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雁得以喘息,缓了两秒说:“街角便利店,十分钟。”
“嗯。”
常湛答应着,却没从他身上起来。
林书雁给了他一个吻,哄孩子般:“乖,回来给你奖励。”
“什么?”
“秘密。”
常湛起身,他衣冠还算整齐,随意整理了两下。还好大衣是长款,可以遮住身下的一点尴尬。
他同样给了林书雁一个吻才离开。
等到他离开,林书雁简单冲了个澡,然后打开柜子,从最里面取出那件挂了三年的白衬衣。
有点轻微发潮的味道,是常湛以前常穿的那件。
衬衣本来就是休闲款,常湛穿着就是偏休闲的,到他身上更是宽松,下摆有些长,堪堪遮过了大腿根。
常湛回来时,就看见林书雁穿着件白衬衣半靠在床上看手机,扣子只扣了中间三颗扣子,上下都要遮不遮,欲隐欲现。
开始他还没察觉那件衬衣是自己的,直到看见袖口的细节,才明显愣了下。
原来这就是林书雁的奖励。
三年里,他从未忘记过自己,也没有把他们的回忆丢弃殆尽。相反,他保存地很好,只等着自己来开启。
衬衣如此,林书雁也如此。
常湛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难过又高兴。这三年里,林书雁过得一定不容易,不仅是生活,情感上的煎熬更甚。
可他又是高兴的,因为他们始终爱着彼此。
常湛一点点吻着他,剥开他身上单薄的衬衣,那下面什么都没穿,全身上下只剩一条内裤,林书雁竟然羞得扭过去了脸。
“现在不好意思,是不是有点晚?”常湛笑他。
林书雁难得这样主动,脸都豁出去了,干脆破罐子破摔,勾住他的肩膀跟他讨吻。
或许是太久没做过了,尽管常湛给他的前戏漫长又耐心,林书雁还是吃了不少苦头,痛得不敢呼吸。
“常湛……”
他喊常湛的名字,这让他有安全感,就像之前一遍遍把他从生死线上喊回来。
这个名字彻底刻在了他的生命里。
常湛给过他的痛、快乐和欢愉,在他即将三十岁的人生里,又带他体味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