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不是法定节假日,第二天下午萧喃还有课,两人在房间厮混到一点多,饭也是服务员送的,吃完后去换衣服,萧喃对着镜子咬牙切齿道:“陆狗。”
到处是他留下的牙印和痕迹,脖子和锁骨上尤甚。
男人就在门口看她,闻言笑着跟进来,从背后搂住她腰,脑袋拱进她脖子里:“嗯,你的狗。”
“走开啦。”萧喃刚往手背上挤了粉底液,用胳膊肘怼他的脑袋,“你挡住我了。”
男人笑着把脑袋挪开,十分认真地看着那块被自己吮出的红印,“怎么弄?我帮你。”
“不要你帮……”
话音未落,陆晋已经用手指沾了点粉底液,摁在她颈间的红印处,皱皱眉:“这不会被擦掉么?”
“你这样当然会被擦掉了。”萧喃无语地吐了口气,“笨死了,我自己来。”
陆晋乖乖地退开,靠在门边的墙壁上看她用粉底液遮吻痕,看得目不转睛,仿佛是真的在学。
半晌,他走过去用手摸了摸,没太用力,被她定好妆的地方果然擦不掉了,但还是皱了皱眉:“好像还是能看见一点儿。”
“能看见吗?”原本觉得自己遮得挺好,可被他这么一说,就好像长了双透视眼,能看见底下的痕迹。她苦恼得撅了噘嘴:“那怎么办?”
说着怼了他一拳头,凶巴巴道:“都怪你,我快迟到了。”
陆晋笑了笑,俯身摸摸她头发:“别急,等我一下。”
说完他就出去了。
当萧喃继续和粉底液斗智斗勇的时候,男人很快回来,手里拿着件白衬衫递给她:“穿这个吧。”
萧喃接过来一看,挑眉:“这是你的?”
“嗯。”他靠着墙好整以暇地望着她,“这件版型不大,料子也软,你穿应该没问题。”
不过就是oversize男友风。
萧喃对着镜子比了比,转头瞥他一眼:“你要看我换衣服?”
陆晋笑得又坏又无赖:“我又不是没看过。”
“……”萧喃手脚并用将他赶了出去,锁上卫生间的门。
陆晋的衬衫很大,袖子需要卷起来,原本他穿着刚刚好的领口对她来说有点粗,但立起来照样能遮住痕迹,她也就勉强满意。
因为腰细,多余的扎进裙子里看着也还好,面料柔软不会抻出难看的形状。
陆晋今天得闲,陪她去上课。
路上碰到认识的同学问她:“男朋友啊?”
萧喃挽着男人的胳膊说是。
陆晋面上平静,心底却像一片荒原开了花。
二十多年寸草不生的荒原,开出大片大片的花。
他知道自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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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晋虽然从小失去母亲,但父亲对他十分宠爱,或许是把对母亲的思念和爱全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不舍得打骂,加上工作忙,每次出差回来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带给他,又生怕他平时手头不宽裕,给钱也大方。养得一身目中无人,骄矜纨绔的性子。
所以从小在那帮富二代中,他是最有钱的,也是当仁不让的大哥。
从前他眼高于顶,睥睨众生,这些年在部队磨去了表面上那层浮躁,骨子里却还是傲气难消,能让他看得上的没几个,盛嘉泽算是一个。
至于以前那些女朋友,要么是无聊时正好送上门来,打发打发时间,要么是长得漂亮临时起意,待那阵感觉过后,他也不吊着人家浪费人家的时间。
有一些感情,他知道走不到最后,也不会轻易和人发生关系。
他自认为是个定力不错的男人,却还是第一次就没经受住萧喃的诱惑。
或许这就是天意。
她让他心底的那根柱子塌了,从此溃不成军。
陆父这些年不怎么往外跑了,有把生意交给陆晋堂弟打理的意思,开始迈入安享晚年的生活。
陆晋平时住在部队大院,每次休假都会回去看他。
但自从和萧喃混在一起,他从以前在家陪父亲一天两天,变成了归队前赶回去匆匆一面。
陆鸣驰骋商场,精明一生,不会瞧不出猫腻。儿子以前虽然也谈过恋爱,但还从来没因为谈恋爱而怠慢老父亲,他总觉得不对劲。
这天陆晋照常在归队前一天晚上给他带了几条朋友钓的青鱼,刚放进厨房水池里,准备离开的时候,陆鸣叫住他:“等等。”
陆晋刚拿起军装外套,诧异地回过头:“怎么了爸?”
陆鸣指了指沙发:“你坐下,我有话跟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