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平线处火红的太阳正在缓慢下沉,玫瑰色的晚霞向余阳涌去。
穿堂风呼啸而过,晚秋特有的干燥拂过季松临的皮肤,他看见对面一米外站着一个穿藏蓝色警服的俊秀男人,余晖从他发梢往下倾泻,疾风骤起,风沙如怒,滚滚若万马奔腾。
英雄归来,带着满身风尘和伤痕。
唱片店里的电唱机指针慢慢转动,事后烟乐队主唱的声音响起,正好播放到那首《sweet》。
思念铺天盖地袭来,季松临心潮跌宕,他胸膛起伏着,人在这一刻,有着跟近乡情怯一样的感情,隔着一米距离,他将目光荡过去,从徐尘屿的头发丝开始,一路拂经贴着创可贴的额头,挂伤的眉眼,磕破的鼻梁,最后停留在他青紫的嘴角处。
眼睛穿越时光,他仿佛看见了他曾经走过的路,受过的伤,季松临眸子酸涩,脸上却盛放了一个如见故人的灿烂笑颜。
秋风辗动间,徐尘屿迈步,一步一步朝季松临走过去。
“欢迎回来,”季松临眼眶微红:“我的英雄。”
“ciao,季先生,你好,”徐尘屿脸颊被晚霞染红,双眸里映着万顷光芒,他伸出一只手:“很高兴见到你!”
也许晚秋暮色总是和爱人的吻相关,余阳沉没,丹桂落地,这是一段昼夜交替的天狗食日,思念漫至太古,遥远的风将爱意吹成了一整条街的浪漫。
“人间风月正好,
所以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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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第46章作者写在最后的话
第二本小说全文存档连载。
这一本,我尝试了不同的文风和故事。其实写晚秋的时候,感觉很奇妙,书里的很多情节,是我真正的亲身经历,我确实遇到过同样浪漫的事,浪漫的人,写下来的过程,像是再一次走过曾经的路途,一路见识的风景和人,不管是遗憾还是过去,它们好像化作了养分,能在我生命中,开出花朵。
从《黄沙》到《晚秋》,我真正想谈论的主题只有一个,自由和浪漫。
无论是自由的风,自由的话语,还是自由的爱......这两个字是我生命中奉为信仰的核心。
而浪漫,我希望这一生,浪漫至死不渝。
这一本的问题还是很多,大多数配角像没有自己生命的NPC,这是败笔,也是懒惰,行文结构不流畅,节奏把握不准确,这些事情依然让我觉得挫败。
还是那句话,一直致力于追求的文感是“于无声处听惊雷”,我有时太厌恶自己过于煽情的表述,我知道,这很拙劣。想要达到“大家风范”,也许需要花费很多很多年,也许永远都达不到。不过,写文依然给我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快乐。
最后谢谢看到这里的朋友们,下本再见。
第47章番外一
久别重逢,两人渡过了一段如胶似漆的日子,简直形影不离,季松临几乎不加班,一到五点半就飞速赶回公寓,两人一起吃晚饭,出门遛弯,路过花店的时候通常会买一株虞美人带回去,周末不出门,就窝在沙发上看完一部冗长的老电影,夜晚总是以做|爱来结尾。
季松临变着法子折腾徐尘屿,情|事结束,徐尘屿看着赤|裸上身,只穿一条运动裤的季松临,那漂亮的脚踝因他走路的姿势露出来,才结束不久的限制级画面全跑脑子里。
暧昧低吟,燥热汗水,沉重呼吸,光滑的背,平直的肩颈,还有腰窝,人鱼线.......
“怎么了?”季松临捡干净地上的卫生纸,从衣柜拿出一件白T套上,担心地摸了摸他的脸:“不舒服么?”
“舒服,季老板腰真好,”拽过被子盖住自己,徐尘屿瘫了似的平躺着,朝他勾了勾手指,待人俯过身去,他在他耳畔呵气:“所以我想让你也试试。”
季老板被他一句话逗得脸红,又听见那人说:“经过这几次实践,我觉得自己已经掌握要领了,”他把声线压得极低,在昏暗中,显得很魅惑:“你要不要试一次?特舒服。”
窗帘没拉严实,漏出一缕月光,刚好照亮了徐尘屿的眼尾,里头擒着旖旎笑意,被子只盖到他小腹,白皙的胸膛露在外,那些结实的肌肉晃得人眼花,季松临重新咬住他的唇,手指在他耳垂上来回抚摸,意简言骇的回他:“不试。”
“你又来?”徐尘屿被咬得吃痛皱眉。
“你不是才说了,很舒服。”不给他躲开的机会,季松临一手压住他的后脑,伸出湿濡的舌撬开他的齿间攻城掠地。
其实这件事他们并不放纵,可能是分别太久,总想把那些缺失的时间找补回来,更重要的是季松临觉得他沉溺其中的样子很好看,眼尾浮起红晕,皮肤显得更白,要去的时候他脚背会不由自主绷紧,凸出的青筋性感十足,双眸似有潮湿的水雾,像山间雾霭的景色,交织出一片浓重的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