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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1 / 1)

话虽说不用准备什么,到了今天,季松临特意早起,他从城北跑到城南,去了上次那家花店,老板娘一眼就认出了季松临,他外表姣好,玉树临风的青年,高个俊脸,一眼足以让人难忘。

“先生,是您啊,”老板娘穿过花架,微笑着走过来,礼貌询问:“买花吗?”

季松临转着眼珠环视一圈:“请问有没有落日珊瑚?”

“您上次买的那个品种,有的。”老板娘低头看了下手表:“就是得让您再等等,我预定了八点送花,十分钟后就到了,您先随便逛逛。”

季松临在店里晃荡,店里花种繁多,多种气味杂合在一起,却也不冲鼻,老板娘接了一个电话,去铺子铁门处拿花,返回店里时手里捧了一团团,一簇簇的芍药,风吹过,摇曳得像一顷红浪翻腾的海。

“先生,您全部都要芍药么?”老板娘蹲在花架前挑选花枝,抬首问道。

“是的,”季松临踱步到一簇芍药花前,俯下身,深深吸了一口气,每一朵盛放的正好,吐出嫩黄的花芯球子,花瓣橘红一片。

“要不给您加几支百合,寓意百年好合,意头好着呢。”

看着一片繁花中皎洁的百合,转而联想起徐尘屿胜雪三分的肌肤,他低下眉眼:“也好,麻烦您。”

老板娘手拿剪刀除去多余枝叶,一支接一支扎着花束,她笑道:“我瞧您像行家,我的店里啊,没几个人客人会来买这个品种的。”

想到芍药的花语,季松临笑了笑,没接话,他付钱以后,抱着一大束烂漫的花,打开车门,轻轻放在副驾座位上。

初春的清晨阳光慢慢升起来,挡风玻璃上还留有昨夜的残露,停在斑马线外等红灯时,季松临偏头,看向副驾驶的一束花,思念就是在那一瞬间袭来的,他双手搭着方向盘,指尖有点焦躁地在其上轻点。

绿灯亮起的刹那,季松临直接从一档换三挡,紧跟着换五档,转动器飞快跳动,他深刻地体会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恨不得下一秒就飞奔至徐尘屿面前,窗外一排排路灯不停在他身后倒退。

这次射击赛面向社会,市里的融媒体中心也派来了记者,比赛场的入口车水马龙,季松临绕了七八圈,才找到停车位,他从后门转到前门,隔着防盗铁闸栏,看见了人群中的徐尘屿。

对上了彼此的视线,报以久违的微笑。

思念的情绪在胸膛中化得更加浓烈,季松临抱着花束的双臂顿时紧了紧,压瘪了一侧银白色的包装袋,徐尘屿大笑着向他奔跑,天际骄阳似一团金芒,照亮了他的心上人。

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季松临今天穿着黑色外套,配一件浅灰色的带帽卫衣,脚上套一双白色球鞋,是徐尘屿喜欢的那种打扮,年轻又有朝气。他穿越人潮,望着前路,眼睛里只有那个皮肤白到发光的男人。

被安保室的保安拦了下来:“先生,请出使您的身份证。”

花束换了只手,季松临从衣兜里拿出证件,填了表格,徐尘屿拨开汹涌人海,一步一步向他挪过来,这时候,广播播报突然响起来:“请3号,5号,8号,11号,17号,24号选手到赛场集合!请以上选手尽快到赛场集合!”

徐尘屿背后贴着8号的标志,何志南不知道从哪头冒出来,急冲冲地推着徐尘屿双肩喊他走,他焦急回头,朝季松临比划了一个手势。

两人隔着十来米距离,季松临朝他灿烂一笑,在空中作口型:“你先去,我等会就来找你。”

徐尘屿一边跑一边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了他好几眼,才撒开腿跑进人群中央。

比赛场设在郊外,这里是一处广阔平地,四野里山脉连绵起伏,场内分为比赛区和观众区,决赛分为三场,每场得分累积,表现最好的选手就是今年的枪王。

季松临在观众区找了个方便观摩的位置,他个头高,没好意思站去最前面,而是选择了右侧角落的位置,这里有台阶,视线刚好能将比赛场的全貌尽揽眼底。

徐尘屿站在第四个挡板处,他头戴一顶警便帽,穿藏青色的作训服,系上腰带,不松不紧,尺寸正好,显得他腰细腿长,英气俊朗,怎么看怎么赏心悦目。

季松临痴痴地看了半响,暗自感叹自己好运气,就像踢翻了一罐蜜糖,甜蜜泡泡从心口往外冒,脸颊浮上幸福笑容的刹那,场中央的徐尘屿突然回首,送来流转盼光的眼神,他冲季松临扬眉,坐在观众席的人心跳顿时漏掉一拍。

放在膝盖的双手猛地收紧,季松临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再次看过去,那个逗弄人的坏小子嘴角擒着笑,挑起眼尾擦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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