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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番外一 《前世》(1 / 2)

裴显从不信鬼神事。头七之夜,他没想起魂魄归来入梦的传说。

当夜刚假寐不久,人就自己惊醒,之后再也睡不着。他在灵前喝了一夜的酒。

等他偶尔听人说起时,已经错过头七的机会。

之后的整个月,突厥人又大举南侵,掠夺屠戮了边境两座边城,他调动边军打了一场硬仗,追去了荒漠里,斩首三千八百级,把突厥人抢去的妇孺牛羊又抢了回来。

他如常忙碌的整个月,她一次也未曾入梦。

他不急。他的耐心向来极好。

等到七七这天,他亲自揣着姜鸾心心念念要的东西,白日里入了她的内陵,放进了精挑细选挑的一整套二十四件猫儿扑蝶碗碟,只只猫儿雪白可爱,憨态可掬,她必定喜欢。

当夜宿在她陵旁的墓庐,裴显笃定地想,这回她总该入梦了。

夸他是不可能夸的,他等着她来骂他。

却还是一夜无梦。

墓庐里醒来,周围山风呼啸,群山天边晨光如常亮起。

裴显独自牵马站在空旷的山里,心里空荡荡的,惆怅满怀。骏马在身侧嘶鸣,他在山中久久徘徊不去。

“裴相,不能再耽搁了。”京城赶来迎接的几位官员都是他一手提拔的能臣,淳于闲低声催促他,

“国不可一日无君。圣人的七七法事道场已经全部做完,新帝人选至今未选出,大位一日无人,则朝野不宁啊,裴相。”

裴显恍然有所悟。

他想起了遗诏上极重要的一条。

姜鸾特意叮嘱他,从武陵王膝下的两个儿子里择优取一个为君王。不要挑她的小侄女儿。

但过去的那个月里,他还是召来了去年新封的武陵王,姜三郎姜鸣镝,叫他把他的三个儿女都领进宫里,最小的女孩儿也召进来,兄妹三个放在一起察看。

莫非是这条惹了她的不快?

他不再犹豫,立刻回宫。

把姜三郎的小女儿召进宫察看,是他存的私心。

他原本想看看,她疼爱的小侄女儿,相貌性情会不会有哪处随了她。

结果看得大失所望。

姜三郎是出了五服的宗室血脉,生下的女儿虽然也玉雪漂亮,但相貌和姜鸾并不相似,性情也完全不像。

三四岁年纪的小女孩儿,怯生生的,生了一双兔子般的圆眼,或许是被他身上沙场见过血光的煞气吓到,远远地见了他就哭。

就连哭也不是痛痛快快地哭,而是小声抽噎着,惊吓过度的那种哭法。

裴显站在小女孩儿的面前,高大的身形笼罩下来,没什么表情地盯了她一会儿。

小女孩儿的哭声果然越来越大,表情越来越惊恐,抽泣着尖喊,“阿娘!阿娘!”

赶在小女孩儿被惊吓得厥过去之前,裴显走开了。

他去探查另外两个男孩儿。

长子六岁,次子五岁,长相都和姜鸾更加不像。次子同样害怕他,躲在兄长的背后,不肯开口。长子虎头虎脑的,胆子大,能应答。

裴显和他一问一答。

“喜不喜欢小姑姑?”

“喜欢。”

“有多喜欢?”

“愿意把御花园所有的花摘给小姑姑的那种喜欢。”

裴显无声地笑了下。

“小姑姑去了,你不难过?”

“难过,想起来就哭一场。他们跟我说,进去灵堂再哭,出来就不必哭了。我不明白,我难过了就要哭嘛。”

裴显俯身下来,蹲在男孩儿的面前,仔细地打量他。

才六岁的男孩儿,长得当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圆滚滚的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眼神明亮,细看有三分像姜鸾的眼睛。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姜褚,小名阿宝。”

裴显直视着男孩儿,“怕不怕我。”

男孩儿的眼神飘忽了一瞬间,他明显有几分怕,但飘闪的眼神又转回来,强自支撑着说,“不怕。”

裴显笑了下,抬手摸了摸他的头顶。

“不必怕我。你小姑姑从来都不怕我。”

他站起身,牵着小男孩儿的手出去,改了称呼,“臣裴显。”

