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事件对李少云没造成什么影响,她还是照常该干嘛干嘛。
看在全小娥眼里,就忍不住佩服起来。
觉得这个同桌真是高深莫测啊!明明比她小,这做起事儿来怎么这么一板一眼比她还像个大人呢!
对于出色男生的爱慕岿然不动,丝毫不受影响,完全不是一般人啊!
这样心中有数,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女孩儿太少见了!
这个年纪的小女孩,都处于情窦初开时节,对于异性有了朦胧的好感。
全小娥已经过了十四岁生日,自己虽然没想过要早恋,但要说对这事儿一点儿不好奇那是假的。
只不过,她是不可能主动去对某个男生表示好感。
没办法,家里虽然没有揪着她耳朵提醒,但那话里话外地,都是在告诫她好好念书,不要浪费家里的钱,不然的话,干脆别念书,回家种地得了!
这会儿能让孩子上中学的大部分学生家长,都指望着孩子们好好念书,考个中专将来好分配工作。
自然是三令五申孩子要好好念书,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
但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中二的时候,虽然大部分还算乖巧,但天性是扼杀不了的。
如果有男生主动对她表示好感,送一捆秋波的话,她自己也不能肯定能否经受得住诱惑。
假如这男生是时盛华、石磊这样的话,那就更难说了!
(????)
老话不是说,少年慕艾人之常情嘛!
现在看看自己这个小同桌,人家都能做得到杜绝诱惑,老老实实念书,她又有什么理由瞎混呢!
或者,是还没开窍?emm,这个有可能!不管怎么着吧,光是专心念书这一条就比大多数女孩子强了!
全小娥这会儿还不知道,她无意中给自己的同桌蒙了辣么厚一层滤镜!
她认为的好学生,其实就是个小财迷呀!
解决了日记本事件,李少云一下子感觉轻松多了!
她就说嘛,啥事情都要早早解决,要是一直放着它并不能消失,还是早解决早好。
目前小兄长李达的零售文具局面已经打开,倒是她自己,有点不知道怎么开头。
她现在是明白了,之前她自己劝说小兄长的时候头头是道,摊在自己头上才知道,这万事开头难。
行叭!没有什么困难是不能解决的!
不就是拼个脸皮嘛!
这事不偷不抢,她是正当做生……好叭,她这是小打小闹,远远谈不上什么生意不生意的。
课余时间当个二手小商贩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实在卖不出去的话,顶多不干就是了!
话虽如此,但李少云心底里其实并不打算轻易认输。
说到文具,她突然想起来上次去进货的时候,一时心血来潮进了一些对孩子来说是稀罕物的东西。
想到这儿,她兴冲冲地去了自己存货的屋子,把东西翻出来。
满意地翻看了一下,打算带去学校试试。
当然,她是不会大张旗鼓的。
虽然她不打算当五好学生什么的,但也不能弄的过于扎眼,让老师们发现了就不好了!
一不小心,万一老师们觉得她不好好学习,是个不务正业的小商贩可怎么办!一旦有了这个印象,可是不好扭转啊!
想到这儿,李少云把东西塞进书包,盘算着到了学校怎么推销这些东西。
第二天背着书包去了学校,课间十分钟的时候,她像往常一样伸手进书包拿东西,装作没在意的样子带了出来,不慎掉落在地上。
全小娥碰碰她胳膊,“诶,你东西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