性地挽留一二后,起身送李朝歌等人出门。李朝歌和顾明恪的背影逐渐远去,任放跟在洪城源身后,问:“师父,他们去查刺史府的事情……需要派人盯着吗?”
任放年纪不大,十四五的样子,虽然个头不算矮,可是骨头没发育起来,站在洪城源身后,细的像跟竹竿一样。洪城源久久盯着前方的身影,最终缓慢摇头:“这些人里面混着好几个武林高手,盛元公主来历成谜,她身边的小白脸、壮汉不是普通人,那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侍女也不对劲。跟着容易出事,让他们自己去查吧,我倒要看看,他们能查出什么来。”
任放回道:“师父说的是。刺史府失火,所有书信都被烧毁殆尽,他们就是把刺史府翻个底朝天,也找不出什么东西来。”
洪城源看着山下的方向,依然无法放心:“外面的事都打点好了吗?我总觉得不放心。盛元公主虽然怪异,我好歹能看出她和她身边之人的深浅,但另一位顾大人,我始终看不出他的能力。他到底是什么来路?”
任放想了想,说:“听探子回报,好像是京城某个官宦大族里的表公子,自家祖上也有人当官,听说还著过史书。”
洪城源听到,眉头皱得更紧了些。这实在是最糟糕的情况了,若来的是普通官员,无论对方性情刚烈还是贪婪奸诈,洪城源都能操纵一二。偏偏,来的两个钦差都是完全无法招惹的。李朝歌是公主,要是在庐州地界上出事,朝廷必要借机征讨,另一个顾明恪也是高门大族出身,如果不明不白死了,恐怕他家中的长辈不会善罢甘休。
来硬的不行,来软的又未必能打动他们。以这两人的眼界,得是什么样的利益才能让他们配合?洪城源已经被蛇咬过一次,他不想再重蹈覆辙了。
任放见洪城源脸色不善,立刻讨好地说:“师父您放心,刺史府是被天火引燃的,和您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再如何查,都查不到您身上。”
洪城源长长叹了口气:“树大招风,藏剑山庄积攒了这么多资产,被外人眼热在所难免。武林门派盯着藏剑山庄这块肥肉,我尚且可以遮挡,最可恶的是那些朝廷政客。他们满口苍生百姓,仁义礼信,实则一肚子坏水。我以诚待人,最后却落了个人财两空,现在还要被朝廷钦差怀疑。朝廷派人来查刺史的冤屈,那我的冤屈又该去哪里说?我也是为了自保,不得不如此啊。”
任放道:“天妒英才,师父能力超群,这才引来多方忌恨。要不是您,藏剑山庄不过一个普通武林门派,哪有如今的基业?这么多人盯着山庄,正说明师父您能耐非凡啊!老庄主一生庸碌,他做过最成功的的事,就是收您为徒,并将女儿嫁给师父您。徒儿这样说并非不尊敬师娘,而是实话实说,毕竟师娘的资质着实一般,若不是靠着您,师娘当初根本守不住藏剑山庄,更不会有如今这份风光。”
洪城源拈着胡子,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却还要呵斥二徒弟道:“任放,不得对师公无礼。老庄主既是我的师父又是我的岳父,于我有大恩,这些话你不得再说。”
任放认错,低头时,不以为然道:“事实就是如此。武林内外人人皆知,藏剑山庄中兴,全靠招了一位佳婿。有您这样的女婿,是老庄主和师娘的福气。”
洪城源拈着胡须,眼睛眯起,轻轻斥道:“行了,你回去休息吧。你师兄身上有伤,你多注意着些。”
任放懂得见好就收,见状抱拳:“徒儿明白。”
李朝歌和顾明恪走出山庄,晨曦初露,鸟鸣阵阵,山路上风景宜人。白千鹤深深吸了一口气,感叹道:“我终于觉得我重新活过来了。这才是人过的生活,有钱人就是会享受。”
白千鹤昨夜被鬼吓到了,一晚上没敢睡觉。莫琳琅习惯了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该吃吃该睡睡,倒休息的很好。她跟在李朝歌身后,低声问:“公主,那天在客栈跟踪我们的人,是华凌风吗?”
华凌风是庄主大徒弟,今天早上打翻杯盏的那个。说起这个,其他人也插话道:“对啊,他右胳膊上的伤看起来很严重,连杯子都握不好。公主打伤了贼人的右臂,正好他右臂就受伤了,这未免太巧了。”
李朝歌不置可否,说:“不急着下定论。跟踪我们的人只是个小喽啰,不值一提,先查清楚幕后黑手,其他的人顺藤摸瓜,一连串全揪出来了。不过话说回来,看今日的情形,洪城源对自己大徒弟似乎很一般。”
“是的。”顾明恪一路无言,听到这里接话道,“很明显,他更喜欢自己的二徒弟,任放。”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嘛。”白千鹤揪了根草叼在嘴里,随性道,“任放嘴讨巧,会来事,自然讨师父和上司喜欢。我看华凌风是个沉闷的性格,比不上任放能说会道。做事的比不过会说的,很正常。”
这句话让许多人都沉默了。李朝歌想了想自己,心道她又何尝不是另一个华凌风。李朝歌为皇帝天后奔波在外,而李常乐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和皇帝天后撒撒娇,就能拿到想要的一切。李朝歌自己也知道,天后和皇帝在感情上更偏向李常乐,无论李朝歌付出多少,都无法改变这一点。
两边依然鸟语花香,可是队伍中却安静下来。顾明恪打断莫名凝滞的气氛,说:“前面就是庐州城了,八个人目标太大,不妨散开,分头行动。一队人去查曹羿、吴晋原、徐兴宁三位刺史的死因,另一队人去查藏剑山庄的底细,酉时集合,相互交换信息。”
这样做效率要高的多,众人没什么异议,各自领了自己擅长的任务,分头行动。顾明恪这样分队,明显是考虑到两个部门的不同,镇妖司对江湖了解多,去查藏剑山庄熟门熟路,而大理寺的人在朝廷经营多年,对江湖两眼一抹黑,相比之下更擅长查朝廷关系。这样分队,正好利用了双方的长处,对彼此都好。
双方达成共识,在山路下分道,各去各的地方。查案听起来很清贵,仿佛只需要动动脑子问问话就能轻松破案,然而事实上,每一步进展,都是时间磨出来的。
他们奔波了一天,不断地找人问话,拼凑有用的信息,整个过程枯燥又琐碎。一整天下来,嗓子都要哑了。李朝歌坐在茶楼上,垂眸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白千鹤噔噔噔跑上来,往坐塌上一摊,有气无力道:“好累啊。”
周劭跟在白千鹤身后上楼,他没有说话,举起桌子上的水,咕噜噜地灌下去。李朝歌等他喝完了,才问:“怎么样,有消息吗?”
