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时代一旋律,国际形势也是起起伏伏,不断变化的。
在二十一世纪,蒸蒸日上的华夏,确实非常的有吸引力,那时候的华夏国籍,也是相当的吸引人,但在八十年代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
在八十年代的国内,那是真的穷,九零后想象不到的穷。
当时,受限于国内生产总值太低,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太低的缘故,再加上基础设施不发达,体制因素,国际环境等原因,哪怕国内人口众多,可实际上呢,国内的消费市场并不大,或者说还没开发起来。
这一点,看看后世的印度就差不多了。
二十一世纪初的印度,无论是总量gdp还是人均gdp,都比八十年代的国内高多了,可印度社会是什么尿性,消费水平如何,大家都看得见。
顺便说一句,八三年的印度,国内总量gdp虽然落后国内,却跟国内相差不大,而人均gdp呢,印度人是高过现在的国内的。
换言之,就消费市场来讲,此时的印度跟国内相差不大。
就算印度跟国内的其他情况没法比,比如识字率,贫富差距,军事力量等等,但八十年代的国内,你各方面吹的再好,经济数字也不会骗人。
八三年的国内gdp,总共只有两千三百亿美刀出点头,占世界经济不过百分之一点九。
就这点家底,你在国内能赚多少啊,更何况政策也不行,太过保守。
国内的改革开放虽然起始于七八年,但真正开始崛起,还是九二年之后的事儿。
在那之前,其实国内的改革之路是步履蹒跚,国民收入更是长期处于低迷态势。
所以,此时待在国内,赚国内老百姓那点钱,真的没多大出息,真正赚钱的地方,还是海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钱。
说白了,就是在八十年代,你能赚外汇,才是真牛逼。
可如果想要赚外汇,此时在国内,就不如在香江有优势。
香江好歹是个自由港,而且依托华夏大陆,在国内进入wto之前,是妥妥的大陆对外窗口。
原因很简单,国内此时受限于国际形势,哪怕是在中美蜜月期,但想要直接从大陆出口货物去自由世界国家,依旧要被收取很高的关税。
可香江因为是自由港,如果你的货物先去香江,再从香江中转一下,虽然麻烦了点,却能少交很多税。
而且香江此时的生活水平,远高于国内,各种享受都是发达国家标准,很符合曹志强这种习惯了现代生活的人。
坦白说,在此时的国内,你就算有钱,你也很难享受到多高的标准,毕竟国内还要讲究影响跟地位。
但在香江就不同了,有钱就是大爷,更加适合曹志强这种喜欢享受的穿越者生活。
更何况,国内在这个时候,还有一个在曹志强看来十分不人道,而且十分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
曹志强如果在这时候呆在国内,他理论上就只能生一个孩子。
多生也不是不行,就要多交钱,哪怕多交钱对他来讲不是问题,但问题是超生的名声不好,对各方面都有影响。
所以曹志强早就有意去香江发展,最起码,那边可以自由的多生孩子,包二奶也没人笑话跟鄙视,反而会让人羡慕。
如果能混个港人身份,或者在香江那边有个靠谱的合作伙伴,然后国内香江两边跑,就能两家便宜都占尽。
到时候,自己单独在香江混,老婆孩子在国内混,这不就是两边都不放嘛。
别说什么社保啊,还有什么后期国家崛起怎么办。
那些问题,都是没钱的人才会考虑的。
对于真正的有钱人来讲,国籍从来不是问题。
更何况香江人也是华夏人嘛。
而且去香江发展,拿到永居权,又不是非得放弃国籍。
你看看bā • jiǔ十年代,或者后来的二十一世纪,长期在国内生活的香江人,啥时候有阻碍了?
还不是该干嘛干嘛,社保都有的交。
香江人在内地当******委员都行!
当然了,以上那是从长远考虑。
就近考虑的话,是曹志强看中了香江此时的娱乐产业。
曹志强目前签到的东西,其实最有价值的,或者说赚钱速度最快,性价比最高的,都是跟文娱沾边的内容,比如跟歌曲。
这也是为何曹志强处心积虑的,想要在国内掌握一家出版社的缘故。
他就是想先抓住文娱产品的发行权,然后再去搞内容,而不是反过来。
要不然,如果曹志强贸然的先在国内搞内容,也就是写歌当歌手啥的,或者写文章当作家,实际上赚的钱并不多,属于贱卖资源。
不说别的,就说国内此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法》,这就让曹志强很难办。
这就意味着,一旦曹志强直接在国内做内容,比如直接写书写歌,很容易被发行部门吃大头,自己最多赚个小头。
甚至搞不好,他把好作品写出来之后,人家一发行,你连版权都不是自己的了,都是人家出版社的。
不要怀疑此时那些出版社的吃相,那可是比后世某疼还难看。
更别说,此时国内还没有一部专业的著作权法,他写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很容易被盗版流传出去,被人随意拿走。
国内盗版也就罢了,起码还能写他的名字。
就怕港台歌手甚至海外歌手直接盗他的歌,捧红别的明星,却反过来一点好处不给他,甚至反过来在国外注册版权,直接抢了他的著作权,那可就亏大了。
尤其是此时的大多数港台写歌人,抄袭起他人作品,那是疯狂至极,而且毫不脸红。
你比如说此时的很多著名港台流行歌,其实大部分都是抄袭日本歌。
要不然,也不会有那句话,说中岛美雪养活了大半个香江乐坛了。
目前来讲,这种音乐作品的抄袭盗版是无解的,因为在不同的国家跟地区,你只需要把对方的音乐稍微改一改,或者歌词改一改,你就没法维权了。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大家更多的是认人不认歌,出名的往往都是歌手,歌曲创作人往往不被重视。
搞什么原创啊,抄歌多爽啊。
就比如那个中岛美雪,她的七十多首歌,被香江乐坛翻唱了一百多首歌,可那些翻唱歌曲,基本都没有获得原创作者的版权,都是私自抄袭的,基本都有版权问题。
因为这时代的音乐版权问题,要跨国维权十分困难,所以基本都是在哪个圈子赚什么钱。
一般除非一首歌特别火,赚钱特别多,否则大多数歌曲原创者不会跨国维权,因为成本太高,得不偿失,还容易把路走窄了,失去一个国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