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红豆汤再多,终究要见底。
陆元卓从袖中拿出了一个被红布包裹着的银簪子,他要去战场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就想把这一根簪子送给林玥,就算自己以后没有回来,那也算成全了自己心底的那一点念想。
“你哪里来的银子?”林玥疑惑。
“以前卖兔子、卖野猪的。”陆元卓道,“我力气大。”
“你还在长身体,不能省着,拿着它,换了钱,带去……”
“给你。”陆元卓摇头,“饿不到的,舅舅就我一个外甥,他又没有成亲。他有些武功,还给人去当护院。这一次,我要去参军,他说他去当镖师,也许还可能去到我那边,还能多见见我。”
原本,陆元卓的舅舅也要参军,陆元卓阻止他,他们甥舅两个人一个人去参军就行。他的舅舅以前没有去参军,他的舅舅不一定就喜欢打打杀杀的生活,陆元卓不希望舅舅为了他改变生活的方式。
“你拿着……要是……要是我没回来,你定亲了,你就当是我给你的添妆。”陆元卓的眼睛微红。
“这可不行。”林玥摇头,“等到那时候,你要是成为大将军了,那你一定得给我多一些添妆。”
“好。”陆元卓点头。
陆元卓走的时候,林玥还送他到门口,又送他到村口。
“以后,可以写信,我识字的。”林玥道。
“好。”陆元卓道,“要是一直没有收到信……可能就是……”
“就是你被大将军看中,大将军让当他的女婿。”林玥故意这么说。
“嗯,就是这样。”陆元卓没有说要是真那样,那么就是他可能战死沙场了,“我走了。”
“你走。”林玥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