男孩儿露出了雀跃的神色,又强自压抑着,抬起乌黑的眼睛看他,眼神闪闪发亮,

“我知道你,你是裴相。我听说了好多好多裴相领兵打仗的故事,你是百年间最厉害的战神。朝廷有你在,必定会战无不胜。”

裴显失笑,随意地摸了摸男孩儿的头,“打仗不是目的。臣四处征战的目的,在于以战止战。阿宝若信重臣,臣以此身允诺,必将还阿宝一个清明江山。”

三日后,在京城秋季的细雨中,新帝登基。

宫人各处奔走忙碌,新帝即将搬入紫宸殿,家私用具全部要添置妥当,女君入住七年的临风殿从此要空置了。

旧日随侍的几个大宫女都被发落去了掖庭,外殿随侍的宫人们奉命入殿,生疏地一件件整理着遗物。

有人从床下拉出一个火盆。

“哎呀,怎么在寝殿里烧了两卷书。”宫人仔细地拨弄着火盆里的灰烬,试图从残破发黑的细绢寻出一两处字迹。

宫人极谨慎地叫了文镜来。

文镜跟随姜鸾身侧五年,是被女君一手提拔的亲信。如果临风殿有什么秘密,文镜必定知道。

文镜看到那卷轴的瞬间,脸色当即就变了。

他快步过去,小心地托起其中一卷,宫里文书常见的清漆榆木卷轴,挂着一个羊脂玉珠标签。

姜鸾有记录随笔的习惯。无数个夜里,他看见这卷书卷在床头摊开,姜鸾披衣坐着,在灯火下执笔书写几行。

长达七年,记录不辍,临去前却一把火焚了个干净。

“去找。”他沉声吩咐周围整理遗物的宫人,“应该不止两卷。四处搜寻看看,有没有其他挂着羊脂玉珠的类似书卷。”

宫人们在寝殿里东一处,西一处,翻出四五个火盆。里头烧了八卷随笔。

最后意外在寝殿堆积的旧箱笼最里层摸到了一卷。

许多年没有挪动了,一层厚厚的灰。扎起卷轴的红绳处留下明显的印记。

文镜小心地打开,里头弯弯曲曲的几个篆书字。

他看不懂,却看得出是姜鸾亲笔。不敢往下看,原样合拢了书卷,抱着奉给了裴显。

裴显正准备征战。

新帝登基不满一月,北面的突厥人到了打秋风的时节,大举南下劫掠,刚刚被边军打退;西边的节度使又勾结藩王,打出了清君侧的名号,趁机反叛。

刚坐上龙椅的小皇帝,屁股还没坐热,差点被接二连三的兵事吓傻了。

“裴相。”他惴惴不安地握着裴显的手,“朕害怕。不要把朕一个人留在京城里。朕要和裴相一起去前线,看裴相杀敌。”

“陛下留在京里。”裴显安抚人的耐心向来不大好,耐着性子抚慰了几句,

“前线危险,远不如京城安全。”

小皇帝抹着泪被他留在紫宸殿里。

临风殿寻到的卷轴,在出征前夕送到他的手边。

打开,迎面是刻意写得格外弯弯曲曲、显然不欲让人通读的几个篆体字。

洛水余生随笔

他一眼扫过,没说什么,把书卷收起握在手里,对文镜说,“大军明日出城。我不在京城时,守好皇宫。”

大军出征的当夜,他在中军帐中,打开了旧卷轴。

开篇写得中规中矩,确实像是记录身边点滴事的随笔口吻:

十二月初十。大雪。

洛水劫后逃生,至今三月有余。病榻昏沉,偶尔清醒时,感慨生之无常,决意以此篇随笔记录漫漫岁月

洛水岸边,初次相逢。当时朝阳初升,水面金光点点,他把我从水中捞起。

随意地把卷轴拉开一点,往后翻阅。下一句跃入眼帘,赫然就是:

衣衫尽湿,宽肩蜂腰。他真好看。

裴显:“……”

涉及天家**,他本想收起,但双手却不听使唤般,又往后拉开一截书卷。

十二月十五。小雪。

昨日他来探病。我咳嗽不止,血沫溢出,他终于掀开帷帐探视。

我再次看清了他。

瘦了,还是好看。

吐血是个好法子。以后要多用。

裴显:“……”