他们四人一整天都在外面奔波,莫琳琅年纪小,身体弱,到后面体力跟不上来。白千鹤和周劭就让李朝歌先带着莫琳琅回茶楼上等,他们将剩下的地方打听完。
李朝歌精力良好,但她总不能让莫琳琅一个人在楼上等,便也跟着休息了。他们和顾明恪约好了在这座茶楼会和,现在大理寺的人还没过来,他们镇妖司先自己整合一下信息,等一会交流时,也不至于东一头西一头。
白千鹤休息的差不多了,说:“和上午问到的一样,无非就是藏剑山庄庄主英明能干,夫人乐善好施,这两人青梅竹马羡煞旁人之类的好话。”
这些消息李朝歌也知道。据城里的老人说,洪城源原本是贫农家庭的儿子,因为逃难流落到庐州。前任庄主看他可怜,就把洪城源带回藏剑山庄,收为徒弟。洪城源根骨还算不错,长大后英气威武,行侠仗义,在庐州中有少侠之美名。但武林里多的是英雄少年,像洪城源这样的少侠,一年能出百十来个。
洪城源练武天资不差,但也称不上天才,在武林中砸了个水花后,很快就泯然众人。洪城源真正声名大噪,是因为娶了藏剑山庄老庄主的女儿,也就是他的师妹,盛兰初。
洪城源娶妻之后,像是突然开窍一般,虽然武功再无进益,但他在其他方面如有神助,无论做买卖、开客栈还是走商路,都百发百中,没有一次失手,短短几年就赚得盆满钵盈,后面,甚至慢慢和官府搭上线来。而洪城源和夫人感情也非常好,城里许多人都羡慕盛兰初的福气,小时候有父亲宠爱,长大了嫁了个好夫婿,又有夫婿给她挣钱,多好的命啊。
街头巷口那些妇人提起盛兰初时,俱是一脸艳羡,只恨自己没有嫁给一个潜力股。李朝歌对于这种类似说法只是轻轻一笑,她问:“老庄主为何逝世,你们打听出来了吗?”
李朝歌怀疑老庄主之死另有隐情。毕竟老庄主死后,洪城源入赘上位,一路名利双收,青云直上。按照惯例,最利益相关的人,就是嫌疑最大的人。
白千鹤摇头:“没有。我之前浪迹江湖时曾听人提起过,藏剑山庄老庄主性情孤僻,不喜交际,唯独爱剑如命。他基本把所有的家财都用来铸剑藏剑,是个剑疯子。相反,老庄主的大徒弟,也就是藏剑山庄现在的庄主洪城源,在江湖上口碑还不错。大家都说他会做生意也会做人,除了少数几个仇家,和其他门派相处都不错。老庄主将自己女儿嫁给大徒弟,也算成就了一桩美事。”
茶博士上前来给他们送水,听到白千鹤说“成就了一桩美事”,笑着问道:“几位客官也听说了藏剑山庄的事?”
李朝歌知道茶楼的消息最为灵通,她示意另外几人不要说话,然后问:“对啊。我等初来庐州,人生地不熟,在路上听闻藏剑山庄庄主和庄主夫人是神仙眷侣,非常好奇。不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说起这个,茶博士眉飞色舞,滔滔不绝道:“可不是嘛,小的在茶楼跑堂五年,来来往往见了不少人,却再没见过比藏剑山庄庄主和庄主夫人更完美的夫妻!其余夫妻要么恩爱却贫寒,要么富贵但三妻四妾,唯有藏剑山庄像是话折子写活了一般,十全十美。”
“哦,是吗?”李朝歌带着笑,不紧不慢问,“具体怎么说?”
“娘子您有所不知,庄主原本是老庄主的大徒弟,和山庄大小姐师兄师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老庄主沉迷铸剑,不怎么管外界的事,小姐早早就开始打理山庄琐事。后来老庄主突然去世,盛小姐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几天内瘦的脱相。老庄主葬礼上,许多曾经的仇家上门,借着藏剑山庄无人逼迫盛小姐一介孤女。大师兄洪城源挺身而出,保护小师妹,一力撑起门户。后来盛小姐嫁给了洪城源,改称洪夫人,让自己的师兄兼夫婿当了新庄主。洪庄主也确实没有辜负夫人的信任,这些年做生意做什么赚什么,就和开了光一样,神的不得了。庐州城里许多人都跟着洪庄主做买卖,他投什么,其他人就赶紧跟什么,稳赚不赔!藏剑山庄蒸蒸日上,比老庄主在世时还要风光,洪庄主原本是一个入赘的女婿,现在家庭、事业样样丰收,实乃人生赢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