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声、呼声、哨子声一并响起,灯光渐渐暗下……
“哥,我要去前边了。”苏晗说完,借着酒桌上小台灯的光,挤开人群,朝舞台挪过去。
一盏聚光灯亮起,照亮舞台中央一个圆圈,中间站了一抹纯白婀娜的背影,从这纤细的背影一点也看不出这是个男人。
从这靠边的卡位看舞台不是特别清晰,但从那把所有细节都放大的荧幕里,可以看清楚台上的一切。
纯白蕾丝镂空的开叉旗袍,白色缎面长手套,他后背全裸,细腻光滑的肌肤,优美的背部曲线和耸起的肩胛。旗袍侧叉开到腿根,一条支出来的长腿,笔直的小腿,秀气的脚踝绑着水晶高跟鞋的系带。那鞋跟和这个人一样又细又长,拉得整个人像一条在春风里摇曳的纤细柳枝。
这背影让陆明臣咽了口唾沫。虽然他讨厌看男人穿女装,但一些更深层次的喜好骗不了人,他就偏爱这种纤细柔美的男性。
男人在灯光里慢慢转过身,头发用白色的羽毛头饰服帖地包裹起来,露出一张完整的、画着白面妆的脸。连眉毛和睫毛都涂白了,只有咬唇的地方涂着一点鲜艳的红,和右眼下方两滴水晶贴作的眼泪。
他眉眼低垂地站在舞台中央,似乎并没有要和观众们交流的打算。但他仅仅只是站在那里,不是靠这衣服和妆容,仅仅是那种神情和姿态,就让人看到一种性感的纯洁和魅惑的温柔。
陆明臣也自然明白这人受到追捧的原因。皮相好不如骨相好,陆明臣不是没见过美人,但这样的骨相和气质,就是天生的尤物。只是他的面部轮廓、他的身材、他右侧面颊上的水晶泪珠,都让陆明臣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在那儿见过,甚至碰过,以至于他能想象出那片后背的触感。
但他并没有觉得这感觉很好,相反,觉得有些焦躁。他好像忘记了什么,什么东西就在意识边缘,伸手就能触碰到,像每个顺手撂下便消失的手机。
萨克斯低沉忧郁的前奏响起,打断了陆明臣的思绪。
舞台周围的灯光渐渐亮起,Tita身后是一整个伴奏队,他走过去扶住话筒支架,一开口是一把沉郁温柔的男人嗓音——
他爱的第一个人
是他的客人
入行两个月
他成了最无能的职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