这是姜鸾开始记录随笔的第一卷。记录于七年前的冬日。

中军帐里灯火亮了整夜。

为期一整年的随笔,记录了许多闲散心事,当日的养病日常,记下了许许多多个名字。

他的名字一次未出现在随笔里。但几乎篇篇随笔里都有他。

她每次提到,用的都是‘他’。

少女心事,其实并不怎么能隐藏。

早在很久之前,从她每次看到他就蓦然闪亮的眼神里,从她听他说话时专注凝望的视线里,从嘴角漾起的浅浅动人的笑里,他已经隐约猜出了几分。

但先帝的一条性命横亘在他们之间。纵然不结仇,也再难结缘。

他们又是君臣。他还比她大了足足十岁。

天家多薄情,年少心易变。

裴显向来擅筹谋。远在一切尚未开始之前,他已经看到了种种惨淡的结局。

往前一步,即是深渊。

临风殿里年少的女君,热切地注视着他,憧憬地期盼着他。扳着手指,一天天地数着他探望的日子,见到他的笑容明媚如春光,

如果这份明媚的热切期盼,有朝一日会化作无数道憎恶冰寒目光。

还不如始终未曾有过。

每当她主动亲近,他便刻意疏远。

她埋怨抱怨,他克制理智。

姜鸾表现得最为明显的那段时间,他严格地算着日子。每隔五日探望一次,每次坐一刻钟便走。

渐渐的,她不再亲近他了。

她开始借着她的病找他的麻烦。

她咳得生气了,摔光了临风殿里所有的杯子盘子,不让所有人近身,只肯喝裴相亲手奉上的水。

他白天忙于政务,她就一整天不喝水。他被迫在议政中途离席,一日五次,赶回临风殿喂她喝水。

她病中心情郁郁,动辄就把所有人都赶出去,寝殿里只她一个人,蜡烛整天整夜亮着,不说话,不用膳,不睡觉。所有人都知道,当初是裴相救了陛下的命,只有裴相来,才能把发脾气的陛下劝住,才能劝她熄灯睡下。

他服侍她穿过衣,为她梳过发。一个简单的双螺髻,青丝在他的手里柔滑如水,怎样都绾不成。他试了五次,终于勉强束起,视线无意中扫过面前的铜镜,姜鸾对着光可鉴人的镜面,正抿着嘴偷偷地笑,笑容狡黠得像一只得意的小狐狸。

她的主动亲近,他避开;她刻意找的麻烦,他受着。

如今卷轴尚在,陈年墨迹记录着七年前毫不掩饰的心意,写下这些文字的人已经不在了。

她是世上最后一个经历了八月京城dòng • luàn的人。

八月dòng • luàn当夜,潜入皇城的逆臣意图挟天子而令诸侯,他以臣下的身份弑君。她至死不知他手上沾了她兄长的血。

他总是想得太多。担心被她察觉了真相,多年君臣情谊化为乌有;担心旧事被政敌利用,连累了他远在河东的家族,拖累了他一手提拔的能臣良将,垮塌了羸弱朝廷勉强立稳的根基。

岁月漫长,朝夕相处,有几次过于亲近了,他回家闭上眼,就仿佛看见她看到他期盼闪亮的眼神,化作无尽憎恶冷光,冰寒地看向他。

他总想着,再等等。

等他立下了更大的功绩,铲除了四野隐患,朝廷根基再稳固些,她的身子再好些。他就找个合适的时机,去她面前负荆请罪。

再等等。如今的功绩还不够大,隐患还未除尽,她的身子还经受不起大刺激。

再等等。

七年弹指而逝。合适的时机始终未出现,她却已经撒手人寰。

他重新打开卷轴。指腹抚摸过第一份随笔黯淡的笔迹。

洛水岸边,初次相逢。当时朝阳初升,水面金光点点,他把我从水中救起。

衣衫尽湿,宽肩蜂腰。他真好看。

洛水岸边,初次相逢。当时朝阳初升,水波荡漾如金。他将她从水中救起。

气息奄奄,如暴雨里被浇透了根的兰花,性情却异乎寻常的固执,花了小半刻钟才把她的手指从浮木上掰开。他刚在岸边坐下,她却又往前一扑,牢牢抱在他身上,死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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