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圣拿着一大堆东西来到教室,甫一进门,就被同学围住。
“哎哎哎,别抢别抢,我一个个给你们拿。”他制止同学们的动作,开始有条不絮地分配手中的早餐:
“这是大伟哥的油条和豆浆。”
“莹莹的玉米,糯的。”
“华哥,你的牛肉馅包子和甜粥,我特意让老板多放了些糖。”
“丹姐你的麻圆,有些焦了,那个小摊来了个新人,火候掌握的不到位。”
他将手中提溜的早餐一个个交给同学,人的口味天差地别,喜爱吃的早餐自然也不一样,张清圣带的十三份早餐中,竟然有七、八种不同的花样,再加上甜咸稠稀等各式各样的要求,一般人很容易记错。
但张清圣却没有,同学们前一天晚上托他买早餐,不论人数多寡,他都能在第二天早上拿过来,且没有一次出错。
当然,他每次带早餐都会收五毛的“跑腿费”。高中时代的很多学生们宁可多睡几分钟懒觉也不愿去排队买早餐,因此张清圣的小生意颇为红火,每天早上都能赚到六、七块钱。
——对于一个孤儿来说,已经是一笔可观的收益了,足可以在高中食堂吃顿不错的饱饭。
张清圣将早餐发完后,抻了个懒腰,坐在位子上做练习册,锦城八中有早读的规定,这个时间点学生们大多会背诵古诗或朗读必背段落,可班主任特许,张清圣可以做别的,不用按照大家伙的节奏来。
原因无他,张清圣的记忆力太过恐怖,这与生俱来的天赋不仅体现在带早餐这件小事上,所有关于“记忆”的地方都是他的领域,难逢对手。
所以他虽是孤儿,但班里所有的同学都一致认为,张清圣以后一定会有不小的成就,他记忆力超群、成绩名列前茅,即使现在才高二,也是公认的清北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