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白云鹏这思绪一发就不可收拾了,他家老白他敢保证是个好男人,自他妈去世后这么多年里一直都洁身自好,就连身边的蚊子都是公的。他跟他哥也绝对不会成为老白再婚的阻力。
白云鹏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情可行。他看了眼邵春娥,决定打从今天起一定要在邵春娥面前多夸夸他家老白。
对于白云鹏的想法,三人吃了饭后,邵春娥把之前就留出来的炸元宵给亲近的人家送了点,等她到家时桌子上已经摆了不少东西,都是别人家送的回礼。
丁南珍家送的是一嘟噜香蕉,有四五个。
邵春娥拿到莫莉那屋分莫莉吃:“这香蕉可难买了,莉你快起来尝尝。”
合江这边不产香蕉,香蕉都是从南方运过来的,这玩意儿特别的贵,有时候都是论根卖的。
香蕉香甜的气味蹿进鼻腔,莫莉睡不着了,坐起来掰了一根递给邵春娥,邵春娥也不矫情,剥了皮就往嘴里吃,莫莉也吃了一根。这年头的香蕉味儿特别的浓,不涩口也不会像后世打了甜蜜素的那些香蕉一样甜得太过分。
“天越来越暖和了,再往后走天气就越暖和了,水果也就多了。”冻梨冻柿子跟苹果味道确实不错,但再好吃也架不住天天吃不是?莫莉现在就特别馋新鲜水果,看见香蕉她十分欣喜。
一根香蕉下肚,莫莉整个人都舒爽了。
“等有机会咱问问丁婶儿香蕉是搁哪儿买的,咱们到时候也买两斤尝尝。”
“行。”吃完香蕉莫莉睡午觉去了。
晚上睡醒的时候邵春娥在擀面条,她们今天吃大骨汤面。
熬了一个下午的大骨头汤汁呈奶白色,萝卜被煮成了透明装,又鲜又浓,莫莉吃了一大碗手擀面,又喝了两大碗骨头汤,骨髓也没少吸。
白云鹏把锅里剩下的面条跟汤都吃完了,回去的路上一个劲儿的摸着肚子打嗝。
临睡前邵春娥把绿豆跟黄豆放在盆子里,撒了水盖上毛巾放到炕头去发豆芽,炕上暖和,第二天早上邵春娥起来一看,豆子都在鼓包了。
风很大,裹上头纱戴上围巾,婆媳二人跟要去报道的白云鹏一起去店里,两人刚到店没多久陈大能就跟他儿子来送货了,卸了货,给了钱,陈大能父子一连笑意的走了,邵春娥开始清洗。
她们到店里时还不到七点,光洗肉就花了邵春娥一个多小时。
邵春娥拿出一挂1000响的鞭炮在店门口点燃,在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邵春娥跟莫莉的店铺正事开业了。周围的邻居都出门来看,莫莉这会儿也不着急进屋,就站在门口跟邻居们唠了一会儿磕。
卤肉是放在屋子外面卤的,二十分钟,独属于卤肉的霸道香味就传了开来,在二楼的钱爱华打开楼上的窗户看了一眼,不一会儿就哒哒哒的跑了下来。
邵春娥跟莫莉在炉子边摘菜。
钱爱华往门口卤肉的锅里看了一眼,跟婆媳二人搭话:“大妹子,你们做的啥啊,咋这么香呢?”
钱爱华不缺钱也不缺享受,就好一口吃。这临水县大大小小的餐馆都被她吃过了,在百货商店对面的饭店也有卤肉卖,但那味道跟她现在闻到的根本就没法比。
光闻着,就让钱爱华口齿生津了。
邵春娥从炉子边坐起来,在围裙上擦擦手:“卤了点猪头跟下水,大姐你吃得惯不?”
钱爱华的眼睛刷地一下就亮了,她前年跟她男人去省城,在省城的饭店里吃了一次卤肥肠以后她就一直惦念着那个味道,临水县那家饭店的卤肉还行,卤肥肠那味道简直是没法吃,钱爱华又不会做,因此哪怕再想吃,她也只能在去省城的时候吃一次打打牙祭。
这会儿听到邵春娥有卤猪下水,钱爱华高兴极了,就这会儿飘出来的这个味儿,就能知道卤肥肠的味道差不了。
“吃得惯,我最喜欢吃肥肠,我们家那口子喜欢吃猪耳朵,一会儿都给我来一斤。”还没化冻,她男人的建筑队没法干活儿,都在家猫着呢,她男人没事儿就喜欢嘬两口,有猪头肉下酒他还不知道要咋乐呢。
猪耳朵下酒,那是越过越有啊!
钱爱华的目光又看向莫莉:“你们家的服装店也开业了?我听我儿子说你家有羽绒服卖?让我瞅瞅啊?”
李胜刚跟白云鹏是好朋友,白云鹏有一件羽绒服的事情早在李胜刚面前显摆好几次了。李胜刚是钱爱华唯一的一个儿子,他想要一件羽绒服咋也得满足不是?钱爱华等着楼下这家店开门都等了好几天了。
“有有有,婶子过来看吧。”
穿过中间的小门,钱爱华跟莫莉来到了服装店。
啪的一生,莫莉拉着墙上的灯,五六盏50瓦的灯泡把服装店照得亮如白昼,洁白的墙面,一件件的衣服挂在墙上,两面墙,男女分开挂,在屋子的中央是两个两米长的晾衣架,上边都挂满了衣裳。
隔断柜的角落莫莉用布围出了个试衣间出来,隔断柜边上的墙上还挂了一个穿衣镜。
这个年代的服装店还不讲究装修,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小店面,店的两边的衣服挂的满满当当的,想找出一件好看的特别考验人的眼光。要么就是像以前供销社那种挂在橱窗后想要哪件拿哪件给看的那种。
像莫莉这种店面装修得简洁明亮的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